試用期兩個月,但一進公司就要求籤兩年的合同,請問這樣合法嗎 合法的話試用期想走還走得掉嗎

2021-03-28 06:15:35 字數 3028 閱讀 6499

1樓:第十六條銀河

當然走得了,只要覺得工作與自己不合適,提前一個月申請辭職都不算違約,試用期時 提前三天就可以,簽了勞動合同並不是簽了賣身契,勞動合同是雙面選擇的結果。

2樓:怒風

主要還是要了解一下這個公司詳細情況,別亂籤!!!

3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隨時走,但是如果公司壓你的證件或其他什麼的就費勁了。

我打算進一個廠工作一個月,按這個廠合同規定是試用期兩個月,期間想走就走,只要提前3天說就行,但這個

4樓:邊磊律師

理論上,辭職不影響之後工資的發放,如不予發放,則可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監察大隊投訴。

本人4月17日進入一家外資企業,進入該公司就簽訂了兩年的勞動合同但是寫的是試用期工資,這種做法合法嗎?

5樓:love焦林

拖欠工資是指你轉正後本該發的工資,公司只給你發了與試用期一樣的工資,兩項的差額就是拖欠的工資。可以寫試用期工資,只要其符合轉正後工資的80%,高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就是合法的。

6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法律規定,簽訂兩年的勞動合同,試用期確定為2個月,是合法的。試用期結束,如果專

公司沒有出具你不屬能勝任工作的證明,那就證明你符合錄用條件。試用期工資一般為正式工資的80%。現在應該還不到發下月工資的時候。

如果發的工資還是原來試用期的,你可以找人事部或者財務負責發工資的人員確認是怎麼一回事。

如果你現在想辭職,你需要提前通知公司,一般情況下是提前一個月。如果你們的合同沒有什麼違約條款的話,公司會很快同意的。

如果公司過了試用期沒有轉正,也沒用其他說明,你可以以拖欠工資為由要求公司補發工資,法律一般規定要求公司多發拖欠工資的25%。

勞動合同一定要籤兩年嗎?

7樓:匿名使用者

肯定不是的

按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內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容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說明勞動合同期限大致為三個月起,至於具體時間屬於雙方協商的事,肯定是不限僅2年就是了

8樓:匿名使用者

法律沒有試工期的規定,試工7天屬於試用期。

我覺得如果你真想得到這份工作,內不妨就按容照公司的要求來做,不過才7天。

簽訂合同時間的長短,是不一定的,但是公司有自己的制度要求。這家公司要求的合同期和試用期是符合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的。

如果你在工作期間想離職,可以提前一個月書面申請。除非公司對你進行了特別的專項培訓,並且簽有培訓協議,公司不能收你任何離職費用或者違約金。

解決老闆的糾纏,除了依靠法律,還要依靠你自己的智慧。

請問進一個公司直接籤兩年的合同而寫的是試用期工資,這種方式合法嗎?

9樓:羽中

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試用期 六個月後不你重新簽訂合同去勞動仲裁一告一個準

10樓:匿名使用者

不合法,應該補籤正式用工合同。抓緊辦理吧!

關於試用期的問題,單獨簽訂試用期合同合法嗎?

11樓:風吹的小羊

只籤copy試用期合同的行為違反《勞動法》bai,依據《du勞動法》第十六條第zhi2款規定:「dao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勞動合同。」第二十一條規定:

「勞動合同可以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根據上述規定,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就應當簽訂勞動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試用期是指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關係還處於非正式狀態,用人單位對勞動者是否合格進行考核,勞動者對用人單位是否符合自己要求也進行考核的期限,這是一種雙方雙向選擇的表現。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報到的時候和公司籤的三年的勞務合同,試用期三個月,但是上班兩個月後公司又說試用期是六個月,合法嗎?

12樓:匿名使用者

一般三個月,合同籤一年,試用期一個月,不合理,走人吧

我剛進了一家公司上班都快一個月了才籤合同這個合法嗎?請問試用期三個月合同籤兩年這個合理嗎?謝謝.....

13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公司的

抄做法顯然是不合法bai

的。《勞動合同法》第十du九條明確規zhi定: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dao

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在試用期這塊,公司是合法的。

對於公司在你上班快一個月了才簽訂勞動合同,雖然不合法,但是公司在這種情況下,一般不承擔任何責任。

法律規定只有公司超過一個月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的,才要承擔支付雙倍工資的責任。

縱橫法律網-浙江光正大(上海)律師事務所-項天賜律師

14樓:匿名使用者

一個月之內籤bai訂勞動

合同,是法律du

規定的zhi期限,符合法律規定。試用期的dao約定不符合法律規定內。

《勞容動合同法》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15樓:匿名使用者

合法 籤兩年這個合理 要辭職的話這個沒關係的

試用期表現不好公司延期兩個月,試用期延期一個月,但是合同未更改,轉正將至,未通知。

勞動合同約定試用期為三個月,就是三個月,延長試用期屬於違約。你可以要求公司按照轉正職工發放待遇。如果你公司不願意,你多半就被公司以試用期不合格理由而辭退,這是沒有補償金的,延長試用期如果訂立書面的協議,也是沒有補償金的。個人認為你公司只是想少發點工資給你而已。公司是不誠信的一方,建議你自己斟酌。可以...

簽訂了兩年的合同,公司說月試用期就夠了,但是以後不會追加試用期吧

按照勞動合同法兩年的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兩個月,至於你公司與你約定一個月,以後追加還是需要雙方協商解決,因為合同法裡沒有你這種情況。附上勞動合同法規定 1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 2 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 3 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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