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產權單位的使用權房屋房主去世後房子可以贈送紿兄弟嗎

2022-04-22 01:50:14 字數 5174 閱讀 9508

1樓:

沒有產權單位的使用權房屋房主去世後,由產權單位收回,因去世房主無房屋產權,更不可贈送給兄弟和別人居住,

2樓:來自石家大院守信的大羽梅

是可以贈送兄弟的,但單位要統一收回的時候,必須要無條件的。

3樓:匿名使用者

本身此房沒有房產權,這房的主權是單位的,房主去世後房主單位收回,是合情合理,而且此房不能因為房主去世後隨意分配,即使房主不去世也不能贈送給他人。

4樓:wan想念

有時候會遇見這種情況,房子主人在去世之前想把房子賣出去,但是房子沒過戶房主就已經去世了,此時房屋的買賣行為在房主去世之前就已經形成了,在這種情形下過戶有期限嗎?房主去世後房屋過戶是沒有固定的期限的。不動產的權屬以不動產登記部門為準,未經登記,不發生變更的法律效力。

因此,一旦出現該種情形,建議您最好要儘快去辦理房產過戶手續,未在不動產登記部門辦理不動產權過戶登記手續,該房屋您享有使用權,您並不是法律意義上的所有權人。未辦理過戶的情況下,您以後想把房子賣掉,是無法辦理過戶手續的,因為不動產登記部門的產權人並非您本人。房主去世過戶的主要流程:

首先要確定房產繼承人,然後帶著死者的身份證,房產證,死亡證明到公證處進行公證繼承,公證員審理以後確定情況屬實,就可以記錄在檔案上了。之後就是辦公證書了,公證書出來,新房的主人就確定了,然後就可以和買方進行交易了。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九條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依法屬於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所有權可以不登記。

5樓:崇珈藍禎

沒有產權的房屋。是不可以贈送轉讓,進行買賣活動。

6樓:皆有可能

你說的這種房子應該屬於承租公房,對於承租公房不存在繼承的問題,你和你母親可以向房屋管理部門申請變更為承租人,然後才可以將戶口遷入。

沒有產權的房子,戶主去世,戶口裡的人該如何?

7樓:大博哥的最愛

沒有產權的房子,戶主去世,可以更換戶主,先是配偶, 如果沒有,那就是子女,如果也沒有,就是死者父母,子女的話,按照戶口上的長子或者是長女來繼承戶主,就是說誰先生的,誰就是長子或長女。

房子和戶口是沒有關係的,只要房產證上寫的房主是誰,那房子就誰的!

房子和車子都屬於不動產,不動產歸屬權就看產權證,把自己的房產證看好。

8樓:合同糾紛律師謝平

沒有產權的房子,戶主去世,戶口裡的人無權對房屋進行繼承,該儘快尋找新住房。根據相關法律法規,戶主並不是房屋產權所有人,因此有房產證的原主人可能會收回住房。

法律分析

如果流量遠遠低於保證精確度的最小流量,將導致無輸出(如渦街流量計)或輸出訊號被當作小訊號予以切除(如差壓式流量計),這對供方來說都是不利的,有失公正。為了防止效益的流失,對於一套具體的熱能計量裝置,供需雙方往往根據流量測量範圍和能夠達到的範圍度,約定某一流量值為「約定下限流量」,而且約定若實際流量小於該約定值,按照下限收費流量收費。縣級以上人民**計量行政部門可以根據需要設定計量檢定機構,或者授權其他單位的計量檢定機構,執行強制檢定和其他檢定、測試任務。

執行前款規定的檢定、測試任務的人員,必須經考核合格。這一功能通常在流量顯示儀表中實現。縣級以上地方人民**計量行政部門根據本地區的需要,建立社會公用計量標準器具,經上級人民**計量行政部門主持考核合格後使用。

企業、事業單位根據需要,可以建立本單位使用的計量標準器具,其各項最高計量標準器具經有關人民**計量行政部門主持考核合格後使用。計量檢定工作應當按照經濟合理的原則,就地就近進行。計量檢定必須按照國家計量檢定系統表進行。

國家計量檢定系統表由***計量行政部門制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七條 不動產權屬證書是權利人享有該不動產物權的證明。不動產權屬證書記載的事項,應當與不動產登記簿一致;記載不一致的,除有證據證明不動產登記簿確有錯誤外,以不動產登記簿為準。

9樓:匿名使用者

無產權房只有限制使用權,即可居住、一定程度的可出租(經產權所有人/法人同意後),但不可轉戶,即無權交易、上市、贈與、繼承(需要辦相應手續回購才可以繼承),如需賣出(權利),產權人具有優先購買權。

你公公去世後 如果該房沒有辦理購買手續 你們全家人沒有對該房屋的繼承權 房屋歸產權所有人所有

你公公在沒有獲得房屋產權的前提下 無權交易該房屋

10樓:流金歲月時來運轉

配偶在但不戶主,戶主是兒子繼承誰先

房主本人去世後房子如何買賣

11樓:搜狐焦點

如果某套房子的房主去世了,這套房子該怎麼出賣?法定繼承人和非法定繼承人分別怎麼做才能合法出賣房產?沒有辦理完繼承手續該怎麼辦?如果自己不是唯一繼承人還能賣房嗎?

唯一繼承人怎麼賣房子?

繼承人需要縣對房產進行公證,說明自己對這套房子有處理權。交易協議達成後,繼承人直接去房管局辦理房產過戶,將房屋產權過到自己的名下,然後在按照正常的二手房交易步驟進行賣房。

非唯一繼承人怎麼賣房子?

房主本人如果去世了的話,想要**必須是經得所有繼承人的同意,此房才可以**的。

如果在沒有辦理繼承手續時,著急簽約,可以讓所有的繼承人都到場一同籤合同,且配偶同意,但是最好的辦法就是先去辦理一下產權繼承手續,所有的繼承人到場,在任意一家公證處都可辦理,繼承公證辦完後,繼承人拿著公證書可以去建委辦理換本手續,只有產權人變更以後,才能辦理建委的過戶手續,即下一次的買賣手續。

房主去世的房產如何辦理繼承公證?

一、向戶籍所在地或主要遺產所在地的公證處提出申請,應提供的材料:

1.繼承人的身份證明。如身份證、戶口簿等。

2.申請繼承的遺產的產權證明。如房屋所有權證明。

3.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該證明應由被繼承人死亡時的醫院或原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如果繼承人已死亡,也應出具繼承人的死亡證明。

4.被繼承人的親屬關係證明和有無依靠被繼承人生活的人的證明。如繼承人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社會關係證明等。

5.繼承人如果委託親友或機構**申請公證時,就應向公證處出具委託書。委託書一般應經公證處公證;來自國外的委託書還必須經所在國公證人公證和我國駐該國領事館認證。

二、公證處受理申請後,會向當事人詢問有關繼承的具體情況:

1.被繼承人的姓名(包括別名)、性別、出生日期、生前住址、死亡地點及時間等;

2.遺產是屬夫妻共有財產,或是與其他人共有的財產等;

3.被繼承人生前的親屬關係;包括被繼承入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等情況,以及是否有依靠被繼承人生活的無其他生活**的人;

4.法定繼承人中有無已死亡的。如果有死亡的,還應查明該法定繼承人的晚輩直系血親的情況;

5.被繼承人生前是否立有遺囑;

6.被繼承人生前是否有債權或者債務;

7.繼承人中是否有放棄繼承權的情況。

(以上回答釋出於2016-11-30,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準)

房主去世,房子一直不過戶可以嗎? 5

12樓:華律網

有時候會遇bai見這種情況,du房子主人在去世之前想zhi把房子賣出去,dao但是房子沒過戶房主就已版經去世了,此時權

房屋的買賣行為在房主去世之前就已經形成了,在這種情形下過戶有期限嗎?房主去世後房屋過戶是沒有固定的期限的。不動產的權屬以不動產登記部門為準,未經登記,不發生變更的法律效力。

因此,一旦出現該種情形,建議您最好要儘快去辦理房產過戶手續,未在不動產登記部門辦理不動產權過戶登記手續,該房屋您享有使用權,您並不是法律意義上的所有權人。未辦理過戶的情況下,您以後想把房子賣掉,是無法辦理過戶手續的,因為不動產登記部門的產權人並非您本人。房主去世過戶的主要流程:

首先要確定房產繼承人,然後帶著死者的身份證,房產證,死亡證明到公證處進行公證繼承,公證員審理以後確定情況屬實,就可以記錄在檔案上了。之後就是辦公證書了,公證書出來,新房的主人就確定了,然後就可以和買方進行交易了。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九條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依法屬於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所有權可以不登記。

13樓:小雨手機使用者

可以一直不過戶。

這樣等於得不到房產的所有權,只有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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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以後房產拆遷徵地等,就得不到補償。

想買賣也辦不了過戶。

擴充套件資料:

過戶是採用正常的程式,把本屬於一個所有人的事物變為另一個所有人的過程。

房屋轉讓過戶的規定 投入使用的房地產買賣雙方,應當簽訂房地產買賣合同,合同文字可以使用房屋土地管理局制定的示範文字,可使用自制合同。

使用自制合同的,當事人在過戶申請前應委託經市房地局認定的法律服務機構進行預審。

法律服務機構對符合規定的自制合同,提出預審合格意見。

房屋轉讓過戶的規定 投入使用的房地產買賣雙方,應當簽訂房地產買賣合同,合同文字可以使用房屋土地管理局制定的示範文字,也可使用自制合同。

使用自制合同的,當事人在過戶申請前應委託經市房地局認定的法律服務機構進行預審,法律服務機構對符合規定的自制合同,提出預審合格意見。

市、區、縣房地產交易管理機構受理過戶申請後,應對買賣雙方提供的申請過戶資料進行稽核,稽核內容如下:

一、當事人提供的材料是否合法、有效;

二、申請書填寫的內容與提供的材料是否一致、無誤;

三、房地產的權屬是否清楚,有無權屬糾紛或他項權利不清的現象,是否屬於《房地產轉讓辦法》規定不得轉讓的範圍;

四、受讓人按規定是否可以受讓該房地產;

五、買賣的房地產是否已設定抵押權;

六、買賣已出租的房地產,承租人是否放棄優先購買權;

七、買賣共有的房地產,共有人是否放棄優先購買權;

八、房地產交易管理機構認為應該稽核的其他內容。

買賣雙方當事人對於市、區、縣房地產交易管理機構作出的不予過戶決定有異議,可向市房地局申請行政複議,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14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一直不過戶。

這樣等於得不到房產的所有權,只有使用權。

如果以後房產拆遷徵地等,就得不到補償。想買賣也辦不了過戶。

15樓:山清水秀

自己家的遺產不過戶也沒什麼問題 ,到準備賣的時候在過戶也行 ,也和現在一樣 ,還是那些事 。

使用權房屋轉產權,使用權房如何辦理成產權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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