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用期協議算不算正式勞動合同

2022-05-06 08:20:10 字數 619 閱讀 8736

1樓:洪萍佘翎

用人單位必須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內可約定試用期限。只簽訂試用期勞動合同的做法是不對的,你可以去申請仲裁,具體的要看仲裁的結果。

根據規定,勞動合同期限在6個月以內的,試用期不得超過15日;勞動合同期限在6個月以上1年以內的,試用期不得超過30日;勞動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2年以內的,試用期不得超過60日;勞動合同期限在2年以上的,試用期不得超過6個月。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

試用期後的一個半月,公司沒有跟你在簽訂勞動合同的話,應該是給你雙倍工資的。

2樓:

試用期協議也是正式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勞動合同法》

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實習期算不算在勞動合同的試用期內

因為作為在校大學生不具備簽訂勞動合同的主體資格,所以只能簽訂實習合同。在正式簽訂勞動合同後,試用期再開始計算。實習期和試用期是兩個概念,實習期一般是在未畢業的情況下實施的,不簽訂勞動合同,不購買社會保險,不計入勞動合同期限。而試用期則要計入勞動合同期限,並且勞動法有明確規定需購買保險 算實習期啊 如...

關於試用期和勞動合同問題求助,關於試用期和勞動合同的問題?

一般工作滿一個月未簽訂合同,可按每個月雙倍工資向用人單位索取報酬!如果你辭職的話,應提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否則對因此造成的損失應承擔賠償責任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第九十條 這時你可依 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

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賠償問題,員工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需要賠償嗎

由於你還在試用期內,可以按照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的規定,履行提前三天書面通知義務,並繼續工作至三天屆滿即可。根據 關於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處理依據問題的覆函 三 關於解除勞動合同涉及的培訓費用問題 用人單位出資 指有支付貨幣憑證的情況 對職工進行各類技術培訓,職工提出與單位解除勞動關係的,如果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