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經從一家公司辭職了,當時一時衝動,已經多月了,換了很多工作,不滿意,現又想回去,請問合適嗎

2022-05-21 13:55:13 字數 2041 閱讀 9253

1樓:匿名使用者

買東西都有貨比三家啦,找工作為什麼就不行呢,這裡關鍵在於公司的態度,如果他們態度是歡迎的,熱情的,那就回去吧,如果他們不理不睬的,或者是鄙夷的,那就不要自討沒趣了,畢竟好的公司還是有的。而且好的公司對於人才的迴歸也應該是持一種寬容的態度的,畢竟第二次回來的人,對公司都會是更加的熱情,對工作會更加的珍惜。

2樓:

不建議,俗話說,好馬不吃回頭草,那個只要耐心還會找到好的工作的。

3樓:溢位來

如果原來的公司極力要求的話你就回去...如果沒有還是不要了找一個類似的工作好好幹不久就會有同感的

4樓:匿名使用者

這就是現實生活啊,不要把它當成遊戲。做過的事,無法挽回的。絕對不能後悔!不能沮喪!勇敢點,繼續走你的路吧!加油~

5樓:匿名使用者

看到他們的回答,我也這麼覺得, 不建議你回去, 就算是 當初你走的時候 老闆非得要留你 然後說 以後想來 可以隨時回來, 就像那個網路笑話一樣:男女朋友分手了。男朋友說:

如果他不愛你了,你隨時可以回來。當女的回來時,男的說:那就是一句客套話,你不必當真。

先不說好馬該不該吃回頭草。 就單說 現在 的工作問題, 你也說了 當時已衝動,沒有當時那一衝動 是換不回 你現在的 後悔的, 換句話說,沒有現在的 後悔 你是覺不到 當時的工作好的。

其實人生就這樣,前方有更多的 目標 你還是往前看吧

在一個公司混的很好 。可是一時衝動辭職了現在好後悔 。找了工作可是不滿意 回去又沒面子

6樓:逍遙丶陳

樓主您好!您的心情我十分理解!我也是一時衝動離開了一家待遇比較好的公司並且人員也很好!

但是你既然決定離職說明此處還是有讓你離開的理由!所謂好馬不吃回頭草就是這個理!我們也只能打掉牙往肚子裡咽!

天下沒有後悔藥吃啊!朋友!建議樓主以後學會三思而後行!

7樓:晨夢塵

好馬不吃回頭草,新工作不滿意,可以另外再找工作,開心最重要,只有自己喜歡的工作,你才能把它做好。

一個朋友,之前一時衝動向公司交了辭職報告,後來一想怕失業又跟領導說不想走了,現在找到工作又想辭職了

8樓:樂凱大廈1806室

那就繼續辭職貝,地球離了誰照樣轉,怕啥。

按照勞動合同,公司可能會留你一個月,做工作交接什麼的,那就好好交接,交接好後和領導好好談,工資不要了,即刻可以離職。

至於你的領導,你覺得虧欠他了,或者你們私人關係不錯,你可以單獨請他吃飯或者喝茶,私人感謝下就行了。

還有,以後做事可不要這樣瞻前顧後的。

9樓:匿名使用者

是你自己吧 敢作敢當成不 多大個事啊

我在一個地方上班上了4個月,現在換了個老闆,感覺不太適應,想辭職,不過留下來可能當領班,但是我想

10樓:

人往高處走水往底處流,不假,你先要了解自已,有多大能力吃多大飯,有沒有更好的去處,如果有擇選擇,換了地方再出現同樣問題是否再換,有時只能選樣人去適應環境,環境怎能因人而變。考慮。走留在自己,日後不後悔。

11樓:華偉

有一份穩定的工作能維持生計什麼都重要,這畢竟也是一個機會你走了機會也許就不再有。三思

一個朋友,之前一時衝動向公司交了辭職報告,後來一想怕失業又跟領導說不想走了,現在找到工作又想辭職了

12樓:匿名使用者

你說領導和同事會怎麼想?最重要的是自己怎麼想,當斷則斷.

律師你好,我在一家公司上班 已經4個多月未簽訂勞動法 前兩天應家裡

13樓:法治中國律師網

用人單位拖欠工資可以直接到勞動仲裁委申請勞動仲裁,主張支付工資

14樓:匿名使用者

你需要準備好你在用人單位上班的證據,然後提起勞動仲裁。

老闆開了二家公司,員工要從一家公司調到另一家公司,勞動合同怎麼變更

屬於合同變更了,您可以解除合同。你出個調動函啊 然後讓員工簽字。不需要變更勞動合同,原來的還一樣有效。既然是兩家公司,建議重新簽訂勞動合同,或者採取勞動派遣的形式。但是勞動合同要怎麼變更。還是從新簽訂勞動合同,二家公司名稱不一樣,公章不.並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4 如有其他情況請與員工協商解決,協商結...

從一家公司辭職一年後可不可以到這家公司再拿到保險終止單,在這一年裡在同地區的別的公司也交過保險

你們公司給你們購買什麼保險?社保同一地區的話,如果你沒有從原來公司轉走,那麼新公司就不可能再給你辦理成 商業保險很少有公司會給你們買期繳保險,都是短險,一年早過期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規定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

下一家的工作已經找到,要辭職了,如果下一家公司要我,但是我原來的工作還沒辭掉

按我之前跳槽的 抄經驗,最好時間是bai7 15天,因為一般du你提出辭職,公司會要求zhi你交接工作,勞動法規定是dao1個月,如果算上公司招人的時間,和交接的時間,最起碼要一個星期左右。然後等你工作交接完畢,你再提出提前離職,公司一般不太會強留。至於用人單位那邊,你提出交接時間越久,說明你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