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辭職私自拿吧檯的錢會怎麼樣

2022-06-13 14:45:11 字數 2868 閱讀 4945

1樓:勞動法諮詢師韓飛

一、個人提出離職分三種情況:

1、用人單位存在《勞動合同法》38條的情況,你書面提出解除勞動關係後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單位的批准,並可以要求支付剩餘的工資及經濟補償金(每工作1年支付1個月工資)及辦理離職手續等;

2、依據《勞動合同法》37條,你提前30天提出的書面離職,不需要用人單位批准就可以離職。其中,試用期提前3天書面提出;用人單位有義務結清工資辦理離職手續。

3、沒有提前30天提出離職,用人單位也不存在《勞動合同法》38條的情況,你直接提交辭職信就走人,這個時候就是你違法了,給用人單位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招聘你產生的費用,用人單位可以要求你承擔。

二、你可以通過快遞或**信郵寄給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係的通知(也就是通俗說的辭職信、辭職報告),這樣便於保留證據。用人單位不支付你工資或不為你辦理離職手續,你可以通過申請勞動仲裁解決;

2樓:匿名使用者

達到數額可能構成盜竊罪

3樓:宛菡

只要你有本事不被老闆發現『就不會有事

4樓:繼續夸父追日

警察叔叔會請你喝咖啡。

5樓:匿名使用者

孩子啊你不能有這樣的想法啊,那是違法的啊。

我不想在這幹了 在吧檯拿錢會不會犯法 警察會跑我家去嗎 10

6樓:匿名使用者

大哥 拿了不屬於自己的東西就是犯法 警察叔叔不是擺設 當然會找你了 你說的在吧檯拿錢是你未領完的工資的話 你完全可以和你的上級要啊

7樓:西街深處

肯定會找你的,別做傻事,不然會後悔的!

8樓:銀雪和尚

不想幹了~和拿錢有什麼邏輯關係麼?!~

收銀員私自拿取吧檯錢財共計3000元,這能潘什麼罪?

9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本案涉嫌職務侵佔罪

職務侵佔罪(刑法第271條),是指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的行為。

10樓:洛陽玉湖

盜竊公私財物罪,可以行政拘留構不成刑事案件!

11樓:頁空盡

盜竊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祕密地多次竊取或者竊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

收銀員拿了吧檯的錢跑路算盜竊嗎?

12樓:竹子輝

算偷竊....

見算她做滿一個月.也不能私自拿錢走人的..

可以到法院告她,要求她把錢還回來.

13樓:匿名使用者

找什麼法律啊。不應該找。那個人沒有把錢都拿走就是阿彌陀佛了。人家也不容易。有點善良之心。

14樓:在天一閣烤蛋糕的哪吒

從法律上講,算是盜竊,但是數額不大。況且人已經跑路了,如果你瞭解他的詳細底細還可以,如果只是你從外面隨便招來的夥計,你去報警,警察不見得會為了600塊玩命追他,不是在玷汙咱們的人民警察,但是事實確實是那麼回的事。在這個問題上,我是這麼想,他這個做法是極端不對的,想必他花這個錢心裡也得掂量掂量,以後這個心理包袱算是背上了。

而你呢,損失並不大,900的工資拿了600跑了,估計人家也是琢磨沒幹滿一個月沒好意思多拿。況且當時有1000塊錢。你現在要是尋求法律幫助除非你能找到這個人,你才可以起訴他,如果找不到就算了吧。

不過出了這事以後你要好好反思了,把管理的漏洞給補上,要不以後再出這事也不好。

15樓:匿名使用者

要是我就隨他去吧,他也是有良心的所以才只拿了600,得饒人處且饒人吧

16樓:侏羅紀遊俠

毫無疑問,他的做法屬於盜竊

不過感覺他有難言之隱,就算拿自己的工資也可以跟你明說啊,為什麼他不敢對你直接說呢?

你可以選擇報警,通過法律來維護自己的利益。

建議:有一天面對他的時候可以誠懇地跟他談談,畢竟他只拿了600元他自己認為是屬於自己的錢(當然這個做法是錯誤的),看問題到底出在**了

酒店欠員工工資員工拿吧檯錢算不算犯法

17樓:2014菩提心

算是違法,數額較大構成盜竊,搶劫。希望你還是通過正規渠道獲得。或者從吧檯取錢要經過領導同意才可以。

18樓:阿笨

拖欠工資是違法的,違反了勞動法屬於民事糾紛,可是拿走吧檯錢抵賬就可能就違反了刑法,搞得不好要承擔刑事責任,所以這種方法得不償失,絕不可取。

處理的最簡單的方法是**投訴到當地勞動執法監察大隊,他們會依據《勞動保障監察條例》依法對用人單位進行監督檢查,並責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資。

19樓:鎮飛

教你不犯法!拿吧檯錢是不對,但是是有前因後果的!你可以拿吧檯錢,但是,你拿錢後,把錢轉移開,你再回到酒店,打**告知酒店老闆,老闆如來硬,你主動報110!

你的工資一定能拿回來!這樣既不犯法又能解決問題!按正規一套來,你很難還很慢!

(要推薦我哦!)

20樓:江南葉簫

當面拿,搶劫

偷偷拿,偷竊

要工資有很多途徑,此行為下下笨,不可取

21樓:義烏專家律師

屬於違法行為,建議到勞動局解決。

我在網咖當收銀員私自拿吧檯錢了,這犯罪嗎?金額200元

22樓:匿名使用者

數額太小,尚不構成犯罪。

23樓:黑白分界線

不管多少私自拿就是偷,是犯罪。

不辭職就找下家,屬於缺乏職業精神的表現嗎?

不辭職就找下家,不屬於缺乏職業精神的表現,因為現在工作節奏和生活節奏比較快,我們在沒有事實的情況下去找下一家也是我們理所應當的,因為現在的公司給你的薪酬滿足不了你的需求,所以他必須能留住你,去提高他的薪水。不辭職就找下家的話,並不是缺乏職業精神的表現,只是為自己的生活提供保障,因為你辭職以後再來找下...

我的黨組織關係在單位裡,但是我想在不辭職的情況下將它轉移到戶口所在地,可以不?用什麼樣的理由說服單

可以,在什麼地方入黨是你的權利。但是黨組織是否接受你是黨組織的權利。既然單位有黨組織為什麼不在單位入黨,如果你在戶口所在地入黨後,還應該把組織關係調回單位,如果單位黨組織感覺你的關係可疑,有可能會對你審查 組織關係的轉接應本著方便就近的原則,單位有黨組織應將組織關係放在單位,這樣方便黨員參加組織生活...

私自拿別人的東西觸犯了那一條法律

觸犯刑法 刑法 第二百七十條和二百六十四條 第二百七十條 將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退還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罰金 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將他人的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本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