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上班22天有事急辭工現在結工資廠裡說我上班不到月只有30工資這樣合理嗎

2022-06-23 12:25:09 字數 1746 閱讀 2752

1樓:古九玄明

視情況而定,一般情況下則是不合理的。

不過有些東西則是合理的。

看看你的合同有沒有寫到提前辭職的情況。

是不是工廠還裡面你弄壞了什麼東西,或者產品不合格啊?

你可以就地撥打110報警,向警察求助

警察會告訴你當地勞動局在什麼地方,怎麼去勞動局解決。

2樓:釣魚佬老頭

1、依據勞動部印發的「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四十條規定:勞動者依據勞動法第三十二條第一項解除勞動合同(在試用期內解除勞動關係),用人單位可以不支付經濟補償金,但應按照勞動者的實際工作天數支付工資。

2、按勞動部頒佈的《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九條規定,勞動關係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3、如果單位不支付工資,可以先**投訴到當地勞動執法監察大隊,他們會依據《勞動保障監察條例》進行監督檢查,並責令糾正;如果還不行可以直接到勞動行政部門申請勞動仲裁,維護你的合法權益。

3樓:慕星騰

不合理,你應該是得到22天的工資啊

您好 我想問下 當月工作22天 有事突然辭職 單位拒發這22天的工資合理嗎 沒有籤合同 謝謝

4樓:廣州大彬

不合理,

他也不違法

勞動部門也不會介入這類案子的

只能通過協商

所有教你說告他的人都是沒社會經驗的

比如,換個角度,你冒著風險投資

你是老闆,你的員工說不幹就不幹

你的生意還做嗎?

他不怕你投訴的

請問:至今天我在廠裡共上班18天,今天去辭工,主管說:算急辭工,要扣錢。 但是,我沒簽合同,又沒做...

5樓:頂風_背米

勞動法裡規定辭職要提前一個月通知用人單位的,他給你錢算你運氣了

6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勞動合同法》提出辭職應當提前一個月,在試用期內應當提前三天告知,我認為你應當先履行了三天告知的義務,你就可以離開,但是你的工資是應當按照實際工作的天數計算。

7樓:匿名使用者

您好,職工在試用期內可以隨時提出辭職,公司不得扣工資

縱橫法律網-北京市國韜律師事務所-盧志紅律師

是這樣,我上班有一個月26天,27號上午我要馬上辭工,領導說合同規定急辭工要扣除當月十五天工資,這

8樓:匿名使用者

試用期之內只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單位就可以結工資了,注意是通知,不需要用人單位批覆的,勞動法規定的,至於扣工資一說,是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9樓:佩服保安大哥

你好,勞動法沒有急辭工,沒有轉正當天可以走的!可以到勞動局投訴,也可以到法院訴訟解決

10樓:

曠工5天,第六天去請假請個長假直到發工資**

11樓:匿名使用者

直接說,你們要是這樣我只能找勞動仲裁了

12樓:卯鳴

用法律**保護自己!

在工廠上班急辭工廠裡要從我兩個月工資里扣30%這樣是合理的嗎?

13樓:珍惜眼前墨

你好,這樣是違反勞動法的。你可以向當地勞動局監察機構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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