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家族房子的爭奪高分求解,法律 一個家族房子的爭奪 高分求解

2022-09-16 04:05:17 字數 5458 閱讀 3554

1樓:媚眼如絲紅塵夢

房子和土地使用權在誰的名下就是誰的,你爸建的房子該不會填你大伯的名字吧?那麼他有什麼權利呢?何況你爺爺奶奶還在世,不存在分遺產的問題,他們願意給誰就給誰,只給你爸爸不給你大伯是完全可以的。

不用想得太極端了,你可以讓你爸爸去法院起訴他惡意侵佔,如果房子在你父親的名下,而且有你爺爺奶奶的支援,你們勝算是很大的,他死活不搬你們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既然已經撕破臉了就沒有什麼顧忌了。

2樓:kr奇異果

一下回答由「濟南商律師」提供,如需轉述,請說明出處」

1、你們進行民間的約定來規制地皮的使用權,這是完全合乎法律的。你的父親最先按照約定使用了地皮並蓋起了房子,當然擁有完整的所有權。在這種情況下,你的伯父想要一般或者讓你們扒一半房子是不合法的。

只是有一點,當初你們家「誰先炸出這塊地修房子 這塊地就是誰的」這個約定是否有書面的證據呢?或者沒有書面證據的話,是否有你大伯的承認或家裡老人的證言呢?如果有的話,就按我上面說的具有法律效力,如果沒有的話,就比較難辦了。

按照家庭財產的一般準則,你們家對這塊家族的地皮是共有的,這時,你的伯父要求土地的一部分的使用權就是正當的,不但如此,你的另一個伯父也可以要一塊土地的使用權,即兄弟三個分。分時可以另行達成協議或者平分三份。

2、家庭矛盾,最好的方法是調解,畢竟一家人坐在一起怎麼都好說。不行也可以提起訴訟。但是如果用家庭內部的一些「自我解決」辦法,則是不可取的。

一是這些解決方式往往不能真正解決矛盾,反而生出新的矛盾二是這種私了的辦法容易走上違法犯罪的道路。比如你的父親真要一時控制不住採取了一些過激措施,那最後不利的還是你們家。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幫到你!

3樓:厚道人實話實說

想開點吧,事情沒有那麼壞的。沒有證據的東西,是不好辦的,首先還是多顧慮一點親情吧,儘可能緩和一下之間的緊張氣氛,心平氣和後,請相關部門出面協調這事。(旁觀者清,或許會要好的解決辦法)

祝你們這個大家族幸福美滿,家和萬事興嘛!

法律意義上什麼叫家庭.最好有法律檔案支援.(高分求解,得答案後另加分)

4樓:

家庭是由婚姻,血緣或收養關係所組成的社會組織的基本單位。家庭有廣義和狹義之分,狹義是指一夫一妻制構成的單元;廣義的則泛指人類進化的不同階段上的各種家庭利益集團即家族。 從社會設定來說,家庭是最基本的社會設定之一,是人類最基本最重要的一種制度和群體形式。

(社會設定,即組織起來滿足一個社會基本需要的社會結構叢)從功能來說,家庭是兒童社會化,供養老人,性滿足,經濟合作,普遍意義上人類親密關係的基本單位。從關係來說,家庭是由具有婚姻、血緣和收養關係的人們長期居住的共同群體。

婚姻法對此有所涉及的。

5樓:匿名使用者

說起家庭觀念了,昨天我男朋友說弟妹想開家服裝店,問我有沒有投資,我想我現在還沒有嫁給他,以後我們會如何我也不知道,投資的錢肯定是拿不回來的。以後也不好說怎麼算。再說現在我的資金也不是太充裕,我就說我沒錢投資。

他就說我沒有家庭觀念了。我就想問,什麼是家庭觀念?在我家鄉有句俗話是這樣說的:

親姐妹,明算帳。就算再親的一家人也要有分的吧??比如,親姐妹間,就算是姐姐再有錢也不是妹妹的,姐姐的東西也不是妹妹的,難道妹妹就可以說也不說一聲就直接拿姐姐的錢姐姐的東西麼?

這就是家庭觀0念麼???

6樓:匿名使用者

個人的債務個人負責,子女沒有替父還債的義務。如果他做這個生意賺的錢曾用於家庭生活的,那麼這個家庭的財產共有人負有連帶責任,需要負擔債務的。

7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繼承法》相關規定,繼承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的債務,清償債務以他的遺產實際價值為限,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的債務可以不負償還責任。如果你父親已去世,你也繼承了遺產,你就應當以遺產為限清償其債務,否則你是不需要負責;如果你父親在世,你完全不需要負擔他的債務。在法律上,「父債子還」的說法是附帶條件的。

高分求解!!!!!!!!!!!!!!!

8樓:萬世生表

你的問題很有來趣....

幾百年的有源.從南朝傳到唐朝後期的多了.春秋戰國的世家也確實傳了好長時間.

南方也有一些學問傳家的.胡好象就是績溪胡氏.但他說他和胡適好象不是一家.

實際上最大的家族就是愛新覺羅了,現在還在嘛.三百年天子,還不顯赫麼.至於上千年的,也許有.

南方恐怕就有.我想也許很多.你看一些家譜網,找找裡面有沒上溯到宋朝的,恐怕會有的

世家歷史上有很多.

9樓:未央愛包包

有的,像上次拍孔子,孔子家人就有來的呢

10樓:匿名使用者

孔孟家族

蘇軾名人之後現在都出現了

11樓:匿名使用者

有啊,比如孔子家族就有一千多年了

12樓:秋水長天

如果有的話也只有在苗疆地區可能還存在,因為只有那裡存在過類似宗教的巫文化;其它的我覺得不太可能還存在吧!

13樓:譚銘庭

準確的說很可bai能沒有,怎麼說呢,du夏朝之前的歷zhi史其實因為沒有dao文字回記載,加上秦朝焚答書坑儒,其實秦朝之前的歷史也就是考古學家的分析,真正要靠姓名的方法來強行畫出家譜幾乎不可能,即使現在流傳下來的家譜也並不是什麼很讓人興奮的事,個人感覺,幾乎所有的華夏人都是同宗同族,沒有特別明顯的家族能夠去區分,各個民族融合的歷史在各個家族中很難就是最準確的記載著,現在的人很難說就是純種的漢人或滿人,說不定那姓張的漢人的前十幾代人早就沾上了滿人的血統。所以家族根本就是一種劃分集合體的手段,根本不像中國人想像的那麼簡單,難道都是一個家族就一定是最近的親緣,其實不一定,只能證明短期內是近親,不定幾百年前的哪一年就已經纏上外族的血緣了。

14樓:匿名使用者

有,一定有的。不說文明地區的開封有,就偏遠地區的山寨也有如湖南的鳳凰雲南的苗族。有明確文字為證的,申屠家族.

洪家族……。就連前段時間央視10套熱播的什麼狀元考卷的張家也是吧。

高分求解!!關於繼承權的題

15樓:匿名使用者

1、你說「大兒子死了,老婆還在」:

(1)其中的「老婆」是指大兒子的老婆嗎「權當是這樣。如果這「老婆」不是大兒子的老婆,你再說明後修改。

(2)另外:老頭的老婆也死了嗎?你沒有交待,也權當她也死了來分析,如果她還沒死情況就又有變了,你再說明吧。另外,假設老頭的父母也已經死亡。

2、據你所說:大兒子先於老頭死亡、二兒子也先於老頭死亡;四兒子是在老頭死亡後才死的,所有,這36萬應當這樣分割:

(1)老頭死亡後,有遺囑按遺囑處理。

(2)沒有遺囑的,按法定繼承處理:由老頭的所有第一順序法定繼承人共同繼承,即:由在國外的三兒子、四兒子共同繼承。

說明:(1)四兒子雖然「趕回去時,半路出車禍也死了」,但他是在老頭死亡之後才死的,而老頭的遺囑在老頭死亡時已經繼承已經開始,就說是:四兒子在死亡之前已經能夠繼承老頭的遺產了,所以仍然列為繼承人,只是在他死亡後,由他的子女「轉繼承」。

(2)先於老頭死亡的大兒子、二兒子:其妻子沒有繼承權,但如果她們在兒子死亡後也對老頭盡了贍養義務,就也取得了繼承權,與老

三、老四共同繼承。

(3)先於老頭死亡的大兒子、二兒子:如果他們有子女,他們的子女有繼承權、可以和老

三、老四共同繼承遺產,是「代位繼承」。

(4)雖然老二和老二媳婦對老人不好:但只要沒有「故意殺害被繼承人;為爭奪遺產而殺害其他繼承人;遺棄被繼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繼承人情節嚴重的;偽造、篡改或者銷燬遺囑,情節嚴重的」等到情形:就不能被剝奪繼承權、仍然可以繼承老頭的遺產,只是在繼承時如果對老頭有贍養條件卻不盡贍養義務的:

可以少分或不分遺產。

16樓:匿名使用者

第一順位繼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老頭死時,他老婆,三兒子,四兒子還活著,他們有繼承權.不過四兒子後來死了,如果他沒有配偶子女的話,他的財產由他母親即老頭子的老婆繼承.

所以老婆得24萬,三兒子得12萬

17樓:匿名使用者

還有其他親戚麼?有遺囑麼?說的具體點呀!!!

高分求解房產繼承的問題

18樓:

我家也出現過這種情況,可是奶奶能給的只是她那一半房子,爺爺的那一半她並不能做主,首先要奶奶先把遺書寫明自己的一半房子給你父親,然後去公證處公證,至於另一半,作為夫妻共有財產,只能平分給幾個子女,除非其他的子女自願放棄繼承,願意都給你父親,你父親才能全部繼承。

19樓:京城李律師

你爺爺已經去世,你奶奶手上的一套房就存在析產的問題,你奶奶和所有子女都有繼承權,你奶奶所佔比例最大。你奶奶在析產以後可以將他名下的份額贈與你父親。注意;現在給贈與不是繼承。

具體辦理可以到公證處或者到法院析產。

20樓:

法律規定: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贍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有贍養能力和有贍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贍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但是他們都沒有盡到贍養老人的義務,不應該有繼承財產的權利,再加上你奶奶個人的意思要把這套房子交給你父親,自然這套房子就是你父親的了,不過還是需要辦理一些手續的,到公證處公證後,再到房產局把房產證上面的名字改成你父親的名字就可以了。

21樓:北京祁律師

1、房屋所有權為你奶奶爺爺共有。奶奶爺爺各有一半產權。

2、爺爺仙逝後,他的一半產權會被繼承,等分為五分,奶奶和四個子女各一份。

總結:現在這個房子的所有權為奶奶50%+10%=60%,你爸爸10%,其他兄弟姐妹各10%即共30%。

現在你奶奶想把房子給你爸爸一個人是不可以的,不過可以立遺囑或者直接贈與給你爸爸她的百分之六十,最後你爸爸會得到房子的70%,不過最後應該會給其他兄弟姐妹一些補償後得到全部的產權。

不知道我的解釋您是否滿意。

22樓:柏律師

北京博融律師事務所

辦理過戶手續即可!

以上回答僅根據本人描述所做初步判斷,僅供參考。

23樓:

辦理遺囑,只要你奶奶在遺囑中決定將其所有遺產由你父親一個人繼承,至於你爺爺那份兒遺產,可以趁著你奶奶活著的時候,讓你奶奶找其他繼承人,要他們放棄繼承將所有遺產有你奶奶 一個人繼承。如果你爺爺過世已經20年,那就什麼也不需要了,那些遺產都是你奶奶一個人的。

24樓:匿名使用者

先析產,把你爺爺的份額析清楚,分別繼承,你父親可以把其他子女的所得份額以金錢形式支付,你奶奶的所有的份額直接過戶給你父親即可。

請懂法律的幫我回答下,萬分感謝,請了解法律的朋友幫我解答一下,萬分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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