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房使用年限是多少?到年限後怎麼辦?

2023-03-21 01:30:05 字數 5093 閱讀 2687

1樓:生活專家小幫手

您好,房屋產權由房屋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兩部分組成的,但是房屋所有權的期限為永久,而土地使用權根據有關法規為4年50年或70年不等,房屋到期後可通過重新繳納土地出讓金獲得土地使用權。《物權法》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

」土地使用70年到期後,如果再次申請土地使用權,應根據當時的地價水平,補繳土地出讓金。其處理方法大致如下: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門提交續期申請書,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應當予以批准。

獲得批准續期的,重新簽訂土地有償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償使用費。第二土地使用者未申請續期的,土地使用權和地上房產由國家無償收回。房屋所有權也就自然消失。

第三土地使用者提出續期申請,根據法律規定沒有批准續期的,土地使用權國家無償收回,但對於地上房產,根據收回時的殘餘價值給予相應的補償。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一百四十九條【建設用地使用權續期及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歸屬】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

如果您還有其他問題可以隨時呼喚我,我們時刻為您準備著~祝您生活愉快!

2樓:焦樂正楠

樓房所佔土地歸**決定什麼意思。

3樓:博主狩坊

房屋不存在使用年限的概念,而是房屋所佔的土地存在使用年限的問題,到期後在**批准的前提下,作為業主可以繼續繳納土地出讓金而繼續使用土地。

根據國家規定:居住用地70年;工業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50年;商業、旅遊、娛樂用地40年;綜合用地或者其他用地50年。也就是說,你所看房屋的土地性質不同,其使用年限就不同。

另外,如果土地使用權到期後,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可以通過交納土地使用費的方式重新獲得使用權。

什麼是設計年限和使用年限?到年限後房屋怎麼處理?

4樓:藥郎小跟班

設計使用年限的規範定義:

設計使用年限是設計規定的一個時期,在這一規定的時期內,只需要進行正常的維護而不需進行大修就能按預期目的使用,完成預定的功能,即房屋建築在正常設計、正常施工、正常使用和維護下所應達到的使用年限。

到年限後房屋的處理方法:

既有住宅達到設計使用年限或遭遇重大災害後,需要繼續使用時,應委託具有相應資質的機構鑑定,並根據鑑定結論進行處理。

5樓:匿名使用者

設計年限:就是設計這個房屋的使。

用年限是多久,比如房子的使用年限是70年,但是設計使用年限只有50年,一般情況下50年到了會有部門來評估這個房子是否能使用,能使用的話就繼續使用,如果不能使用的話就進行拆除賠償,或者加固設施。

如果土地年限到期後會有部門來評估房子是否能繼續使用,如果不能使用的話就會收回土地並賠償產權人,如果能使用的話需要繳納土地出讓金就可以繼續使用了。

土地使用年限如下:

根據我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12條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

居住用地70年;

工業用地50年;

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年限為50年;

商業、旅遊、娛樂用地40年;

倉儲用地50年;

綜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6樓:匿名使用者

整體應該叫做設計使用年限,你問的使用年限應該是土地使用年限。根據國家頒佈的《建築結構可靠度設計統一標準》gb50068-2001也規定,紀念性建築和特別重要的建築結構設計使用年限為100年,普通房屋和構築物設計使用年限為50年。土地使用年限,商業用地是40-50年,住宅是70年,有的地方會有些許偏差,土地使用年限到期了,會由業主共同出款再次購買該土地使用權,1,土地使用權到期後,您應當提前一年向國土資源局申請繼續使用,經批准後交納一定的土地出讓金,房子還是自己的。

2,《物權法》第149條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法律沒有對費用的交納作出規定。

3,按照現有的法律規定:土地使用權期滿前,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請續期,經批准準於續期的可以重新簽訂出讓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並辦理相應土地登記手續。 4,到目前為止,國家尚未明確規定土地延期地價計算方式。檢舉。

7樓:匿名使用者

房子的設計年限只有50年,隨著時間的推移,鋼筋混凝土也會老化,承載力會降低,抗震能力會降低。gb50292規定,房子設計使用年限到期後,如果繼續使用必須進行鑑定加固,鑑定加固都是依據現行規範進行。02年之前設計房子依據的是87年左右出版的規範,10年之前設計房子依據的是02年左右出版的規範,現在依據的是10年出版的規範,規範不是一本而是一套主要包括荷載規範,混凝土規範,抗震規範,基礎規範等,19年結構可靠度設計標準開始實施了,安全性還要提高。

也就是說,房子壽命到期了,根本不需要堅定肯定要加固,50年內規範的變化太大,安全性差很遠。新舊房子除了設計標準不一樣,還有施工標準,材料標準等,比如,工程監理制度,混凝土從工地攪拌到商混等等。新舊房子的安全性差多少,一次**,就檢驗出來了。

我國房屋抗震設計的原則是小震不壞,中震可修,大震不倒,50年超越概率為63%,10%,2~3%的多遇**、設防烈度**、罕遇**。通俗地講,在合理使用,合理維護保養的情況下,房子的保質期為50年。

8樓:匿名使用者

設計使用年限。

的定義:《混凝土結構設計規範》(gb 50010-2002)第。

19條 設計使用年限 design working life 設計規定的結構或結構構件不需進行大修即可按其預定目的使用的時期。對於住宅區,開發商設計使用年限的取值:一般不考慮土地使用年限而直接按規範最低要求確定,統一為50年。

土地使用年限,是依法享有國有土地使用權的的年限。國有土地出讓的最高年限按用途分:居住用地為70年,商業、旅遊娛樂用地為40年,綜合或其他用地為50年。

使用期限到了,可以申請延期。

商品房使用年限是多少 到期後怎麼辦?

9樓:華律網

房屋產權是指房產的所有者按照國家法律規定所享有的權利,也就是房屋各項權益的總和,即房屋所有者對該房屋財產的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房屋產權由房屋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兩部分組成,房屋所有權的期限為永久,而土地使用權根據有關法規為40、50年或70年不等。房屋的使用權年限從開發商取得土地使用證之日算起。

購房者在買商品房時,房價中包含了土地出讓金的部分,在取得產權的同時也取得了土地使用權,該土地的使用期從開發商取得土地使用證之日算起。只不過,在商品房買賣過程中,土地的使用權人由開發商變為購房者。如果開發商在3年前就取得了土地證,那麼這套商品房的土地使用時間就是從3年前開始算的,購買了這套商品房,無形中土地使用期限就減少了3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十二條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一)居住用地七十年;(二)工業用地五十年;(三)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五十年;(四)商業、旅遊、娛樂用地四十年;(五)綜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10樓:贈送

現在大家住的都是商品房,而我們最願意糾結都就是這個商品房產權年限,一般大家都知道商品房產權年限的年限是70年,讓很多人都擔心,那我麼豈不是一直也沒有一套完全屬於自己的住房,即使買房了還不是等於找了個長期的租房,只不過時間長一點而已。

這是錯誤的,其實所謂的商品房產權年限70年並不是房屋所有權年限,而是你房屋所在國有土地的使用年限。

1、房產證上會註明年限的(包括最後土地使用年限)

2、到期瞭如果房子還在。只用補交地稅就可以了。因為土地年限到了。但房子還是屬於你的。

3、如果房子要拆了。**會重新給你重新分配。使用年限也是重新計算的。

70年指的是該地塊的國有土地的使用年限,並不是房屋所有權的年限。

國家規定,城鎮建設用地土地實行國有,個人和企業可以有償使用以及交易使用權。

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從該地塊取得之日起算。

而所購買的房產只要擁有合法的產權證,就是個人的私有產,只要房產還存在,個人就擁有該房產的所有權。

《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二十一條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使用的,應當至遲於屆滿前一年申請續期,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該幅土地的,應當予以批准。續期的,應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依照規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這一條規定說明,土地使用年限屆滿時,使用者要繼續使用土地的可以申請繼續使用。

11樓:用雨琴昝欣

你好!商品住房的使用年限,有70年和50年的使用年限,現今基本都是50年的使用年限。到期後可以續,具體操作就需要詳細的問過你要買房的地方。

打字不易,採納哦!

買的樓房如果使用年限到了會怎麼處理?

12樓:鑽誠投資擔保****

土地使用權期滿,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請續期。需要續期的,應當依照本條例第二章的規定重新簽訂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並辦理登記。 房子的使用年限不同可能是因為開發商批地的時間比較早,房屋的使用年限是從開發商批得土地的那一年算起的。

13樓:知道

商品房使用年限到期後房子怎麼辦。

房子使用年限到了怎麼辦

14樓:匿名使用者

購買的商品房使用年限到了房子還是房主的。

《物權法》第一百四十九條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許可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後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

該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自動續期,這使得住宅業主感到安心。自動續期解決了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在期限上的衝突問題,消除了二手房購買者對土地使用權年限的後顧之憂,將促進二手房的流轉,有利於提高房屋和土地的利用效率。

雖然《物權法》沒有提及續期後的費用及相關問題,對商業和綜合建設用地如何處理,能否自動續期也沒有具體規定,不過,隨著後續法律法規的完善,配套法律、法規將對《物權法》相關部分進行補充。

15樓:找法網法律諮詢

買了房的朋友認為,我國商品房使用年限有40年、60年、70年的說法,那究竟是有多長的年限呢?一旦商品房的使用年限到期了,購房者或者購房者的後代該怎麼辦?到了期之後,國家會不會將土地收回?

假如土地被收回了,土地上的附著物房子--商品房又該如何解決呢?

16樓:知道

商品房使用年限到期後房子怎麼辦。

土地使用年限多少?土地的使用年限

土地使用權年限規定 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和轉讓暫行條例規定 土地使用權轉讓的最高年限由以下用途決定 居住用地70年工業用地50年教育 科技 文化 衛生 體育用地50年商業 旅遊 娛樂用地40年綜合或其他用地50年。土地管理法 第十四條。農村集體土地使用證無年限,國有劃撥土地使用證無年限,國有出讓住...

現在汽車年限是多少年,汽車使用年限規定是多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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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類土地使用年限如下 土地出讓使用年限分別有如下幾種,1.住宅用地。全國統一執行的土地使用年限為70年。2.工業用地。土地使用年限為50年。3.教 科 文 衛等帶有福利性質的用地,土地使用年限為50年。4.商 娛 旅等盈利性專案用地,土地使用年限為40年。5.其他綜合類性質用地,土地使用年限為5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