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用期半年,但是試用期還是一樣交五險一金,這麼做可行嗎?

2025-06-18 13:45:08 字數 4383 閱讀 7043

1樓:竹兒說教育

按法律規定試用期同樣需要交納社保,即五險。公積金要看整個公司有無交納而定,按規定也應交納。不繳納社保是違法的!

你面試了一家工作單位,但是這個工作單位要求的試茄昌段用期是半年的時間,不過顫譽在試用期內,也是正常參加五險一金的待遇。這種是很常見的,尤其是一些大型知名的國有企業單位,往往他們簽訂勞動合同的時間比較長,所以規定的試用期也是可以比較長的,一般情況下不超過半年時間是沒有任何問題的。

當然我們作為員工最需要做的就是只要是能夠在試用期內享受到五險一金的待遇。那麼對於我們自己來說基本上是沒有太大的損失,不過一般情況有些工作單位,他在試用期內享受乙個8折左右的工資,有些單位可能會享受乙個全額的工資,但整體來講只要是五險一金,正常參保交費,其實所謂的迅好轉正與否,跟自己的影響實際上偏差不是很大。

所以你所說的這樣的乙個做法是很常見的,其實不論你應聘到哪樣的一家工作單位,總是會有不同時間段的試用期。有些民營企業和私營企業可能適用期比較短個月左右是比較常見的,有些國營企業它的試用期就會比較長3~6個月,但只要能夠保證在試用期內,正常參加社保和五險一金,對於我們自己來說影響就不是很大,這樣的話就可以有乙個連續不斷的繳費,同時你的醫療保險等各方面的待遇也不會受到任何的影響。

所以,如果試用期是半年,那麼勞動合同期限至少是3年,入職乙個月之內需要辦理社保繳納手續。否則就是違法的。你可以要求公司給你入職後乙個月開始繳納社會!

2樓:帳號已登出

對於試用期的長短,只要不違反勞動合同法的規定都是靠譜的。勞動合枯拿同法第十九條規定,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侍敗輪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乙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老信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3樓:羅文

可行的,勞動法規定在試用期的時候也需要給員工交五險一金,符合勞動法的規定。

4樓:黎昕科普知識小屋

我認為是不可行的,因為按照國家法律規定。試用期不能夠超過三個月。這個公司明顯是違反國家法律規定的。

試用期會交五險一金嗎

5樓:王學德

法律分析:試用期內用人單位也應當為員工繳納社會保險費。員工在入職第一天起,用人單位就有為其繳交各項社保的義務,不管是不是在試用期。

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中,也就是說,試用期同樣屬於勞動關係的存續期間,因此,試用期內用人單位也應當為員工繳納社會保險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十九條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乙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五十八條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自願參加社會保險的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國家建立全國統一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個人社會保障號碼為公民身份號碼。

試用期要交五險一金嗎

6樓:楊娟

試用期也需要購買五險一金。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的三十日內,就為員工購買社保,並按時繳納社保費。如果單位不為員工購買社保的,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用人單位試用期不給員工繳納社保屬於違法行為,員工可以要求用人單位補償,可以先與用人單位協商處理,如果不行則可以向社保中心投訴,也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是合同期的乙個組成部分,它不是隔離在合同期之外的。所以在試用期內也應該上保險。

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試用期半年,但是試用期還是一樣交五險一金,這樣可以嗎?

7樓:我愛時尚每一天

首先一點要糾正乙個基本觀念,那就是企業在招聘用工時,即使勞動者在試用期內,也必須得繳納五險一金,不能等待轉正之後再行繳納,那是違反社保規定的。所以試用期絕對是應該去繳納五險一金,這是沒有任何異議的。

那麼試用期簽定半年,其實也是合規合法的,但是國家對此有著特殊的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19條規定: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乙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兩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也就是說試用期簽訂半年,那麼之後的勞動合同就必須最少簽訂三年以上。原因不言而喻,試用期的工資一般比正式工資要少一些,國家是防止有些單位借用試用期規定,降低勞動者所得。所以越長試用期,那麼轉正時,簽訂了勞動合同就必須要越長。

這樣才能有效的保護勞動者的利益。

當然試用期的工資到底同正式轉正後的工資,有多大差別或者無差別,這是勞動者同企業之間商議的結果。在這一方面法律不做干涉,雙方自由討論,自由制定,但是一經雙方簽字之後,就形成了正式的合同契約關係,雙方都必須遵守的。

過去很多企業在試用期不給員工交社保,或者只給員工交社保,不交住房公積金,這種做法都是錯誤的。員工如果受到此待遇,可以從公司人事部門進行異議,讓公司及時改正。如果公司不改正的,那可以向勞動仲裁部門申請仲裁,這種仲裁一般都是100%會贏的。

我們的社保需要繳納的連續性,不應該受到換單位而社保中斷的影響。而且在很多城市,社保的連續性會關係到很多大事情的進行。例如在有些限購城市,社保連續繳納關係到落戶資格審批問題,關係到買房資格問題,關係到買車問題,關係到申請房貸的資格問題,而且這種工作中的短期中斷,一般社保部門都是不允許補繳的。

所以對於勞動者來說,試用期的社保繳納是入職乙個新單位時必須要談到的事情。

當然針對一些大公司或者管理規範的公司,這個問題不需要應聘者去特別詢問,但是對於一些中小公司,應聘者在入職之前還是要問清楚為妥。否則自己的社保記錄總是繳納的時斷時續,有可能影響未來的家庭生活安排。

8樓:丹丹學姐吶

這樣是可以的,很多公司轉正的要求很高,但是試用期買了五險一金,這個就沒有其他的問題。

9樓:行秦

可以,試用期繳納五險一金是公司的本分,應該繳納。

10樓:大超說教育

這樣不可以,因為這個試用期太長了,試用期最多就三個月。

試用期也要交五險一金嗎

11樓:霍振明

法律分析:按照國家告念勞動保障政策,員工在入職第一天起,用人單位就有為其繳交各項社保的義務,不管是不是在試用期。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中,也就是說,試用期同樣屬於勞動關係的存續期間,因此襪差困,試用期內用人單位也應當為員工繳納社會保險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七十二條 社會保險**按照保險型別確定資金**,逐步實行社會統籌。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四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慶衫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諮詢等相關服務。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為其繳費情況。

試用期會交五險一金嗎

12樓:邵麗敏

法律分析:試用期會交五險一金,試用期要籤勞動合同。按照國家勞動保障政策,員工族凱在入職第一天起,用人單位就有為其繳交各項社保的義務,不管是不是在試用期。

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中,也就是說,試用期同樣屬於勞動關係的兆談喚存續期間,因此,試用期內用人單位也應當為員工繳納社會保險費。另外,試用期也應該交公積金。單位應自與這些新職工在建立或形成勞動關係之日起第二個月開始為他們繳存住房公積金。

法律依據:《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用侍悄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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