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有財產被第三人損壞,訴訟主體

2025-06-18 22:50:20 字數 3782 閱讀 9732

夫妻共同財產對第三人有效嗎

1樓:張麗珍

夫妻的財產約定只有在夫或妻對外負有債務,並且第三人知道該約定時,才對第三人有效。其他情況夫妻財產約定對第三人沒有效力,只對夫妻雙方具有約束力。

一、如何辦理婚前婚後夫妻財產共同債務公證。

1、有必要可以公證,但公證只是證明夫妻一方可以成為夫妻之間一方的債權人;

2、針對第三人:夫妻一方能證明債權人尺老與債務人明確定約定為個人債務,或者扒滲能夠證明屬於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二、夫妻共同債務對外界具有效力嗎。

夫妻一人債務不一定會對外界產生效力,夫妻雙方可以以書面的形式對夫妻的婚前或者婚後財產進行約定,可以約定某一項債務歸一方所有;但是這項債務的債權人必須是明知的,否則只能對夫妻內部有效。

根據2021年生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條第三款規定,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三、不離婚能分割財產嗎?

不離婚財產能分開。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條,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陵此公升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十九條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由此可見,夫妻的財產約定只有在夫或妻對外負有債務,並且第三人知道該約定時,才對第三人有效。對於第三人不知道該約定時,則對第三人不發生法律效力。

至於如何認定第三人知道該約定,應由夫或妻一方負舉證責任。如果夫妻一方有證據證明第三人知道夫妻之間存在關於財產各自所有的約定,那麼該第三人(債權人)就不能要求另一方償還。

共同共有財產未經共有人同意向第三人起訴主張債權

2樓:

摘要。親,您好,很高興為您解答<>

共同共有財產未經共有人同意向第三人起訴主張債權親親 處置共同共有的財產應該要經過共有人的同意,如果對方不同意,想要處置共有的財產一方可以向擁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請,要求處置共有財產中屬於自己的那一部份的財產,但是處置財產的過程中,不得損害公有人的權益。

共同共有財產未經共有人同意向第三人起訴主張債權。

親,您好,很高興為您解答<>

共同共有財產未經共有人同意向第三人起訴主張債權親親 處置共同共有的財產應該要經過共有人的同意納敬橘,如果對方不同意,想要處置共有的財產一方可以向擁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請,要求處置共稿租有財產中屬於自己的那一部份洞團的財產,但是處置財產的過程中,不得損害公有人的權益。

法律分析:要想處置共同共有的財產,根據相關法律的規定,必須是要經過全體共有人或者是其中佔有份額在三分之二的按照份額劃分的共有人同意以後,才能夠蠢銀處置。除非是當事人之間另外有約定,一方可以單獨處置屬於自己的那部份財產。

如果是共有財產的共有人中一方想要賣給別芹畢人而另一方不同意的,這種情況是是不能買賣的。對方不知情或者是不同意後進行買賣了,這種民事行為在帶首宴法律是無效的,不會受法律的保護。但是有兩種情況除外的族悄,分別是以下的情況:

一、共有的基礎喪失。共同共有關係因為共同關係消滅的基礎上而共有法律關係的喪失,比如說夫妻關係、遺囑繼承等。二、想要處置共有財產的一方有重大理由的情況信頃下可以要求分割。

要基於以下三種共有財產來認定重大理由,分別是夫妻共有財產、共同繼承的財產、家庭共同的財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零一條 處分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以及對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作重大修繕、變更性質或者用途的,應當經佔份額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體共同共有人同意滑穗陸,但是共有人之間另有隱侍閉約定的除外。第三百零三條 共有人約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以維持共有關係的,應當按照約定,但是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請求分割;沒灶裂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隨時請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礎喪失或者有重大談陸理由需要分割時可以請求分割。

因分割造成其他共有人損害的,應當給予賠償。

共同共有財產未經共有人同意向第三人起訴主張債權

3樓:

摘要。親,很高興為您解答如果乙份財產是由多個人共同擁有的,那麼在沒有得到所有共有人的同意之前,任何一位共有人都不能單獨向第三方主張債權。這就是共同共有財產的法律規定。

親,很高興為您解答如果乙份財產是由多個人共同擁有的,圓戚判那麼在沒有得到所有仔餘共有人的同意之前,任何一位共有人都不能單獨向第三方主張橘改債權。這就是共同共有財產的法律規定。

如果高逗共同共有財產的一方未經其他共有人同意就向第三方主張債權,那麼這種行為是不合法的。因為共同共有財產是所有共有人共同擁有的,任何一方都沒有單獨支配的權力。如果要對共同共有財產進行處置或者轉讓,必須得到其他共有人的同型瞎意。

否則,所採取的行動將被認為是違法的,並且可能會給其他共戚租賣有人帶來損失。

起訴對方私自損壞夫妻共同財產能立案嗎

4樓:郝麗君

如果損仔唯告害夫妻共同財產符合立案標準就可以立案,立案標準: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一)造成公私財物損失五千元以上的;(二)毀壞公私財物三次以上的;(三)糾集三人以上公然毀壞公私財物的;(四)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法律依據最高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第33條。

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念明:(一)造成公私財物損失五千元以上的;(二)毀壞公私財山戚物三次以上的;(三)糾集三人以上公然毀壞公私財物的;(四)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可以起訴後按夫妻財產分割對抗第三人嗎

5樓:張麗珍

夫妻財產約定,不能對抗善意第三人。善意第三人,是指未直接參與雙方合同旁毀芹法律關係,對雙方的合同關係不知情的合同第三方。根據法律規定,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條。

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餘巧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運畢條的規定。

夫妻雙方的財產約定是否對第三人有效?

6樓:血刺心碎

夫妻離婚協議中約定財產歸一方所有的,債權人能否以夫妻一方故意逃避債務為由撤銷該協議,依據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第二十五條規定,即使當事穗稿人的離婚協議或者人民法院的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已經對夫妻財產分割問題作出處理的,債權人仍有權就夫妻共同債務向男女雙方主張,無需行使撤銷權。若一方所負債務為個人債務的,債權人有權行使撤銷權,但債權人知情的除外。《中華凱如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條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

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脅迫行為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當事人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恢復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係; (三)猜孫孝未到法定婚齡。

在新婚法出臺以後夫妻共有財產如何分割

一 夫妻共有或一方所有房屋的處理,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共同購買 共同建造的房屋,或者婚前雙方共同出資購買 建造的房屋,是夫妻共有房屋,離婚時應作為夫妻共同財產分割。一 雙方均主張房屋所有權並且同意競價取得的,應當准許 二 一方主張房屋所有權的,由評估機構按市場 對房屋作出評估,取得房屋所有權的一方...

婚前有房產婚後算夫妻共有財產嗎

婚前有房產是否算夫妻共有,首先可以由當事人協商決定。協商不成的再判斷婚前財產是婚前付全款還是付首付,如果是一方婚前付全款就屬於一方所有。如果是一方付首付並登記在一方名下,婚後由共同財產還貸,法院會判決歸產權登記方所有,產權登記一方會對另一方進行補償。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

第三人稱指什麼,什麼是第三人稱

求助編輯百科名片 在言語活動中,指稱說話人與聽話人以外第三方的,為第三人稱。如 他 她 它 他們 等,在敘事性文學作品中運用第三人稱是最常見的敘述方式。目錄敘述特點 示例編輯本段 敘述特點 第一人稱 第一人稱是一種直接表達的方式,不論作者是否真的是作品中的人物,所敘述的都像是作者親身的經歷或者是親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