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籤勞動合同辭職了可以拿到補償金嗎?

2025-07-08 14:40:07 字數 3126 閱讀 7081

1樓:儒德事務所

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應凱念當同時簽訂勞動合同;未同時簽訂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乙個月內簽訂。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可以請求用人單位支付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未滿一年的每月工資的二倍。手孫橋。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二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畢猛,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2樓:網友

個人主動辭職沒有補償金。如運襲果用人單位沒有繳納社保歷宴,可以以此為由辭職,並可以要求按工作年限支付補償金,工作滿一年給乙個月工肢悄銀資。

沒簽勞動合同辭職能夠得到補償金嗎

3樓:胡文學

沒簽勞動合同強行離職有補償,沒簽書面勞動的合同雙倍工資差額。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1個月不滿1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資。

一、入職一年沒簽合同怎麼辦?

入職一年沒簽合同,勞動者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支付每月二倍的工資,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乙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法》第十條規定,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姿灶亂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乙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條第一款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二、自願離職可以申請雙倍工資嗎。

自願離職不可以申請雙倍工資。用人單位從用工之日起跡檔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的時間內,沒有和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辯灶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三、入職4個月後才籤合同賠償如何算。

入職3月後才籤合同,用人單位第二個月和第三個月支付雙倍工資。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未簽訂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支付雙倍工資不超過11個月。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規定,因用人單位沒有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沒有按時足額支付工資的、沒有交社保的,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需要支付雙倍的經濟補償金。

沒簽勞動合同自己辭職有補償嗎?

4樓:網友

如果公司不交納社保,這個可以以《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第三款為由解除勞動合同,並按照四十六條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這個千萬不能是自己主動提出辭職,如果是自己主動提出辭職是沒有經濟補償金的。

上班四個月的話,可以主張半個月工資標準的經濟補償金的。

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明搏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激仿祥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大數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沒簽勞動合同自己辭職有補償嗎?

5樓:肖紅

沒簽勞動合同自己辭職有補償,畢竟簽訂勞動合同是屬於用人單位應當履行的一項義務。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扮胡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合同法》第36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法》第42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40條、第41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一、什麼情況之下可以辭退勞動者?

用人單位只有在法定情形下才能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

一)協商解除勞動合同。

即《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二)過錯解除動合同。

即在勞動者有過錯性情形時,用人單位有權單方解除勞動鬥模合同。過錯性解除勞動合同在程式上沒有嚴格限制。用人單位無須支付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

若規定了符合法律規定的違約金條款的,勞動者須支付違約金。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廳銷攔,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4、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勞動合同沒有到期可以辭職嗎,籤的勞動合同還沒到期,可以辭職嗎

根據我國 勞動合同法 的規定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所以,如果勞動合同沒到期,可以和單位協商解除勞動合同,如果協商好了,就可以辦理離職手續。也可以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向單位提出辭職申請,到時候直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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