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什麼用人單位起前通知辭退員工就不予以賠償

2025-07-08 15:15:08 字數 2990 閱讀 5837

1樓:baby無知的螞蟻

1、單位辭退委無過錯的員工,無論是否提前通知都是需要支付經濟補償的,只是沒有未提前通知員工的乙個月本人工資的補償而已。

2、依據《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 規定解除勞動合梁嫌同的;

二)用中攔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 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 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 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橡培手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 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 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2樓:網友

員工沒有什麼錯誤好攜,用人單位隨便辭退員工是違御拆反勞動琺的,員工可友拆伏以向勞動局申請勞動仲裁,請求賠償~~~

辭退員工沒有書面通知算不算辭退

3樓:陳盼盼

法律分析:只是口頭通知是不算辭退的灶鬥。對於用人單位的違法辭退,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用人單位支付違法辭退的賠償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敗辯慎、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察敬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乙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單位不提前告知員工就辭退怎麼賠償

4樓:江競

1、我國 勞動法 規定,當用人單位需要辭退勞動者時,勞動者在用人單位每工作一年,應當支付乙個月 工資 ,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照一年賠償,不滿六個月的賠償半個月工資,員工在用人單位工作的時限越長,用人單位相應支付的 賠償金 也就越多。 2、經濟的補償是根據勞動者在他的工作單位工作的年限,然後每滿1年就付1個月的工資標準來向這個勞動者支付的,超過6個月但不夠1年的,要以1年算,不到6個月的,要向這個勞動者付15天的工資作為經濟補償。

用人單位沒有提前通知辭退員工

5樓:潘普法課堂

如果符合《勞動合同法》第39條規定的,用人單位不需要提前通知勞動者,可以要求立即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如果符合《勞動合同法》第40條規定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坦中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乙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也可以和勞動者協商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三條。

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事先將理由通知工會。用人單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勞動合同約定的,工會有權要求用人單位糾正。用人單位應當研究工會的意見,並將處理結果書面通知工會。

勞動合同法》

第五備信配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仿指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字,至少儲存二年備查。

公司沒有提前告知就辭退員工的賠償

6樓:律言說法

公司提前辭退員工,如果是違法辭退的,應賠償給員工雙倍的經濟補償金。經濟補償金的演算法則是員工在本公司的工作時間滿一年的,付乙個月的工資,半年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半年的,付半月的工資。如果是員工本身有重大過錯的,則沒有賠償。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枝冊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猜搭凱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穗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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