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單位沒有和工人簽訂勞動合同在什麼情況下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2021-08-13 01:25:05 字數 5127 閱讀 4057

1樓:

用人單位沒有和工人簽訂勞動合同的,如果工人有證據能證明與用人單位存在事實勞動關係的,就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能證明勞動關係的證據主要有:公司名稱的工裝、工作證或工作牌(最好蓋有公章)、工資卡、工資條、考勤記錄、社會保險繳納記錄、同事證言(離職在職的都可以)、錄音錄影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檔案等(其中有公章的工作證、社會保險繳費記錄、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檔案,有一個足以證明勞動關係)

另外,申請勞動仲裁時,應攜帶勞動仲裁申請書、身份證影印件、相關證據、用人單位的工商註冊資訊,然後去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申請立案就可以。

擴充套件資料

勞動仲裁申請流程

(一)申請與受理

當事人申請勞動爭議仲裁應當提交書面仲裁申請書。實踐中,仲裁申請書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2、被申請人名稱、住所以及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等;

3、發生爭議的事實、申請人的主張和理由等。

仲裁委員會在收到申請書後,應在七日內審查作出受理與否的決定。

(二)**與裁決

1、仲裁庭應在**前5日內將仲裁庭的組成情況、**時間、地點書面通知當事人;

2、當事人拒不到庭或未經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對申請人按照撤訴處理,對被申請人可以缺席仲裁;

3、**後應宣佈仲裁人員名單,詢問是否申請回避;

4、然後當事人陳述並辯論,最後進行裁決。

注意:勞動爭議案件,應當自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四十五日內作出裁決。勞動者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期滿不起訴的,裁決書發生法律效力。

另外,有兩類勞動爭議是一裁終局的,一是小額訴訟案件;二是標準明確的案件。具體有:

1、追索勞動報酬的案件;

2、追索工傷醫療費的案件;

3、追索經濟補償的案件;

4、追索賠償金的案件;

5、國家對相關標準有明確規定的案件,如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等。

2樓:韓飛律師

1、因為單位違法在先,你書面提出離職後可以立即走人,並要求單位支付你拖欠的工資、押金、經濟補償金、雙倍工資(最多11個月)、加班工資等;從你離職開始算,勞動仲裁時效為一年!

2、前提是有證明勞動關係的證據!比如有公司名稱的工裝、工作證或工作牌(最好蓋有公章)、工資卡、工資條、考勤記錄、社會保險繳納記錄、同事證言(離職在職的都可以)、錄音錄影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檔案等(其中有公章的工作證、社會保險繳費記錄、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檔案,有一個足以證明勞動關係)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3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無論辭退還是辭職都可以按照勞動合同法第82條得到雙倍工資,如果沒有支付,就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單位未購買社會保險,可以作為辭職的原因,立即辭職並要求支付經濟賠償。

所以你們要搞清楚,到底因為什麼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僅僅沒有簽訂合同,國家已經有處罰辦法了,而且不簽訂合同不能申請仲裁。

無論什麼名義都不能扣員工的錢做質保金,工作中出了問題應由老闆承擔。

你們的證據至少要有一樣能直接證明你們之間存在勞動關係,比如工作證、工資條、銀行發工資的證明、考勤卡等,你說的衣服和工友都只能是間接證據。

4樓:姜威律師

勞動者注意:單位沒簽勞動合同?準備這3樣證據,一告一個準!

5樓:開飛機的l舒克

以勞動合同法第38條解除勞動合同,去勞動局申請勞動仲裁,要求單位支付補償金,結清工資。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八條 【勞動者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6樓: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係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髮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沒有勞動合同是否可以申請仲裁? 30

7樓:知道法也團隊

沒有勞動合同可以申請勞動仲裁。但是注意,勞動者應當提交其他可以證明雙方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據,例如銀行流水、社保保險繳納記錄、工作證等。

《關於確立勞動關係有關事項的通知》(勞社部發〔2005〕12號)

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係時可參照下列憑證:

(一)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三)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四)考勤記錄;

(五)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其中,(一)、(三)、(四)項的有關憑證由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

8樓:雲總

可以,仲裁庭要求你提供合同,主要是要能證明當事人和公司之間勞動關係的存在就行,這是關鍵。如果沒簽勞務合同,但是能找到證據證明你一直在這個公司工作,這樣的話就存在事實勞動關係,也會證明你們之間的勞動關係的。

可以是工資條,發票等等來證明。或者是能證明你在那工作的人。但是就我去仲裁庭旁聽的情況來看,證明勞動關係存在並不難,難的是如何去證明這段勞動關係一直存在。

你可以想想看有什麼證據能證明你從入職幹到現在一直在這家公司上,如上班的打表等。

9樓:小明的籃球社群

沒有勞動合同是可以申請仲裁的,但是需要的證據有以下這些:

可以用在社保局列印並蓋章的社保清單;

去地稅局列印並蓋章的個稅完稅證明;

銀行工資賬單、工資條;

用人單位為員工辦理的暫住證、工牌、工作服工作證等;

考勤記錄、入職表、派工單;

工友同時的證人證言;

在職期間還可以通過拍攝工作照、與用人單位交涉錄音(錄音應注意明確雙方身份,和以辦信用卡或申請廉租房為由請單位給你出工作證明等來為自己取證。

具備了上述的證據,即可按照《勞動法》、《企業勞動爭議處理條件》、《勞動人事爭議仲裁辦案規則》的有關規定按申請、審查受理、仲裁準備、仲裁審理的程式進行勞動仲裁。

擴充套件資料

《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八十二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前款規定的仲裁時效,因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者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仲裁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當理由,當事人不能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申請仲裁的,仲裁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時效期間繼續計算。

勞動關係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但是,勞動關係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係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參考資料

10樓:墮落之後的繁華

沒有勞動合同能申請勞動仲裁。

勞動仲裁需要的材料,我們可以歸納為三類不同的人申請勞動仲裁需要的材料也不同:

第一類、申請人是員工的,請提交下列材料:

(1)勞動仲裁申請書(詳細陳述申請事項事實理由,一式兩份或按被申請人人數提供;

(2)申請人身份證明及影印件;

(3)有委託**人的,需當面簽定並提交《授權委託書》,註明委託事項,同時提交受委託**人的身份證影印件。如委託人的**人是律師事務所派出的執業律師,應提供執業律師的證件影印件:如委託人的**人是公民,應提供與委託人簽訂的不收費**協議書,以及**人和委託人之間的關係的法律資料;

(4)被申請人工商註冊資訊資料;

(5)申請人與被申請人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證明材料包括:勞動合同、暫住證、工作證、廠牌、工卡、工資表(單)、入職登記表、押金收據、以及被處罰憑證和被開除、除名、辭退、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通知或證書等)。申請人提交證明材料時,應附原件及影印件各一份,稽核後退回原件;

(6)《提交證據材料清單》一式兩份;

第二類、申請人屬集體爭議的,請提交如下材料:除提交第一類(1)至(6)項資料外,申請人需推薦3或5名員工代表,並提交員工代表名單以及全體員工簽名表,其中屬欠薪的集體爭議案件,申請人還需提交用人單位拖欠員工工資的人員名單和拖欠餘額表。

第三類、申請人是用人單位的,請提交下列材料:

(1)被申請人身份證明覆印件;

(2)申請人與被申請人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與第一類第(6)項要求相同);

(3)《營業執照》副本影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

(5)有委託**人的,需提交《授權委託書》(註明委託事項)委託**人的身份證影印件;

(6)《提交證明材料清單》(一式兩份)。

用人單位在簽訂了勞動合同不給,合理嗎

首先要有證據證明是那私人企業的人,比如廠卡什麼的。二.以不發加班工資不交社保為由辭職,可以要求支付相當於5或者6個月 幹了五六年 工資的經濟補償金。加班工資應該可以要回,起碼可以要回09年的。大概是800 21 200 加班天數。三.由於你手裡面沒有勞動合同,去勞動局投訴時你就當沒有簽訂勞動合同,提...

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條件,請問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法定條件有哪些?

根據 勞動合同法 規定,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如下 1 勞動合同期滿勞動合同期滿是勞動合同終止的最主要形式,適用於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一旦約定的期限屆滿或工作任務完成,勞動合同通常都自然終止。2 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3 勞動者死亡 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

用人單位決定解散的勞動合同何時終止

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 第十三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不得在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規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情形之外約定其他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 之規定,勞動合同的終止必須法定,不能由雙方當事人約定終止的事由。也就是說,只有在符合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四條規定的情形出現的情況下,勞動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