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勞動法出臺,用人單位都要為員工上哪些社會保險

2021-03-19 18:20:15 字數 470 閱讀 7871

1樓:冰雨夢悠悠

用人單位應該給員工繳納社會保險,這是法定義務。

1、勞動法第七十二條【社保****】社會保險**按照保險型別確定資金**,逐步實行社會統籌。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2、社會保險包括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

2樓:匿名使用者

一、強制要交的保險有兩種:工傷保險、醫療保險;

二、養老保險是鼓勵企業和員工交納,但不是強制的。因為養老保險的性質是員工繳納保險期滿15年並達到退休年齡,才可以領養老金,如果達不到這一條件,就只能一次性領取自己帳戶裡的金額(不包括公司繳納的部分)

三、失業保險及生育保險現在**都沒有強制企業交納的條款,一般企業很少為員工交納這兩種保險。

3樓:零點進行時

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工傷保險。

請問新勞動法裡有強制性規定用人單位要為員工買社會保險嗎

社保是其bai一的性質就是強制性,個人du繳納zhi保險和公司繳納保險性質是不dao一樣的,版因為社保還要統權籌,所以這個協議沒有任何效果 如果問這個問題的人是個人事主管的話,太不應該問了如果社保檢查的話你們公司還要罰款還要給員工補償,這種免責bai條款是無效的du。合同條款與現行法律法規相牴觸z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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