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算不算用人單位違反勞動合同法,該怎麼賠償

2022-01-06 01:33:51 字數 5266 閱讀 2547

1樓:匿名使用者

第一,你的問題涉及一個醫療期的問題。如果你養病的時間在醫療期內,公司就不能辭退你。在勞動法律中有關醫療期的規定,勞動者「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合同。

第二,關於醫療期的計算。通常企業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醫療時,根據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給予三個月到二十四個月的醫療期,具體如下:

(一)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三個月;五年以上的為六個月。

(二)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六個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為九個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為十二個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為十八個月;二十年以上的為二十四個月。

第三,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醫療期內,停工醫療累計不超過180天的,由企業發給本人工資70%的病假工資,累計超過180天的,發給本人工資60%的疾病救濟費。且,醫藥救濟費金額不得低於本地最低工資標準的80%。

第四,如果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你可主張支付賠償金,一般工作每滿一年支付2個月工資及疾病救濟費或醫療補助。

2樓:秋高情更長

第一,要搞清楚二個問題。

1、你的醫療期有多長時間?你的醫療期與你的工齡和本單位工作年限有關,三個月至二十四個月不等。

2、辭退你的理由是什麼?是因你有過錯被辭退還是其他?

第二,如果你在醫療期內,沒有個人過錯而被辭退,你就可以獲得經濟補償金和賠償金。

第三,經濟補償金的標準是根據你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的工資。工資標準是勞動合同解除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賠償金的標準是經濟補償金的二倍。

3樓:n已

違法了勞動合同法。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如果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支付賠償金。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4樓:

建議申請勞動仲裁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5樓:匿名使用者

公司應該給你賠償。你工作每滿一年,2個月的工資,不滿半年的一個月的工資。單位不同意,申請仲裁。

6樓:法律文件

醫療期公司是不能辭退的。如果公司作出辭退的決定,你可以要求公司繼續履行合同或按勞動合同法支付雙倍賠償(按每工作一年計付一個月x2的標準)。協商不成的情況下,向公司所在地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7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你的病症確實需要休息那麼長時間,又及時向單位請假了,那公司就不應該辭退你。如果要辭退你,那就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你,並且從辭退之日起,多支付你一個月的工資作為補償。這應該是最基本的。

8樓:打醬油的囡囡

勞動者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用人單位不得終止勞動合同。但是如果公司可以在你合同到期是不和你續簽合同,不過必須對你給出補償,從2023年開始,工作滿一年的每一年補償一個月,不滿一年的按半年算,補償半個月。如果你病假回到公司,公司以你不能勝任工作為由要辭退你,那麼你可以告訴公司,辭退必須是他們提出你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半年的培訓或者調崗後,你仍不能勝任才能辭退你。

9樓:匿名使用者

這種情況下,用人單位不應該和你解除勞動合同。你有兩個選擇,一是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另外一種情況要求經濟補償,用人單位屬於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應該按正常補償的兩倍支付給你賠償金。

正常補償標準是: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如果用人單位不同意你的要求,你可以自知道自己的權利被侵害之日起1年內向仲裁委提請勞動仲裁

10樓:上海律師劉

sk可以得到四個月工資

11樓:匿名使用者

此種情況用人單位違反了勞動合同法,建議您去仲裁部門申請仲裁《勞動法》第四十二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一)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參考內容

12樓:王現輝律師

你的**期限如在醫療期內的,單位應當支付工資並應保留勞動關係,如果超過醫療期限,用人單位有權利解除與你的勞動合同。

關於醫療期的計算。通常企業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醫療時,根據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給予三個月到二十四個月的醫療期,具體如下:

(一)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三個月;五年以上的為六個月。

(二)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六個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為九個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為十二個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為十八個月;二十年以上的為二十四個月。

怎麼算勞動合同法賠償金額?

13樓:土流集團

不同的違約情況,補償金額是不一樣的。

根據我國《勞動合同法》的規定: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四十八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

第四十九條 國家採取措施,建立健全勞動者社會保險關係跨地區轉移接續制度。

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字,至少儲存二年備查。

還有其他的一些賠償情況,具體可以自行閱讀勞動合同法的詳細條款。

14樓:匿名使用者

不籤勞動合同的,第二個月起應付雙倍工資,最多12個月;

辭退工人按工齡一年賠償一個月工資。

15樓:開飛機的l舒克

按十進位制算賠償的,比如9+1等於10

16樓:善行著手成春

經濟補償金是在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後,用人單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給勞動者的經濟上的補助。賠償金是指當事人一方,因其違約行為給對方造成損失時,為了補償違約金不足部分而支付給對方的一定數額的貨幣。經濟補償金在我國勞動法典裡又稱之為辭退補償金。

相關法條稱之為經濟補償辦法。

經濟補償金:根據勞動部《關於印發〈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的通知》中的規定,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根據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工作時間不滿一年的按一年的標準發給經濟補償金。

另外,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計發經濟補償金的基數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均按解除勞動合同當月時的本市最低工資標準計發。

50%的經濟補償金:根據勞動部《關於印發〈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的通知》中第10條的規定: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後,未按規定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的,除全額發給經濟補償外,還須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用人單位違反規定或勞動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的賠償:根據勞動部引發的《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中的規定:

(一)造成勞動者工資收入損失的,按勞動者本人應得工資收入支付給勞動者,並加付應得工資收入25%的賠償費用?

(二)造成勞動者勞動保護待遇損失的,應按國家規定補足勞動者的勞動保護津貼和用品;

(三)造成勞動者工傷、醫療待遇損失的,除按國家規定為勞動者提供工傷、醫療待遇外,還應支付勞動者相當於醫療費用25%的賠償費用;

(四)造成女職工和未成年工身體健康損害的,除按國家規定提供**期間的醫療待遇外,還應支付相當於其醫療費用25%的賠償費用.

用人單位不與員工簽定勞動合同違反勞動法了嗎?

17樓:華律網

用人單位不籤勞動合同是違法行為。根據法律規定,用人單位必須自用工之日回起1個月內

答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否則勞動者可以去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要求賠償雙倍工資。《勞動合同法》第十條規定,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條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履行那些義務

用人單位對於勞動者應該承擔的義務主要包括 按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 提供勞動崗位 依法為勞動者繳納各項社會保險 為勞動者繳納公積金 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等。勞動合同法 第四條 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建立和完善勞動規章制度,保障勞動者享有勞動權利 履行勞動義務。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

用人單位以違反公司規定和我解除勞動合同,請問是否可以要求賠償

1 可以要求用人單位經濟補償 2 工作一年補償一個月工資,不足一年按照一年計算,不足半年的部分補償半個月工資 3 違規解除勞動合同應當雙倍支付經濟補償 按照你的描述,你copy 是勞務派遣公司派遣到用工單位的。你與勞務派遣公司存在勞動關係,用工單位與你並不存在勞動關係,因此用工單位只是將你退回勞務派...

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條件,請問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法定條件有哪些?

根據 勞動合同法 規定,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如下 1 勞動合同期滿勞動合同期滿是勞動合同終止的最主要形式,適用於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一旦約定的期限屆滿或工作任務完成,勞動合同通常都自然終止。2 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3 勞動者死亡 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