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途中騎自行車被機動車撞傷腳骨折,未交

2021-05-22 11:00:16 字數 3761 閱讀 8178

1樓:匿名使用者

沒社保的工傷待遇都找單位,單位買了商業保險的走商業保險。單位該支付的待遇不支付的,申請勞動仲裁,仲裁結果不滿意的申請民事訴訟

我在下班途中被一電瓶車撞傷,導致腳部骨折,交警判對方全責,我該如何向單位和責任方要求賠償?

2樓:just偏執成性

首先可以向對方要求人身損害賠償,另外單位雖然沒有給你交工傷保險,但你這個是屬於典型的工傷,單位不依法辦理工傷保險,應當由單位為你承擔工傷的賠付義務。所以你可以先起訴電瓶車肇事者人身損害賠償,另外起訴單位參照工傷保險條例賠付你工傷損失。

員工在上班路上騎電動車摔倒造成骨折,公司應該承擔責任或賠償嗎?

3樓:排排座分果果

你好,這種情況下不能認定為工傷,只有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才可以算工傷的,所以公司不承擔賠償責任。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4樓:亥洲俟臻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規定,員工在上班路上騎電動車自己摔倒造成骨折的,不屬於工傷。

員工可按照意外傷害在醫保報銷醫藥費。

單位並不承擔賠償責任,但有義務進行慰問或者救助。

5樓:為妖淚

買意外險沒?都買的什麼保險?公司應該意思意思,畢竟是自己的員工,但是賠償就不是公司的事了,就跟現在很多學校都宣告,學生在校外發生事故他們不負責任一樣。

員工下班途中騎車摔倒,算不算工傷?

6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上班途中騎車意外摔傷不算工傷。

根據勞動部關於釋出《企業職工工傷保險試行辦法》的通知,第八條 職工由於下列情形之一負傷、致殘、死亡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從事本單位日常生產、工作或者本單位負責人臨時指定的工作的,在緊急情況下,雖未經本單位負責人指定但從事直接關係本單位重大利益的工作的;

(二)經本單位負責人安排或者同意,從事與本單位有關的科學試驗、發明創造和技術改進工作的;

(三)在生產工作環境中接觸職業性有害因素造成職業病的;

(四)在生產工作的時間和區域內,由於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傷害的,或者由於工作緊張突發疾病造成死亡或經第一次搶救**後全部喪失勞動能力的;

(五)因履行職責遭致人身傷害的;

(六)從事搶險、救災、救人等維護國家、社會和公眾利益的活動的;

(七)因公、因戰致殘的軍人復員轉業到企業工作後舊傷**的;

(八)因公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遭受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事故造成傷害或者失蹤的,或因突發疾病造成死亡或者經第一次搶救**後全部喪失勞動能力的;

(九)在上下班的規定時間和必經路線上,發生無本人責任或者非本人主要責任的道路交通機動車事故的;

(十)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7樓:仇池浩

工傷,又稱為產業傷害、職業傷害、工業傷害、工作傷害,是指勞動者在從事職業活動或者與職業活動有關的活動時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傷害和職業病傷害。

我國原勞動部2023年釋出的《企業職工工傷保險試行辦法》對工傷的範圍作了明確規定。職工由於下列情形之一引起負傷、致殘、死亡的,應當認定為工傷,其範圍為:

1.從事本單位日常生產、工作或本單位負責人臨時指定的工作的,在緊急情況下,雖未經本單位負責人指定但從事直接關係到本單位重大利益的。

2.經本單位負責人安排或者同意,從事於本單位有關的科學實驗、發明創造和技術改進工作的。

3.在生產工作環境中接觸職業性有害因素造成職業病的。

4.在生產工作時間和區域內,由於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傷害的,或者由於工作緊張突發疾病造成死亡或經第一次搶救**後全部喪失勞動力的。

5.因履行職責遭致人身傷害的。

6.從事搶救、救災、救人等維護國家、社會和公眾利益的活動的。

7.因公、因戰致殘軍人復原專業到企業工作後舊傷**的。

8.因公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遭受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事故造成傷害或者失蹤的,或因突發性疾病造成死亡或者經第一次搶救**後全部喪失勞動力的。

9.在合理時間內其他合理路線的上下班途中發生意外屬工傷。(一)在合理時間內往返於工作地與住所地、經常居住地、單位宿舍的合理路線的上下班途中;(二)在合理時間內往返於工作地與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線的上下班途中;(三)從事屬於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動,且在合理時間和合理路線的上下班途中;(四)在合理時間內其他合理路線的上下班途中。

(上下班途中受傷指的應當是在合理時間、路線上發生的,且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

10.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從第九條可以看出,在上下班途中在合理時間、路線上發生的,且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是工傷。

8樓:家庭教師張

不算工傷,根據法律規定,職工上下班途中,由於自身原因發生的交通事故,並不算工傷。

工傷是指勞動者在從事職業活動或者與職業活動有關的活動時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傷害和職業病傷害。又稱為產業傷害、職業傷害、工業傷害、工作傷害。

我國原勞動部2023年釋出的《企業職工工傷保險試行辦法》對工傷的範圍作了明確規定。職工由於下列情形之一引起負傷、致殘、死亡的,應當認定為工傷,其範圍為:

1.從事本單位日常生產、工作或本單位負責人臨時指定的工作的,在緊急情況下,雖未經本單位負責人指定但從事直接關係到本單位重大利益的。

2.經本單位負責人安排或者同意,從事於本單位有關的科學實驗、發明創造和技術改進工作的。

3.在生產工作環境中接觸職業性有害因素造成職業病的。

4.在生產工作時間和區域內,由於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傷害的,或者由於工作緊張突發疾病造成死亡或經第一次搶救**後全部喪失勞動力的。

5.因履行職責遭致人身傷害的。

6.從事搶救、救災、救人等維護國家、社會和公眾利益的活動的。

7.因公、因戰致殘軍人復原專業到企業工作後舊傷**的。

8.因公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遭受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事故造成傷害或者失蹤的,或因突發性疾病造成死亡或者經第一次搶救**後全部喪失勞動力的。

9.在合理時間內其他合理路線的上下班途中發生意外屬工傷。

(一)在合理時間內往返於工作地與住所地、經常居住地、單位宿舍的合理路線的上下班途中;

(二)在合理時間內往返於工作地與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線的上下班途中;

(三)從事屬於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動,且在合理時間和合理路線的上下班途中;

(四)在合理時間內其他合理路線的上下班途中。 (上下班途中受傷指的應當是在合理時間、路線上發生的,且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

10.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9樓:匿名使用者

上下班途中,事故責任為主責以下,可以算工傷,事故責任以交警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為依據。

從你的敘述中看,是自己騎車摔倒的,那就是全責,所以不能算工傷。

10樓:鬼域公子

《新勞動法》不算

之前在回家或上班的途中算工傷,現在也不算了

11樓:律師

很遺憾摔傷不能認定為工傷

我上班途中騎電動車被自行車颳倒了自行車逃逸了我腳骨折

能算的 有交警出警記錄 當然可以啦 你在上班時間的嘛 在上班途中,我騎自行車被一輛電動車撞了,交警判定對方全責,可是對方沒有賠償的能力,有人讓我走工傷。首先你要申報工傷,同時要進行交通事故理訴訟,法院判決書申請執行後不能得到理賠的,你的工傷待遇才能全部得到。因為,工傷補償時要扣除已經在交通中已經得不...

機動車超速撞騎自行車的人是否是全責

根據你提供的資訊不足以認定責任。雖然你提到的超速可能成為定責的依據,但肯定不是全部依據。比如 自行車騎到機動車道上 肆無忌憚地變道 拐彎等等。接下來我們來關注車禍發生後的責任認定問題,以往 機動車撞人負全責 的規定或許將會成為歷史。10月24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開始審議由 提交的 道路交通安全法修正案...

自行車逆行被機動車撞了怎麼分責任

從描述來看,抄機動車應襲 該是主要責任,自行車是次要責任。因為根據 道路交通安全法 中的規定 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 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 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 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 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 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