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傢俬營餐飲上班過年不放假工資應該怎麼算

2021-03-19 18:19:08 字數 1713 閱讀 1421

1樓:秋之韻

初一到初三應該是正常日工資的三倍,其他時間為日工資的兩倍

2樓:匿名使用者

樓上說的不對,法定假日是除夕到初二,而不是初一到初三,這三天上班必須3倍工資,初三到初六上班的話可以2倍工資或者倒休任選。可以參看***《關於修改《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的決定》

3樓:香港資訊類

要求加薪啊,不加又不給工資那就給他**啊

餐飲業,第一個月上班有休假嗎?過年放假七天,要怎麼給員工算工資?

4樓:

法定假日加班發三倍工資,不能安排倒休。 公休日加班發雙倍工資,或安排倒休,二者取其一。 平日加點加班,發1.

5倍工資,或安排倒休,二者取其一。 根據勞動法(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規定,計算每月的加班應付給你的勞動報酬了。 國慶節的法定假日應為3天,十一為3天,春節3天,故工資因為平時基本工資的300%; 再者還要看餐廳和你簽定的勞動合同中怎麼約定的?我假設你一個月的月薪是3000元,那你單位可以給你做成月基本公司800元(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還有其他福利400,再加一項是加班費1800,那麼你在法定休息日的工資(如國慶節)=800/20.

92(月工資=20.92天×日工資,20.92天是扣除法定休息日和法定休假日,是實際工作的天數)×300%,其他依次類推

5樓:基地酷寒

第一個月有休,帶薪休息。

餐飲公司過年不放假。就三天的三倍工資假違法嗎

6樓:田野心語

過年不放假,除了應該給三天的三倍工資,還應該給四天的兩倍工資。如果只給了三天的三倍工資,公司違法。

7樓:匿名使用者

按法律規定,是不違法的。

相關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第四十五條 國家實行帶薪年休假制度。

勞動者連續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具體辦法由***規定。

8樓:匿名使用者

違法是違法,但是現在那裡不是這樣的,給你3倍是好的了,有的給2倍,你把他怎麼辦,還是國家的職能部門不行,不替人民辦事!!

9樓:一生有你

不違法的。因為都有規定的

10樓:000重新來過

當然違法。違反的是《勞動法》,應該是放幾天假給的幾天的三倍工資。

11樓:匿名使用者

不違法!服務行業都是這樣的!沒辦法最基層勞動者!

12樓:匿名使用者

不違法,因為法定假就三天,其它為調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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