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有什麼影響《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將實施會帶來哪些影響

2021-05-29 11:26:25 字數 6351 閱讀 4431

1樓:匿名使用者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的影響有以下幾點:

一、對於我國財稅制度改革方面的重要意義。條例的推出將加快房地產稅、遺產稅等稅種推出的步伐。

我國目前現有的個人稅收主要是收入性稅收,財產性稅收的**較少。未來要進行稅收調節的話,參照發達國家和地區經驗,是需要有財產性稅收的,而財產性稅收中最主要的就是房地產稅和遺產稅。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的出臺將首先在制度上保障不動產登記工作有法可依,為摸清不動產家底做好制度保障,為未來房地產稅、遺產稅等的研討、課徵提供重要的基礎性保障。

從**的財政收入結構來說,我國未來一段時間將逐步扭轉地方**主要依賴「土地財政」的模式。隨著土地資源的日漸緊缺,「土地財政」這一模式在綁架地方財政的同時,事實上也已經難以持續。在這樣的情況下,依靠長效型的稅收穩定財政收入是必然之舉,因此,以持有型財產為標的的、特別是以房產等不動產為標的的稅收將推出。

此類稅收的推出一定是以不動產登記為前提的。

二、從產權的確權方面來說,不動產登記能夠使得相關不動產在包括產權確權在內等方面的資訊更加完備。

對於個人、單位、房屋買賣雙方等方面來說,在動態登記、聯網、適度開放查詢等的情況下,將可以使得不動產交易安全性得到提高,避免由於資訊缺失、產權不確權、查詢困難等原因而產生的交易風險,交易的便捷性也將得到提升,進而促進存量房市場的積極健康發展;同時,也將極大地改善涉及不動產資訊工作時的行政、司法效率。

三、《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將推動全國不動產資訊的電子化,最終形成全國範圍內的不動產資訊動態資料庫。

未來如果這一資訊庫能夠和經紀機構現有的資訊資料對接,或者有條件地開放、共享的話,將能夠建立我國自有的mls(multiple listing system)系統。有了我們中國自己的mls系統,對於房地產經紀行業來說,將進一步加快從現有的雙邊**的服務模式向國外單邊**的先進模式轉化,促進房地產經紀行業的長遠健康發展和房屋買賣市場的進一步規範化。

2樓:匿名使用者

不動產登記條例意味著公民擁有房屋情況的全透明,對房價可能會有一定的衝擊,今後應該會趨於穩定,影響最大的還是那些房姐、房叔以及房產多的**,名下房產會有登記,減少了以房腐敗的現象

3樓:明長橋憶彤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於15年3月正式實施,它的實施有以下意義:

1、為反腐創造條件:通過不動產登記平臺可查詢一個人名下的全部不動產,增加**貪腐的風險。

2、監督有保障:提供虛假材料負有損害賠償責任。

3、保障農民財產權利:農村土地作為集體土地的一部分納入統一登記,保障了農戶宅基地用益物權。

4、促進農村人口市民化,建立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農民可以把自己名下的土地和宅基地變現,購買城市的房產等。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將實施 會帶來哪些影響

4樓:假後日記

這個問題有點大。可以從巨集觀和微觀兩個角度回答。 也可以總分總回答。

1.便民利民 2.統一辦理,提高效率,節省時間。3.房產稅做鋪墊。4.資源摸底,便於瞭解,政策依據。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 有何重要意義

5樓:匿名使用者

首次明確了我國不動產登記的物權體系,就哪些不動產權利具有登記能力,可以依據條例進行登記做了明確的規定。不動產統一登記對於建立健全現代產權制度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中規定哪些不動產權利?

6樓:好心情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草案

第四條下列不動產權利,依照本條例的規定辦理登記:

(一)集體土地所有權;

(二)房屋等建築物、構築物所有權;

(三)森林、林木所有權;

(四)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經營權;

(五)建設用地使用權;

(六)宅基地使用權;

(七)海域使用權;

(八)地役權;

(九)抵押權;

(十)法律規定需要登記的其他不動產權利。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有什麼好處

7樓:匿名使用者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於15年3月正式實施,它的實施有以下意義:

1、為反腐創造條件:通過不動產登記平臺可查詢一個人名下的全部不動產,增加**貪腐的風險。

2、監督有保障:提供虛假材料負有損害賠償責任。

3、保障農民財產權利:農村土地作為集體土地的一部分納入統一登記,保障了農戶宅基地用益物權。

4、促進農村人口市民化,建立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農民可以把自己名下的土地和宅基地變現,購買城市的房產等。

8樓:胡茂銘

通過不動產登記,可以依法保護土地承包經營權、土地使用權和房屋等產權不受侵犯。

不動產登記條例對老百姓都有哪些影響

9樓:匿名使用者

不動產交易天天都在頻繁發生。沒有統一的不動產登記制度,某種程度上說,買賣都是「半瞎」。有了統一的登記,不動產資訊才能更全面、準確、可靠、可用。

根據這些資訊做交易,買賣都更踏實。這叫做交易安全。也許它也算一種「****」——它是社會徵信體系的基礎,它是老百姓合法財產得到保護、合法交易得到保護的前提。

統一不動產登記才能更加便民

過去我國的不動產登記在很多領域也有所實施,但各部門各管一段、互不銜接,管理效率較低,很難便民利民。這次按照三中全會要求實施統一的不動產登記制度,這一動作本身就是一個最大限度整合資源的過程,**服務部門的效率得以提高。今後,怎麼讓這個登記的過程更方便,也考驗相關**部門怎麼服務企業、服務百姓。

三中全會提出「完善產權保護制度」、「賦予農民更多財產權」、「健全自然資源資產製度」等等。所有這些,都需要有一個統一的不動產登記制度做前提。反腐敗也需要這個制度,因為一個統一的、明晰的不動產登記制度,可以讓很多「**」的不動產「顯形」。

這個制度既有助於發現腐敗現象,也能夠震懾腐敗企圖。

對房屋的不動產登記,亦是實施房地產相關稅收的重要基礎。它還能讓不少手裡握有「n多套」房子的人,在未來幾年要麼基於少交稅的考慮,要麼基於被反腐敗要求所約束的考慮,逐漸減少擁有量。不動產登記對房價的直接、間接影響,也正是因此而來。

把這個登記制度建立好,還要做太多努力。但做多少努力都值得。正深化市場經濟改革的中國,需要明確財產權利並得到保護的中國老百姓,太需要它了。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不予登記的有哪些

10樓:淮安浙江人

2023年12月22日,第656號***令,公佈《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條例》明確,為方便群眾申請登記,對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應當當場書面告知申請人不予受理,並一次性告知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否則視為受理。

1、第二條 本條例所稱不動產登記,是指不動產登記機構依法將不動產權利歸屬和其他法定事項記載於不動產登記簿的行為。

本條例所稱不動產,是指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定著物。

2、第五條 下列不動產權利,依照本條例的規定辦理登記:

(一)集體土地所有權;

(二)房屋等建築物、構築物所有權;

(三)森林、林木所有權;

(四)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經營權;

(五)建設用地使用權;

(六)宅基地使用權;

(七)海域使用權;

(八)地役權;

(九)抵押權;

(十)法律規定需要登記的其他不動產權利。

3、第二十二條 登記申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動產登記機構應當不予登記,並書面告知申請人:

(一)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

(二)存在尚未解決的權屬爭議的;

(三)申請登記的不動產權利超過規定期限的;

(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予登記的其他情形。

4、第三十三條 本條例施行前依法頒發的各類不動產權屬證書和製作的不動產登記簿繼續有效。

不動產統一登記過渡期內,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的登記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不動產登記的好處和壞處有哪些?

11樓:香坊大呲花哼

好處:1)、明確了老百姓對不動產的權屬,對老百姓權益不受他人侵犯提供了制度保障;

2)、便利了權屬的轉移,不動產登記後老百姓可以更加方便地通過出租、出資、抵押、轉讓等方式獲取財產收益和融資的需要,也可以滿足他們通過繼承或者遺贈以不動產庇廕親屬、回報社會的意願;農民的土地可以合法流轉等;

3)、輔助好處,有利於反腐,給房地產**帶來下降的壓力。

壞處:不動產登記是為房產稅,甚至是不動產稅打基礎,未來老百姓需要承擔更多的稅賦;

12樓:我是本二

不動產(immovable property)是 指依自然性質或法律規定不可移動 的土

地、土地定著物、與土地尚未 脫離的土地生成物、因自然或者人 力添附於土地並且不能分離的其他 物。 不動產登記為物權法中的重要制 度,是指經權利人或利害關係人申 請,由國家專職部門將有關不動產 物權及其變動事項記載於不動產登 記簿的事實。作為物權公示手段, 不動產登記本質上為產生私法效果 的事實行為而非登記機關的行政管 理行為。

不動產登記簿,是指記載不動產上 的權利狀況並備存於特定機關的簿 冊。《物權法》第16條規定,不動 產登記簿是物權歸屬和內容的根 據。不動產登記簿由登記機構管 理;《房屋登記辦法》第5條規定, 房屋登記機構應當建立本行政區域 內統一的房屋登記簿。

房屋登記簿 是房屋權利歸屬和內容的根據,由 房屋登記機構管理 1、就權利人而言,不動產登記簿是 有效的表明權利人就不動產所享有 的權利的源證明檔案,能夠清晰地 展現不動產上的權利變動狀況,因 此具有無可爭辯的權威性。[2]2、就 第三人而言,不動產登記簿具有公 信力。[2]3、就國家來說,不動產登 記簿便於國家對有關不動產的監督 與管理,更便於人民法院在發生損 害賠償糾紛時確定責任的歸屬。

[2]跑堂專用號 4 2樓 1-15 02:17不動產包括範圍很寬, 不可移動或 移動後會損害其價值或用途的財 產,大體可歸為不動產,具體可百 度。登記不動產,建立不動產的基 礎資料和資料,意在明晰產權和管 理許可權,也是資產得以流動的一個 前提,例如以不動產作抵押物貸 款、擔保等,就會簡便得多。

房產 只是其中之一。 房產的登記,並不必然會帶來房價 的**。但如**涉腐的房產多, 擔心被查,要拋售,可能會有影 響。

而涉腐的房產,如普遍地不登 記在自己名下,也難辦。普通人的 投資性房產,登記了,如果沒有限 定擁有量和持有成本如稅收方面的 措施,不影響繼續持有,在房價上 也不會有什麼反應。 如依現狀登記清楚了,會有利於房 產稅的開徵,會增加房產的持有成 本。

但這次決定中說的是房地產 稅,房產稅只是其中的一環,究竟 怎麼弄,也還不清楚。 登記了,也決不等於就要全部公 開。一個普通人,這些年來有商業 眼光,炒作房產,囤積了一些房 產,如果沒有違法行為發生,你也 不能隨便去查,這屬於個人隱私。

因此即使登記了,將來也是有的可 以公開查詢,有的不行。 現在,說**擁有多少房產,說投 資性房產在房屋存量中佔有多少, 沒人清楚知道底數。即使知道了底 數,也還得看這個底數究竟佔多大 比例,如佔的比例大,也還要看與 此相關的新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是 否足以對增大或減少持有產生影 響,並進而影響房價。

但登記了,對**涉腐或違規多佔 房產的運作空間,會是一個制約。 畢竟要把涉腐而來的房產,登記在 他人名下,哪怕是很親近的人,比 如兄弟或最好的朋友,萬一某天對 方不認賬,也有風險。而且親人、 朋友圈中房產的異常增多,也可能 成為辦案深入的線索。

中國房價的高企,和目前財稅體 制、土地的供給方式、資金的供給 方式、當期購買力等諸多因素有 關,而一線城市尤其高,又和這些 城市優質資源富集,個人的發展及 子女受教育的機會好有關。這當然 是不可持續的,當房產出現過度供 給達到一定程度時,也會出現不可 抵擋的下降,非人力可以抗拒。 目前一些二三線城市房產炒作空間 已不大。

我一朋友在武漢,3年前按 揭買了一套房,未入住,因工作調 動今年賣出,有關交易稅費還是對 方付。單從進出價上算,賺了4.5萬 元,加上支付的銀行利息和物管費 等總算賬,還虧了1萬元。

還有些城市,受巨集觀經濟面的影 響,對資金和人員進入的吸引力減 弱,引發了區域性供給過剩,導致了 房價大跌。比如鄂爾多斯和溫州的 房價**,就屬這種情況。這次全 會作出的決定提出:

嚴格控制特大 城市人口規模,也有可能會成為制 約一線城市房價**的一個因素。 當房產的增值空間大於持有成本 時,就會有人炒房,反之,就沒人 炒房了。房價不會穩定在一個水平 上,由於有持有成本,房價一旦不 升或微升,就意味著已經虧了,為 了減虧,就會拋售,拋售又會導致 進一步**。

這種情況的發生,需 要許多條件。 登記一下,能否真切反映實情,究 竟是個什麼底數,還不清楚,會有 些什麼樣的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也 不清楚。因此,僅依此還不好說必 然導致房價**,甚至拋售房產。

但登記會為房產稅的開徵創造條 件,會制約涉腐房產的運作空間, 應當是肯定的

為什麼要制定出臺《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

整合不動產登記職責 建立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是 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方案的重要內容,也是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 建設現代市場體系的必然要求,對於保護不動產權利人合法財產權 提高 治理效率和水平,尤其是方便企業 方便群眾,具有重要意義。根據 物權法 第十條規定,不動產實行統一登記,並授權行政法規對統一...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3月1號實施。那麼以後農村宅基地蓋的房子可以辦房產證嗎

是的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 第五條 下列不動產權利,依照本條例的規定辦理登記內 一 集體土地所 容有權 二 房屋等建築物 構築物所有權 三 森林 林木所有權 四 耕地 林地 草地等土地承包經營權 五 建設用地使用權 六 宅基地使用權 七 海域使用權 八 地役權 九 抵押權 十 法律規定需要登記的其他不動...

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請問離婚後,房子歸我,按揭也

不動產登記暫行務例是真的,從2015年3月1日起實施,對個人而言,主要登記的是個人的住宅套數 新婚姻bai 法規定,以按揭du貸款的方式 買的房zhi屋,房產如何分割 以按揭貸款dao方式買的房屋所 專有權歸屬是有特殊性屬的。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雙方是以共同收入來償還銀行貸款本息的,所以只能認定該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