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房屋租賃合同到期後,合同未續簽,押金和房租的問題

2021-03-19 18:37:31 字數 1757 閱讀 2455

1樓:明仁律師事務所

你好:根據合同法規定,你這種情況,原租賃合同繼續有效,但租賃期限為不定期,所以有關租金和押金問題應看租賃合同的具體約定。

2樓:明月說

雖然還復未續簽合同,但是你制繳納房bai租的行為,可以視為你同

du意續租,zhi也就是現在你們dao租賃合同的期限已經延續要9月9日。所以你現在想搬離房屋屬於違約行為。一般合同約定提前一個月通知,指的是合同到期前(9月9日前)一個月通知可以解除合同,所以我認為你現在搬離房屋無法要回你的房屋押金。

具體得看你們合同的違約條款是怎麼規定的,是否描述為房屋押金、租金不退換,如果約定了違約金,可以支付違約金要回押金和租金。僅通過你描述的情況,我認為你是違約了。

另外像這種問題,通過法律途徑解決是很浪費時間和精力的,如果數額不是特別大,建議跟房東協商解決。希望對你有幫助。

3樓:廣州小周律師

按照你說的情況,如果原合同裡面約定了任何一方解約只要提前一個月通知即可,那麼按照合同約定執行就沒有問題。跟房東溝通一下,有合同約定就不用太擔心。

房租租賃合同到期沒有續簽合同,已經交了一年的租金,現在租客要搬走,房租需要退嗎?

4樓:冀石李寧律師

1、合同

法規定:租期6個月以上的應當簽訂書面合同,未簽訂書面合同的視為不專定期租賃。由於你屬們後來未籤書面合同,應視為不定期租賃。

雖然對方續交了一年房租,仍不能認定你們的租期為一年,但應當按照原合同其他條款履行。

2、由於按照目前情況,你們雙方系不定期租賃,而法律規定承租人轉租未經出租人同意,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所以,如果對方轉租你們有權解除租賃合同,但是應當向對方退還扣除實際租賃期限費用後的剩餘租賃費。即使對方沒有轉租,你們也有權直接按照上述做法解除合同。

3、至於你說的對方合同中可能增加了一條調整租期的手寫條款,而你方合同上沒有,那麼就是說雙方合同不一致。這種情形下,如果該手寫條款字跡上沒有雙方的手印或簽名,該變更條款應該是無效的。如果有雙方手印,可能有些麻煩,對方有理由主張是對合同條款的變更。

雖然合同中一般會寫「本合同一式兩份」,但是我覺得並不能據此認定兩份合同都無效或者其中某一份有效。

5樓:匿名使用者

要以你爸爸最好

給對方簽字的合同為準。從法律角度講,沒有簽訂新的合同版,視為你們同意續簽權

一年的合同,合同沒有到期,對方提出提前退租,是屬於對方違約,你們有權不予退還租金。但從合作這麼多年的角度講,如果對方確實因為經營不善要轉讓出去,你們同意的話也不會給你們造成損失,為什麼不同意呢?這個事情的決定權在你家。

6樓:小豬兒在工作

如果對方能提供出你老爸加上手寫內容的合同。就會以那份合同為準的,如果你們當初留下的合同保證金(也叫押金),這個可以不反給承租方的,這還要看你們當初籤的合同有沒有違約責任

房屋租賃合同到期後又續交了一年的房租但沒續簽合同,現房東要求搬離,請問在法律上成不成立事實租賃關係 20

7樓:匿名使用者

個人認為沒有續簽合同,租賃關係不成立。事實租賃關係,要看房東要求搬離時間來確定:若在房屋租賃合同剛到期時,則事實租賃關係不成立;房屋租賃合同超過一定期限(吃不準為多少天)則可視為事實租賃關係。

8樓:匿名使用者

租賃關係依舊成立。

你們的租期到達續交的1年後。

9樓:匿名使用者

構成租賃關係,可以視為續簽一年合同

房屋租賃合同續辦問題,房屋租賃合同續辦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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