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期間的財產能分割嗎,同居期間的財產該怎麼分割

2021-05-20 19:48:40 字數 5228 閱讀 4463

1樓:未來法律

同居期間的財產與夫妻共同財產並非完全相同,同居關係也不能嚴格依照婚姻法的規定處理。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22條:「屬於事實婚姻的,其財產分割適用本意見。

屬於非法同居的,按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未辦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見》第10條:「解除非法同居關係時,同居生活期間雙方所得的收入和購置的財產,按一般共有財產處理……」。《民通意見》第90條:

「在共同共有關係終止時,對共有財產的分割,有協議的,按協議處理;沒有協議的,應當根據等分原則處理,並且考慮共有人對共有財產的貢獻大小,適當照顧共有人生產生活的實際需要等情況。」因此,解除同居關係分割同居財產時,應遵循約定優先的處理原則。望採納

2樓:華律網

對於同居期間共同財產分割,應充分考慮雙方的男女關係、經濟關係、對共同生活的貢獻、同居的「程度」和「時間」,以及公序良俗等因素,其間所得財產不能簡單地認定到底是共同共有、按份共有還是個人所有。

3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首先協議分割,協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訴訟。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的補充規定》 第一條第二款規定:當事人因同居期間財產分割或者子女撫養糾紛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分手了,同居期間的財產應該怎麼分配

4樓:華律網

一般而言在同居生活中,雙方各自

生產經營所得應該歸各自所有,如果為共同生產經營所得或者同居雙方約定為共同財產的應該為共同財產。《物權法》第99條規定:共有人約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以維持共有關係的,應當按照約定,但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請求分割;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隨時請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礎喪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時可以請求分割。

因分割對其他共有人造成損害的,應當給予賠償。因此,在同居期間,二人共同使用或者支配財產時,不需要分割,一旦二人的同居關係解除,就出現了分割財產的必要性。《物權法》第104條規定「按份共有人對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享有的份額,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出資額確定;不能確定出資額的,視為等額享有。

」因此,對於按份共有,可以根據出資額或者雙方約定確定佔有共同財產的份額,如果沒有約定或者無法區分份額的則平分。對於共同共有,則一般平均分割。

5樓:幸福千羽夢

在我國,婚姻關係的成立是以「登記」為法定要件的。未辦理結婚登記在一起共同生活,係一種同居關係,不受婚姻法的保護,不享有基於配偶身份而產生的權利和義務,也不適用婚姻法關於夫妻財產分割的相關規定。

對於同居期間的財產分割,2023年11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未辦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見》第十條規定:「解除非法同居關係時,同居生活期間雙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購置的財產,按一般共有財產處理。」2023年實行的《婚姻法解釋(一)》已將「非法」二字刪除,稱為「同居關係」。

據此,司法實踐中,法院審理分割同居財產案件時,類推適用夫妻財產的分割規定,按一般共有財產處理,成為對於同居財產分割的慣例。

適用此條規定,需要把握三個要點:第一,雙方同居生活期間。第二,「共同所得」。

構成共同所得,也要具備二個條件:一是雙方共同生活,這是形成共有關係的基礎;二是雙方共同勞動、經營或管理,這是產生共有關係的前提條件。只有同時具備這兩個條件,才能構成共同所得,否則應視為個人所得。

第三,「一般共有」。即共同共有,同居期間雙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購置的房產,不管雙方的出資多少,雙方均平等地、不分份額地享有所有權,雙方終止同居關係時原則上應均等分割。

6樓:奧芯軟體方案

應該沒有什麼分配吧,又不是在婚姻法共同財產。

7樓:1234啊啊啊

又沒有結婚 **有什麼共同財產啊 自己拿自己白

未婚同居,同居期間的財產如何分割

8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同居期間的財產分割需要考慮各種因素:解除非法同居時,同居生活期間雙方所取得的收入和購置的財產,按共同財產處理。同居期間一方自願贈送給對方的財物,可比照贈與關係處理。

同時應適當考慮照顧婦女、兒童利益的原則。解除非法同居時,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間患有嚴重疾病未**的,分割財產時,應適當予以照顧,或者由另一方給予一次性經濟幫助。

9樓:匿名使用者

誰掙得就歸誰,實在分不清的部分可以一人一半

關於處理同居期間財產分割是怎麼規定的

10樓:普及法律知道

你好,同居在目前很流行,同居雙方分手時財產如何分割成為人們關心的問題。同居期間的財產分割大概分為兩大類:

一、一般的同居關係

1、雙方不以夫妻名義——戀愛或者性夥伴關係。解除同居時,同居期間的財產,能證明為一方財產的,歸該個人所有;不能證明為一方所有的,按一般共有財產處理。

這裡的共有,根據《婚姻法》解釋(一)為「共同共有」。根據《物權法》第103條規定,雙方沒有約定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關係外,視為按份共有。同居雙方顯然不具有家庭關係,該共有應當為「按份共有」,顯然,《婚姻法》與《物權法》規定是相互矛盾的。

2、同居雙方以夫妻名義。一是形成事實婚姻關係的,這種同居解除時,因雙方形成了事實婚姻,財產分割按夫妻共同財產處理。二是沒有形成事實婚姻,同居關係解除時,按照第1種情況處理。

二、被宣告無效或者被撤銷的婚姻,當事人同居期間的財產

根據《婚姻法》解釋(一)第十五條規定「被宣告無效或者被撤銷的婚姻,當事人同居期間的財產,按共同共有處理。但有證據證明為當事人一方所有的除外。」該情形明顯與第一種不同。

1、當事人雙方已登記結婚,該婚姻關係在沒有被宣告無效或者被撤銷之前還是有效的。

2、通過法定程式被宣告無效或者被撤銷後,當事人之間不具有夫妻關係,不適用婚姻法有關夫妻財產製度的規定。無效婚姻或者被撤銷的婚姻當事人同居期間並非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在此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不能當然地視為雙方當事人共同所有。同居期間,一方的勞動收入以及因繼承、遺贈、贈與等途徑所得的合法收入,均應歸其本人所有;如果雙方在同居期間有共同經營所得的收入,或者有共同購置的財產,應當按照民法通則中有關共有的一般規定處理。

如果婚姻關係宣告效或者被撤銷,對於當事人雙方的弱者是非常不利的。弱者大多數情況下為女方,如外來妹,有可能被掃地出門,分不到任何財產。即使懷孕期間、分娩後1年內或者中止妊娠6個月內男方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解除同居關係的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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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1)雙方不以夫妻名義——戀愛或者性夥伴關係。(2)同居雙方以夫妻名義。 同居期間的財產分割需要考慮各種因素,解除非法同居時,同居生活期間雙方所取得的收入和購置的財產,按共同財產處理。

同居期間財產如何認定和分割

12樓:匿名使用者

解除非法同居關係時,同居生活期間雙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購置的財產,按一般共有財產處理。在分割時按照平等分配原則進行分配。

根據《關於人民法院審理未辦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見》第十條 解除非法同居關係時,同居生活期間雙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購置的財產,按一般共有財產處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願贈送給對方的財物可比照贈與關係處理;

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財物,可參照最高人民法院(84)法辦字第112號《關於貫徹執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8)條規定的精神處理。

第十一條 解除非法同居關係時,同居期間為共同生產、生活而形成的債權、債務,可按共同債權、債務處理。

13樓:團長是

關於同居雙方在同居期間的共同財產的認定與分割問題。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未辦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見》第十條規定:解除非法同居關係時,同居生活期間雙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購置的財產,按一般共有財產處理。在分割時按照平等分配原則進行分配。

雙方共同財產必須具備以下兩個條件:

一是必須為同居期間所取得的財產,同居以前一方所得的財產,解除同居關係後一方所得的財產以及一方死亡後另一方所得財產,都不屬於共有財產。

二是必須依法歸雙方共同共有的財產,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並非當然歸雙方共同共有,法律規定歸一方所有的財產,或者雙方約定歸各自所有的財產,不屬於共有財產。

同居期間的共同財產是指由雙方共同管理、使用、收益、處分,以及用於債務清償的財產,主要包括:

(1)工資、獎金;

(2)從事生產、經營的收益;

(3)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4)因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除外);(5)其他應當歸雙方共同所有的財產。

14樓:命中註定的

同居財產糾紛如何處理

同居關係雖然並非法律上的婚姻關係,但除了法律上登記認可之外,與婚姻關係並無二致,因此在處理同居期間的財產及子女撫養糾紛時,秉承的原則是類似的。即在同居期間的財產按一般共有(注:與共同共有不同,即能證明個人財產的按個人財產處理,不能證明的按共同處理。

)處理,具體的分割時應照顧婦女、兒童的利益,並照顧無過錯方。

根據《關於人民法院審理未辦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見》的規定,同居財產按照如下方式處理:

1、人民法院審理非法同居關係的案件,如涉及非婚生子女撫養和財產分割問題,應一併予以解決。具體分割財產時,應照顧婦女、兒童的利益,考慮財產的實際情況和雙方的過錯程度,妥善分割。

2、解除非法同居關係時,同居生活期間雙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購置的財產,按一般共有財產處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願贈送給對方的財物可比照贈與關係處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財物,可參照最高人民法院(84)法辦字第112號《關於貫徹執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8)條規定的精神處理。也就是說,借婚姻關係索取的財物,離婚時,如結婚時間不長,或者因索要財物造成對方生活困難的,可酌情返還。

3、解除非示同居關係時,同居期間為共同生產、生活而形成的債權、債務,可按共同債權、債務處理。

4、解除非法同居關係時,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間患有嚴重疾病未**的,分割財產時,應予適當照顧,或者由另一方給予一次性的經濟幫助。

15樓:匿名使用者

同居關係不同於合法婚姻關係,對於同居期間一方的工資、獎金、生產經營收益以及因繼承、贈與等途徑所得的合法收入,原則上歸本人所有。雙方在同居期間有共同購置的財產或者共同經營所得的收入,如果查明屬於按份共有,按照各自的出資額比例分享權利;如果查明屬於共同共有,則對共有財產共同享有權利;如果無法查明是按份共有還是共同共有,視為按份共有,不能確定出資額比例的,視為等額享有。

對於被宣告無效或者被撤銷的婚姻,當事人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按共同共有處理,但有證據證明為當事人一方所有或者按份共有的除外。

同居期間所得屬於共同財產嗎,同居期間男女雙方收入是否屬於共同財產

同居期間的共同財產是由雙方共同管理 使用 收益 處分,以及用於債務清償的財產。共同財產主要包括 工資 獎金 從事生產 經營的收益 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因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 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除外 其他應當歸雙方共同所有的財產。同居期間財產怎麼認定呢?很多戀人戀愛一段時間試婚同居或者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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