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勞動法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從什麼時間算

2021-12-30 07:37:34 字數 4403 閱讀 3400

1樓:樑二美

一、關於雙倍工資,你是可以申請的。

只是有的仲裁只裁2023年5月以後的,因為他們認為在2023年5月1日《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實施前的仲裁時效應適用《勞動法》規定的60日。對於3月1日建立的勞動關係可能會超出60日的仲裁時效,即不受法律保護。在仲裁階段關鍵看你是3月何時入職。

但本人認為,《最高法關於勞動爭議若干問題解釋二》第二條明確了勞動爭議發生之日的確定標準,(一)在勞動關係存續期間產生的支付工資爭議,用人單位能夠證明已經書面通知勞動者拒付工資的,書面通知送達之日為勞動爭議之日,用人單位不能證明的,勞動者主張權利之日為勞動爭議發生之日。雙倍工資不言而喻指的是工資,而並不是補償或是賠償。據此,我們不難判斷關於雙倍工資的時效不必然受60日限制。

因此如果仲裁裁決沒有包含2023年3月至2023年5月的雙倍工資時,請去法院起訴,一定會被支援的。

二、《勞動合同法》除適用於實施後發生的勞動關係,也適用於連續的勞動合同。即跨法勞動合同。如2023年5月簽訂的一年期勞動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也適用本法。

三、無固定期限的合同在《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第八十二條的作出了相關規定。應從2023年1月日起開始計算不簽訂勞動合同的時間,滿一年即為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自2023年1月起可以要求雙倍工資。

但是需要明確的是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如你前述的情況,最早只可以從2023年2月1日起請求支付。因為法律賦予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一個月的寬展起。「超過」二字意在於此。

2樓:匿名使用者

新的勞動合同法是從2023年1月1日開始執行的,但是執行新法的時候,給了所有未簽訂勞動合同的企業一個月的簽訂時間就是一月份不算入未簽訂時間內.所以你可以申請2023年2月到8月雙倍工資,07年及08年1月不計入範圍內.無固定期限是從08年開始計算的,從08年到現在你還不滿一年,不能算作無固定期限.

3樓:匿名使用者

1月1日起施行勞動合同法,工作滿一個月未簽訂勞動合同的,應給與不低於兩個月工資的補償。滿一年未簽訂勞動合同的,視為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從這個理解應該你的應該是08年1-8月期間的雙倍工資。從09年1月1日起視為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4樓:

恩,是從08.1.1日開始算的,也就是說如果你是一年一簽,09年再籤一次這樣的合同。

到了2023年在籤就是無固定期限的合同了。 但是現在很多企業會在第二次籤合同時把你轉到籤勞務合同中去,該條例就被這些企業合法規避了,你就成為了勞務派遣工了。

2023年3月進公司,2023年3月前應該與公司簽訂合同,還要看是否是你單方面不與企業籤,還是企業自己未執行。若是後者你就可以拿到雙倍工資的賠償,最好有能證明在這個企業這段時間工作的工作證、工資條等。。。

新勞動合同法裡面規定連續工作十年,籤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在2008以後算起還是加上以前的工作時間

5樓:旁化

在公司做13年、公司沒交社保今年63歲被辭退、到那可以找說法

6樓:

1、2023年以前的時間也是可以一起計算在內的;

2、「連續工作滿10年」的起算點是勞動者的實際入職之日,包括《勞動合同法》施行前(即2023年1月1日之前)的工作年限。對此,《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9條「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第二款規定的連續工作滿10年的起始時間,應當自用人單位用工之日起計算,包括勞動合同法實施前的工作年限。 」有明確規定。

3、《勞動合同法》第14條規定,勞動者連續工作滿10年,勞動者提出訂立無固定期限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訂立。

7樓:煙臺天下無賊

只的是在同一個單位連續工作十年以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第一款之規定!

第十四條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勞動法關於簽訂無固定期限合同的規定

8樓:職場spring老師

可以要求籤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並申請辦理。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以上,當事人雙方同意續延勞動合同的,如果勞動者提出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二十條,勞動合同的期限分為有固定期限、無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以上,當事人雙方同意續延勞動合同的,如果勞動者提出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二)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

(三)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擴充套件資料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六條,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並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字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勞動合同文字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七條,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三)勞動合同期限;

(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六)勞動報酬;

(七)社會保險;

(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九)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勞動合同除前款規定的必備條款外,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約定試用期、培訓、保守祕密、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項。

9樓:深圳張勇律師

若你從08年後已簽訂2次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或你已經在公司連續工作了10年,你可以要求公司與你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你可以要求公司與你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若公司不簽訂,應賠償你,每工作一年支付2個月工資。

你一定要在合同到期前提出與公司簽訂無固定期限合同,不然合同到期後,就無權要求了,曾多次處理這種情況。

若現在已經簽訂固定合同,則在固定合同期間,無法要求與公司改簽訂無固定勞動合同,但可以在固定合同期滿後,要求與公司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公司則應當與你簽訂。

10樓:這個我略懂

你說05年開始簽了兩次合同,估計是05-07,07-09的樣子吧?

如果沒錯,你現在籤合同不能要求籤無固定期限合同.

《勞動合同法》十四條規定與同一用人單位連續簽兩次固定期限合同再續約裡可要求籤定無固定期限合同,

但九十七條也規定了,連續兩次是從08年1月1日以後續簽的合同開始計算,

單位現在與你續簽合同,只能算是第一次.

11樓:

從2008.1.1起,連續兩次簽訂了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在第三次簽訂時勞動者可以要求用人單位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2008.1.1前的簽訂次數不算。

你現在無法強制要求公司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最多隻能協商,公司可以不和你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法:

第十四條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二)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

(三)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九十七條 本法施行前已依法訂立且在本法施行之日存續的勞動合同,繼續履行;本法第十四條第二款第三項規定連續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次數,自本法施行後續訂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時開始計算。

12樓:我是地主

可以。只是雙方解除合同應提前30日通知。

請問,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什麼區別?為什麼企業都喜歡籤固定期限的,求詳解

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區別的法律依據是 勞動合同法 第十三條 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合同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第十四條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

聽說勞動法2次以後就要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了

1.樓上說的簽訂無固定期限的規定正確。2.調動崗位對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沒有影響,也就是說與合同內容沒有任何關係。只是按照簽訂的次數來衡量,從2008.1.1起連續兩次簽訂了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在第三次簽訂合同時,除非勞動者提出簽訂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否則應當簽訂無固定期限合同。3.如果單位不願續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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