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肯德基全職工簽了合同兩年了,提前走會有什麼後果嗎

2022-03-06 22:45:37 字數 2568 閱讀 4028

1樓:牆根的土

樓上別瞎說了,合同都是約束雙方的。。又不是賣身契,當然可以走了,只要按正常法定程式離職就可以了,提前一個月,書面辭職報告,向店經理提出辭職。經店經理批准後,交還相關物品,就可以走了,違約是指,不按正常程式離職,比如沒有提前一個月,或者不交還物品,這些是要交違約金的。

還有公司方面,無故不得辭退員工。要是違反合同,要補償員工相應工資的。。

樓主還想問什麼直接問我好了,我在肯德基幹了三年,也沒聽說過不讓離職一說啊,真是!!!

2樓:忍者無敵

當然要緊了,我勸你還是繼續幹下去吧,如果觸犯了合同上的規定,一般kfc是想給多少就給多少,有時一月可以拿1000多,他可能就給你200多,反正超少啦,如果確實有一些很好的工作等你,你也可以放棄那幾千,如果不是,我奉勸你還是繼續幹的好~~老哥

3樓:修羅時刻

看你合同了,這不是多給少給的事情。

前提很明顯,你簽了兩年的勞力給kfc,如果不到2年,你主動離開,那是你違約了。

當然……被開除就另說了,因為合同的關係,如果由他們提出解約的話,你這損失還小點。

在肯德基工作簽了合同不想幹了就走可以嗎

4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用人單位就可以;如果在試用期內,提前三天口頭通知就可以。

我和公司簽了5年的合同,我提前辭職,會有什麼後果?

5樓:小小小魚生活

如果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的勞動合同中約定了培訓協議,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了培訓,並且支付了勞動者培訓期間所產生的費用,有培訓期間所產生費用的發票的,勞動者辭職的,用人單位是可以要求勞動者支付一定的培訓費用的。

勞動者離職,只有勞動者違反培訓服務期的約定,用人單位才會要求支付相應培訓費用的。

如果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的勞動合同中約定了培訓協議的相關條款,並且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了專業的技術培訓,並且支付了培訓期間的費用以及能提供培訓費用期間的發票的,勞動者辭職的,用人單位是可以要求勞動者支付違約金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二十二條 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6樓:匿名使用者

提前一個月向單位提交離職報告,一個月後即可離職。

關鍵是你否與公司簽訂了培訓協議等涉及賠償的相關檔案。

勞動合同法規定,在合同期限內用人單位提供專項培訓的,用人單位有權在員工離職時要求員支付賠償。

所以,建議你回想一下是否簽過類似檔案。

7樓:隋德壽翟蕙

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勞動者提前一個月可向用人單位提出辭職。未請假不上班的行為,用人單位可能會依據其制定的規章制度處罰你。因而,你想辭職可提前一個月提出書面辭職申請。

8樓:蹉跎啊蹉跎

如果不涉及到違約金的話,就沒有什麼後果,只要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就可以。

9樓:匿名使用者

沒什麼後果,你提前一個月向公司說明情況即可

10樓:匿名使用者

提前一個月提出紙面離職申請,即可離職。

肯德基全職員工沒過培訓期自動離職但是簽了2年合同會不會受到法律賠償啊

11樓:匿名使用者

不用的,你只是試操作,你們雙方隨時可以解除協議的,你的工資應該找他們要,健康證也要拿回來,不要怕他們的威脅,如果你不拿你的工資那裡的人就會自己裝進口袋了,理直氣壯的去拿,不要害怕,2天的工資得100多,為什麼不要呢,你在試操作期間你的各種檔案他們都沒有備案,不要怕的,對你以後不會有任何影響,他們沒有權利要求你不辭職,就像你沒有權利要求他必須錄用你一樣的,肯德基最怕勞資糾紛了,如果你得不到答覆,就打當地的肯德基公司**,直接找人力資源經理他會幫助你的,因為你的投訴他們很可能會遭到處分,因為不給你工資是非法用工,肯德基不會那樣做的,放心吧,不會有問題的,如果沒底就找個朋友和你一起去,直接找你試操作的餐廳經理就可以了,和他說明來意,如果他態度不好直接用手機錄下來給肯德基公司就好了,他一看你這來頭就怕了。記住,屬於自己的東西一定拿回來,雖然錢不多,但是如果你自己處理不好這件事情,以後在你的職業生涯中還會出現更多這樣的事情,難道每一件都逃避嗎?我相信你沒問題!加油~

12樓:匿名使用者

是不是在肯德基受到什麼挫折了?不要恢心,其實每一個剛剛接觸到肯德基的人都會有這樣一段的過渡期,你們餐廳經理每次都挽留你也是考慮到了這一點原因。

13樓:

不需要賠償的!你又沒有交存摺或者銀行卡的影印件!他們無法給你那幾天的工資,而你也不想要!

肯德基兼職簽了合同 走了會違法麼

14樓:匿名使用者

你需要仔細看看合同的具體條款,如果有相關的規定,無故走了,有可能需要承擔違約責任。但是一般不會違法,只是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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