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徵收時風景林木與果樹林哪種補償高

2022-05-19 06:28:52 字數 5164 閱讀 5892

1樓:

按照樹木的年齡補償**不同。

林木補償標準---⑴楊、柳、榆、槐樹林木補償費:1—3年平均每畝補償6000元;4—13年平均每畝補償12000—36000元;14—20年平均每畝補償60000-80000元;21年以上平均每畝補償32000元。⑵柞樹林木補償費:

1—3年平均每畝補償12000元;4—20年平均每畝補償18000—30000元;21—50年平均每畝補償44000—60000元;51年以上平均每畝補償24000元。⑶紅松林木補償費:1—3年平均每畝補償12000元;4—20年平均每畝補償20000—31000元;21—40年平均每畝補償56000—62000元;41—70年平均每畝補償168000元;71年以上平均每畝補償126000元。

⑷落葉松林木補償費:1—3年平均每畝補償150000元;4—20年平均每畝補償180000—250000元;21—50年平均每畝補償60000—130000元;51年以上平均每畝補償110000元。

果樹補償標準---1、蘋果樹:培育期(1-5年)平均每株補償150-220元;初果期(6-8年)平均每株補償300-450元;盛果期(9-25年)平均每株補償600-1800元;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900元。2、梨樹:

培育期(1-5年)平均每株補償45-120元;初果期(6-8年)平均每株補償150-300元;盛果期(9-25年)平均每株補償1900-2200元;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1200元。:3、桃樹: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補償45-90元;初果期(4-8年)平均每株補償150-280元;盛果期(9-20年)平均每株補償350-680元;衰果期21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280元。

4、葡萄樹:培育期(1-2年)平均每株補償30-55元;初果期(3-5年)平均每株補償40-150元;盛果期(6-11年)平均每株補償150-330元;衰果期12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190元。5、棗樹:

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補償30-80元;初果期(4-8年)平均每株補償50-120元;盛果期(9-30年)平均每株補償520-130元;衰果期31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680元。6、杏樹: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補償45-185元;初果期(4-7年)平均每株補償200-310元;盛果期(8-35年)平均每株補償500-1600元;衰果期36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980元7、板栗:

培育期(1-4年)平均每株補償45-95元;初果期(5-7年)平均每株補償190-210元;盛果期(8-35年)平均每株補償50-1600元;衰果期36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860元。8、雜果樹: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補償25-50元;初果期(4-10年)平均每株補償80-130元;盛果期(11-25年)平均每株補償130-280元;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140元。

2樓:評估藍

應該差不多吧,還要看你們當地政策。

一般果樹林考慮的是經濟價值。而風景林木,不是所有樹都可以種的,像是一些國家保護樹種,是不可以隨意砍伐的,你要是有種植手續,能給你按樹種給錢的。

具體還要看什麼樹幾年的。

土地徵收,土地上的果樹和風景樹,怎麼賠?參考什麼法律法規。

3樓:匿名使用者

開發商徵地時土地上的果樹賠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各省制定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辦法,以及《***關於深化改革嚴格土地管理的決定》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製定徵地補償標準。

徵地果樹補償標準是土資源部門和各市**應依法徵地、動遷,合理保護被徵地和動遷群眾的利益,承擔因徵地、動遷所涉及的法律、經濟、群眾上訪等責任。對徵地上的果樹給與一定的補償。

可以說,目前全國各地的賠償標準是不一致的。以遼寧省的賠償實施細則比較有代表性,可做參考。

徵地果樹補償的標準

1.蘋果樹

培育期(1-5年)平均每株補償5-90元;

初果期(6-8年)平均每株補償90-210元;

盛果期(9-25年)平均每株補償210-1200元;

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600元。

2.梨樹

培育期(1-5年)平均每株補償5-45元;

初果期(6-8年)平均每株補償45-144元;

盛果期(9-25年)平均每株補償144-1200元;

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600元。

3.桃樹

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補償5-45元;

初果期(4-8年)平均每株補償45-144元;

盛果期(9-20年)平均每株補償144-360元;

衰果期21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180元。

4.葡萄樹

培育期(1-2年)平均每株補償5-10元;

初果期(3-5年)平均每株補償10-90元;

盛果期(6-11年)平均每株補償90-180元;

衰果期12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80元。

5.棗樹

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補償5-10元;

初果期(4-8年)平均每株補償10-80元;

盛果期(9-30年)平均每株補償80-650元;

衰果期31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320元。

6.板栗

培育期(1-4年)平均每株補償5-10元;

初果期(5-7年)平均每株補償10-180元;

盛果期(8-35年)平均每株補償180-900元;

衰果期36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450元。

7.雜果樹

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補償5-10元;

初果期(4-10年)平均每株補償10-30元;

盛果期(11-25年)平均每株補償30-80元;

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40元。

4樓:玉璣子的天下

這個沒有相關的法律法規,都是參照的該區縣所發的徵收檔案,檔案上有列明補償的辦法,如果你不放心,可以去相類似的區縣對比一下

國家徵用土地哪種樹補償最高?

5樓:匿名使用者

我國的徵地補償對樹木的認定一般是藥材和園林植物高些,比如藥材類杜仲,厚朴等,園林類銀杏、桂花、黃角蘭等。徵地補償的專案有:

1、土地補償費

用地單位依法對被徵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因其土地被徵用造成經濟損失而支付的一種經濟補償。

2、青苗補償費

用地單位對被徵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徵地受到毀損,向種植該青苗的單位和個人支付的一種補償費用。

3、 附著物補償費

用地單位對被徵用土地上的附著物,如房屋、其它設施,因徵地被毀損而向該所在人支付的一種補償費用。

4、安置補助費

用地單位對被徵地單位安置因徵地所造成的富餘勞動力而支付的補償費用。

徵地補償標準

1、各項徵地補償費用的具體標準、金額由市、縣**依法批准的徵地補償安置方案規定。

2、土地被徵用前3年平均年產值的確定(有關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的補償標準):按當地統計部門審定的最基層單位統計年報和經物價部門認可的單價為準。

3、按規定支付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補助費。原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不得超過土地被徵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規定,已經在2023年3月26日《土地管理法》中刪除。

**徵收農民土地,應有合法專案,按照法定程式,給予被徵收人合理補償,先補償,再徵收,任何違反以上基本原則的徵收行為都屬於違法徵收。被徵收人可以拒絕簽訂徵地補償安置協議,以申請資訊公開,提起行政複議,行政訴訟等方式爭取自己的合法權利。

對樹木的徵地補償標準的制定應當根據樹木的型別來確定,一般來說,樹木的價值越高徵地時的補償也越高。徵地補償中樹木的補償標準制定也應當需要專業的認定機構對樹木的價值進行嚴格認定,避免出現認定錯誤而導致徵地補償標準制定的不合理,導致出現徵地補償的矛盾糾紛。

6樓:

賠償標準由樹種、規格和數量構成。越大當然越貴(胸徑)。就目前來看,藥材和園林植物高些——比如藥材類杜仲,厚朴等,園林類銀杏、桂花、黃角蘭等

7樓:匿名使用者

各省市有自己地區的標準,你上網檢視你在的地區的標準。

土地徵收時的果樹補償標準

8樓:

開發商徵地時土地上的果樹賠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各省制定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辦法,以及《***關於深化改革嚴格土地管理的決定》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製定徵地補償標準。

徵地果樹補償標準是土資源部門和各市**應依法徵地、動遷,合理保護被徵地和動遷群眾的利益,承擔因徵地、動遷所涉及的法律、經濟、群眾上訪等責任。對徵地上的果樹給與一定的補償。

可以說,目前全國各地的賠償標準是不一致的。以遼寧省的賠償實施細則比較有代表性,可做參考。

徵地果樹補償的標準

1.蘋果樹

培育期(1-5年)平均每株補償5-90元;

初果期(6-8年)平均每株補償90-210元;

盛果期(9-25年)平均每株補償210-1200元;

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600元。

2.梨樹

培育期(1-5年)平均每株補償5-45元;

初果期(6-8年)平均每株補償45-144元;

盛果期(9-25年)平均每株補償144-1200元;

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600元。

3.桃樹

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補償5-45元;

初果期(4-8年)平均每株補償45-144元;

盛果期(9-20年)平均每株補償144-360元;

衰果期21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180元。

4.葡萄樹

培育期(1-2年)平均每株補償5-10元;

初果期(3-5年)平均每株補償10-90元;

盛果期(6-11年)平均每株補償90-180元;

衰果期12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80元。

5.棗樹

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補償5-10元;

初果期(4-8年)平均每株補償10-80元;

盛果期(9-30年)平均每株補償80-650元;

衰果期31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320元。

6.板栗

培育期(1-4年)平均每株補償5-10元;

初果期(5-7年)平均每株補償10-180元;

盛果期(8-35年)平均每株補償180-900元;

衰果期36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450元。

7.雜果樹

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補償5-10元;

初果期(4-10年)平均每株補償10-30元;

盛果期(11-25年)平均每株補償30-80元;

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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