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登堡工作9月,沒有簽定勞動合同,之給予一些同事保險補償,我該如何維護我的權益呢,謝謝

2022-06-25 10:05:13 字數 647 閱讀 9662

1樓:勞動法諮詢師韓飛

1、你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該用人單位支付你拖欠的工資、押金、經濟補償1個月工資、未籤勞動合同雙倍工資(入職的第2個月開始,你可以主張8個月工資)、加班工資等;從你離職開始算,勞動仲裁時效為一年!

2、勞動爭議,前提是有證明勞動關係的證據,例如有公司名稱的工裝、工作證或工作牌(最好蓋有公章)、工資卡交易記錄、工資條、考勤記錄、社會保險繳納記錄、同事證言(離職在職的都可以)、錄音錄影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或老闆簽字的的書面材料等(其中有公章的工作證、社會保險繳費記錄、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檔案,有一個足以證明勞動關係);

3、申請勞動仲裁,立案時需攜帶仲裁申請書、身份證影印件、相關證據、用人單位的工商登記資訊或營業執照影印件(北京地區不需要提供登記資訊)!立案後,**,然後調解,調解不成仲裁委會下達裁決書;

4、如果請專業人士指點,勞動案件完全可以自己處理,一樣能勝訴,且勞動仲裁委不收費。申請勞動仲裁期間,不耽誤你去新單位工作!

5、法律依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2條、《勞動合同法》第10、46、47、82條!

2樓:匿名使用者

1、可申請勞動仲裁要求單位支付你自2023年6月至2023年2月5日期間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差額。

2、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要求單位補繳社會保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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