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習生未籤實習協議過實習期後辭退如何補償

2022-09-07 10:35:12 字數 5467 閱讀 9786

1樓:土流集團

1.按勞動合同法規定,只籤試用期合同的,試用期就是正式合同期。那麼,試用期滿後繼續工作的,就是事實勞動關係,截止到7月9日,有近兩個月的事實勞動關係,可以要求再支付一個月的工資。

2.單位辭退你屬於違法解除合同,按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應向你支付雙倍於經濟補償金的賠償金,按你工作4個月來計算,應支付相當於1個月工資的賠償金。

試用期已過,未籤正式合同,被辭退如何補償

2樓:華律網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用人單位可以辭退,沒有經濟補償。在試用期內,只有員工存在《勞動合同法》第39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用人單位才可解除勞動合同,並無需支付經濟補償金。對存在《勞動合同法》第39條規定的情形,有用人單位負擔舉證責任。

其中對於不符合錄用條件,單位需舉證證明以下內容:(1)公司方有證據證明其已將錄用條件明確告知你;(2)公司方根據錄用條件對你進行考核,考核結果是你未達到錄用條件;(3)考核結果告知你,並通知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若單位無故在試用期內辭退勞動者,那麼單位屬於違法辭退,勞動者可以要求單位支付賠償金的,賠償金是按照工作年限計算的,每滿一年支付兩個月的工資,超過六個月以上不足一年的,按照一年計算,不足六個月的,支付一個月的工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3樓:小魚教育

1、按勞動合同法規定,只籤試用期合同的,試用期就是正式合同期。

那麼,試用期滿後繼續工作的,就是事實勞動關係,截止到7月9日,有近兩個月的事實勞動關係,可以要求再支付一個月的工資。

2.單位辭退你屬於違法解除合同,按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應向你支付雙倍於經濟補償金的賠償金,按你工作4個月來計算,應支付相當於1個月工資的賠償金。

擴充套件資料:

支付條件

應支付情形

勞動合同法第46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第一章(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勞動者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4樓:來自龍昌峽厚德載物的金雕

根據《勞動合同法》47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地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合同法》87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

根據《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五條用人單位違反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的規定支付了賠償金的,不再支付經濟補償。賠償金的計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計算。

5樓:

可以從以下兩方面進行維權:

1、根據《勞動合同法》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2、單獨的試用期合同是無效的。根據《勞動部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的規定: 「勞動者被用人單位錄用後,雙方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應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內。

」這就是說,試用期不是勞動合同中的法定條款,可以約定也可以不約定。而如果約定試用期,則只能在勞動合同中約定,勞動合同是試用期存在的前提條件。不允許只簽訂試用期合同,而不簽訂勞動合同。

這樣簽訂的「試用期合同」是無效的。但「試用期合同」的無效,並不導致勞動法對勞動者的保護失效。

6樓:初出茅廬小子

首先雖然沒有簽訂勞動合同,但是存在事實勞動關係,如果只約定了試用期,那麼試用期不成立,該兩個月的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對於公司未在一個月內和你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可以要求其支付雙倍工資,從開始上班的第二個月開始計算。在你沒有過錯的情況下,沒有違反公司相關規則制度的情形,公司如果單方違反解除勞動合同,可以向公司要求支付賠償金。

對於公司的違反情形,你可以向勞動監察大隊投訴,申請勞動仲裁。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7樓:匿名使用者

在試用期內都是雙向選擇,公司對你不滿意要辭退你是正常的,試用期的合同中有相關規定,因此你無從維權。要維權也只能是私人恩怨內的。

8樓:文開齊律師團隊

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要拿到補償的話比較困難。

9樓:

就是勞動法不健全才會有一些垃圾無良商家招工年頭貼到年尾,然後就忽悠去應聘的做3天就跟你說不合適!這樣就老是有人給他們免費看店打工了

10樓:匿名使用者

你不想做了,意味著是你辭職了。只有他以不能勝任工作為理由辭退你,或者調到別的部門是合同中約定不去的部門,才可以

實習生未過實習期,辭退她要不要賠償遣散費?

11樓:

在試用期內,用人單位是否可以隨時、無原因地辭退勞動者嗎?回答是否定的。按照《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在試用期內,只有當勞動者具有下述法定情形之一時,用人單位才可以辭退勞動者:

(1)勞動者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2)勞動者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3)勞動者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4)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勞動者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單位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勞動合同的;(6)勞動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7)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工作的;(8)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除上述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在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

籤勞動合同的實習期被辭退有補償嗎

12樓:

用人單位無理由辭退勞動者屬於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主張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賠償金,工作不到2個月,賠償金標準為一個月工資。

如果沒有勞動合同,就要儘量準備如下證據:

1、工資轉賬憑據;

2、考勤記錄;

3、工作證件;

4、人證;

5、業務相關證據等;

6、入職通知書。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九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八十七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擴充套件資料:

申請勞動仲裁須知

申請書及證據除提交正本外,還應按被申請人的人數提交副本。

仲裁申請書由申請人本人簽名(如有代筆人需註明,並由本人加蓋指模)。

此外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如果是勞動者提出仲裁申請,還應提交

(1)本人《居民身份證》影印件1份;

(2)如委託**人代為仲裁,需提交申請人、委託**人身份證原件和《授權委託書》;

(3)如果是用人單位提出仲裁申請,還應提交

①《營業執照》(副本影印件);

②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身份證明書;

③授權委託書。

13樓:闖王行天下

如果用人單位無故辭退勞動者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按照每做滿一年支付2個月的工資作為賠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四十八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

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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