辭職對職業病鑑定有影響嗎,離職後還可以申請職業病鑑定嗎

2022-09-28 18:25:09 字數 5702 閱讀 5857

1樓:橘子不如橙子

沒有影響,注意要在辭職後的一年內申請工傷鑑定,否則過了時效,無法鑑定。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七條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按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應當由省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的事項,根據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辦理。

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

2樓:黑nu兒

沒影響,只要你能證明在對應企業工作並接觸過職業病危害因素。

離職後還可以申請職業病鑑定嗎

3樓:匿名使用者

職業病就是工傷的一種,認定了工傷就代表相應的職業病,認定完職業病之後,還是工傷的,沒有額外賠償啊。  一、依據《工傷保險條例》】《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規定: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自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勞動保障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用人單位未按照上述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患職業病的職工在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一年內,可以直接向勞動保障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二、工傷認定申請需要的資料:(一)工傷認定申請表(當地勞動部門領取);(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包括事實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三)醫療診斷證明書(包括門診病歷、急診病歷、住院病歷的影印件);勞動保障部門收到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六十日內作出《工傷認定書》,並通知單位和職工或親屬。職工憑《工傷認定書》可以申請工傷傷殘鑑定和享受工傷待遇。

辭職後體檢發現有職業病怎麼處理

4樓:特特拉姆咯哦

可以30日內向所在單位申請鑑定職業病,用人單位不鑑定的1年都可以向當地社會保險部門申請,具體如下: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七條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按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應當由省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的事項,根據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辦理。 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

擴充套件資料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規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當然,如果雙方協商,公司同意您不提前30天通知的除外。

2、不辭而別需要承擔責任:

如果您因個人原因離職,但不按照法律的要求提前通知用人單位,司法實踐中會被視為違法解除勞動合同。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九十條規定,勞動者違反本法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勞動合同法規定,需提前3日通知。辭職者需注意:試用期內提前3日通知,法律未要求一定使用書面形式,但從舉證角度考慮,建議您不要偷懶,同樣使用書面形式通知。

5樓:匿名使用者

向當地職業病鑑定中心申請鑑定,而後申請工傷認定。

曾經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當時沒有發現罹患職業病、離開工作崗位後沒有再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體檢發現有職業病的,可以向原用人單位所在地職業病鑑定中心申請職業病鑑定,經鑑定確認為職業病之後,可以在1年內向當向原用人單位所在地人社局申請工傷認定。認定為工傷之後,申請勞動能力鑑定,按照鑑定的傷殘等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依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關於執行《工傷保險條例》若干問題的意見》

人社部發〔2013〕34號

八、曾經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當時沒有發現罹患職業病、離開工作崗位後被診斷或鑑定為職業病的符合下列條件的人員,可以自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一年內申請工傷認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受理:

(一)辦理退休手續後,未再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退休人員;

(二)勞動或聘用合同期滿後或者本人提出而解除勞動或聘用合同後,未再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人員。

經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鑑定,前款第(一)項人員符合領取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條件的,按就高原則以本人退休前12個月平均月繳費工資或者確診職業病前12個月的月平均養老金為基數計發。前款第(二)項人員被鑑定為一級至十級傷殘、按《條例》規定應以本人工資作為基數享受相關待遇的,按本人終止或者解除勞動、聘用合同前12 個月平均月繳費工資計發。

6樓:石雨瓊

根據你的情況,提供意見如下:

1、如果發現有職業病情況的,建議到有鑑定資格的醫院或單位鑑定。

2、如果鑑定為職業病,在按照工傷保險條例規定向勞動社會保障部門提起工傷認定申請。

3、根據工傷認定結果確定相關待遇。

離職後職業病鑑定可以申請嗎?

7樓:智者總要千慮

辭職後可以申請職業病檢查。

對於從事有毒有害工種的職工,在解除勞動合同時,法律有特別的規定。《勞動合同法》

第42條規定: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我國《職業病防治法》第36條規定:勞動者享有獲得職業健康檢查、職業病診療、**等職業病防治服務的衛生保護權利。第32條規定:

對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的勞動者不得解除或者終止與其訂立的勞動合同。

結合本案,如果單位不同意對當事人進行健康檢查,當事人一是可申請勞動仲裁,確認解

除勞動關係無效,並要求單位對當事人進行健康檢查;二是如果病情急,當事人可直接到有資質的醫療單位去檢查身體。依據《職業病防治法》第40條、49條規定:勞動者可以

在用人單位所在地或者本人居住地依法承擔職業病診斷的醫療衛生機構進行職業病診斷。

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醫學觀察期間的費用,由用人單位承擔。如果經檢查,確屬於當事人從事原工作時發生的職業病,那麼一切後果都應由原單位承擔。

我在離職是可以要求公司給我做職業病檢查嗎?

8樓:山野柴胡

【限制解除 範圍】《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一)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9樓:匿名使用者

完全可以,除了職業病防治法規定個,安監局也規定了,接觸職業有害因素沒做離崗職業健康檢查的,不得解除合同。

10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

第三十二條 對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的作業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應當按照***衛生行政部門的規定組織上崗前、在崗期間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並將檢查結果如實告知勞動者。職業健康檢查費用由用人單位承擔。

11樓:拯救情困男女

職業健康檢查費用由用人單位承擔。

離職體檢發現職業病,正在職業病鑑定期間公司應該支付工資嗎?

12樓:小出牛吸

不支付工資,因為已經離職。

中國**規定診斷為規定職業病的,需由診斷部門向衛生主管部門報告;規定職業病患者,在**休息期間,以及確定為傷殘或**無效而死亡時,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或職業病待遇。有的國家對職業病患者給予經濟賠償,因此,也有稱這類疾病為需賠償的疾病。職業病的診斷,一般由衛生行政部門授權的,具有一定專門條件的單位進行。

1、對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的作業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應當按照***衛生行政部門的規定組織上崗前、在崗期間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並將檢查結果如實告知勞動者。職業健康檢查費用由用人單位承擔。

勞動者被診斷患有職業病,但用人單位沒有依法參加工傷社會保險的,其醫療和生活保障由最後的用人單位承擔;最後的用人單位有證據證明該職業病是先前用人單位的職業病危害造成的,由先前的用人單位承擔。

13樓:山野柴胡

職業病的工傷保險待遇從認定工傷之日,按照工傷待遇處理。

14樓:

你好,如果你還沒有離職,和公司解除勞動關係,是應該支付的請參考《勞動合同法》

而且在你做職業病診斷和鑑定期間,單位是不能辭退你的除非你們雙方協定好了

辭職前職業病體檢不合格,可以辭職嗎

15樓:兆信防偽技術****

可以。一般用人單位若知道勞動者入職體檢結果不符合崗位要求,也會告知勞動者不宜錄用,勞動者也可主動離職。

16樓:檢曼辭

員工在離職幾個月後發現出現身患職業病,那麼員工是可以申請工傷認定,認定為工傷的,但是員工本人意願辭職已經生效是不能在申請為無效的。

但是員工可以以身患職業病要求單位支付工傷賠償。

已經《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17樓:玉靜皖

我在這個廠裡上班了五年,第一年和第二年體檢聽力都合格,後面三年聽力不合格,我現在要辭工廠裡叫我去體檢,我不去體檢廠裡不給我辦理辭職手續,我去體檢聽力還是不合格,廠裡說叫我再去體檢,合格以後才可以離職,請問我該怎麼辦

辭職後可以申請職業病檢查嗎

18樓:蓋普希金

對於從事有毒有害工種的職工,在解除勞動合同時,法律有特別的規定。《勞動合同法》

第42條規定: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我國《職業病防治法》第36條規定:勞動者享有獲得職業健康檢查、職業病診療、**等職業病防治服務的衛生保護權利。第32條規定:

對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的勞動者不得解除或者終止與其訂立的勞動合同。

結合本案,如果單位不同意對當事人進行健康檢查,當事人一是可申請勞動仲裁,確認解

除勞動關係無效,並要求單位對當事人進行健康檢查;二是如果病情急,當事人可直接到有資質的醫療單位去檢查身體。依據《職業病防治法》第40條、49條規定:勞動者可以

在用人單位所在地或者本人居住地依法承擔職業病診斷的醫療衛生機構進行職業病診斷。

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醫學觀察期間的費用,由用人單位承擔。如果經檢查,確屬於當事人從事原工作時發生的職業病,那麼一切後果都應由原單位承擔。

做職業病鑑定需要那些材料,鑑定職業病需要什麼手續和程式呢?

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令第24號 職業病診斷與鑑定管理方法 第十一條 申請職業病診斷時應當提供 一 職業史 既往史 二 職業健康監護檔案影印件 三 職業健康檢查結果 四 工作場所歷年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 評價資料 五 診斷機構要求提供的其他必需的有關材料。用人單位和有關機構應當按照診斷機構的要求,如實提...

第二次職業病鑑定費用誰出,職業病再次鑑定費用有誰來出

對遭受或可能遭受急性職業病危害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應當及時組織救治 進行健康檢查和醫學觀察,所需費用由用人單位承擔。對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應當按照 衛生行政部門的規定組織上崗前 在崗期間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職業病鑑定費用由誰支付 職業病診斷與鑑定管理辦法 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

關於法律上的鑑定職業病

1 職業病診斷 鑑定工作應當依據 職業病防治法 及本辦法的規定和國家職業病診斷標準進行,並符合職業病診斷與鑑定的程式。2 申請職業病診斷時應當提供 一 職業史 既往史 二 職業健康監護檔案影印件 三 職業健康檢查結果 四 工作場所歷年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 評價資料 五 診斷機構要求提供的其他必需的有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