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方失蹤,怎么才能能離婚,如果一方失蹤,怎麼才能能離婚

2022-11-12 22:45:10 字數 5192 閱讀 9207

1樓:正商觀察者

首先,當事人可以單方面到法院起訴離婚,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二條規定,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同時,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第五款規定,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其次,在離婚訴訟中,被告失蹤不影響法院對案件的審理和審判。但是,法院在**前必須公告。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二條規定, 受送達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節規定的其他方式無法送達的,公告送達。

自發出公告之日起,經過六十日,即視為送達。

公告送達,應當在案卷中記明原因和經過。

2樓:張巨集明律師

直接去法院起訴離婚。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一百五十一條規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起訴至人民法院,只要求離婚,不申請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蹤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應當受理,對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達訴訟文書。」

如果一方失蹤應如何辦理離婚?無故消失三年,另一方想離婚

3樓:

一、一方失蹤能離婚嗎

一方失蹤能離婚嗎?一方失蹤或下落不明的,另一方依然可以直接提起離婚訴訟。協議離婚當然是不可能的了,法律為了保障配偶失蹤一方的合法權益,允許法院缺席判決。

因為宣告失蹤是離婚的理由之一,宣告失蹤卻不是離婚訴訟的前置程式,所以不影響提起離婚訴訟。

二、一方失蹤如何離婚

一方失蹤如何離婚?對於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可以起訴到原告住所地的法院,不論下落不明人出走時間的長短,法院均應受理,按照普通程式進行審理;

如果原告的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的法院管轄。法律文書是用公告方式送達的。這類案件結案時間會相對較長,一般來說,加上公告期至少需要六個月。

三、法院判決離婚之前要審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

法院公告送達後,被告仍未找到,就要缺席判決。但判決結果並不是一定要判決離婚,人民法院還要審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原告還應當向法院提交夫妻感情破裂的證據。

如果一方(被告)下落不明或失蹤滿兩年的,人民法院會判決離婚;對於下落不明或失蹤未滿兩年,又沒有其它證據證明夫妻感情已經破裂的,人民法院會判決不準離婚。

四、公告離婚案件中夫妻共同財產的處理

1、只審理判決離婚事宜,而對夫妻共同財產既不做審查,也不做判決。

2、只對財產進行簡單審查,主要是根據原告的陳述來確認,而不做具體核實,也不做分割處理。

3、對財產做出明確判決,對下落不明當事人所享有的部分作為子女撫養費判給主張離婚的當事人一方。

4樓:北京周軍律師

夫妻任何一方離家出走,杳無音信時,另一方可以採取以下兩個途徑解決離婚事宜。

1、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一方可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直接提起離婚訴訟。法院按照普通民事案件規定的程式審理並判決。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一百五十一條規定:

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起訴至人民法院,只要求離婚,不申請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蹤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應當受理,對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達訴訟文書。夫或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對下落不明一方送達訴訟文書是一個難題,法院如何解決呢?據上述規定,法院對下落不明的人可以採取公告的方式送達訴訟文書。

依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第八十四條規定:受送達人下落不明,或用本節規定的其他送達方式無法送達的,公告送達。自發出公告之日起,經過六十日,即視為送達。

法院將訴訟文書通過公告送達的方式送達被告,被告有可能看到,也有可能看不到,無論看到與否,均視為送達,在法院規定的**時間內,被告不出庭,不應訴的,法院即可以缺席審理,缺席判決。這些規定,是為了保證法院訴訟審理程式的正常進行,保證公民合法訴權的行使。

2、可以對下落不明人申請宣告失蹤或宣告死亡以達到解除婚姻關係的目的。

宣告失蹤是指經利害關係人的申請,由法院依照法定條件和程式,宣告下落不明滿一定期限的公民為失蹤人的民事法律制度。所謂下落不明是指公民離開最後居住地後沒有音訊,不明生死。根據我國《民法通則》第二十條規定:

公民下落不明滿二年的,利害關係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他為失蹤人。戰爭期間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時間從戰爭結束之日起計算。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宣告失蹤案件後,應當發出尋找下落不明人的公告,公告期為3個月,公告期滿仍無音訊的,人民法院做出宣告失蹤的判決。

夫妻中的一方被宣告為失蹤人後,另一方再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的,按照我國《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第四款規定: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所以,對被宣告失蹤人提起的離婚訴訟,法院一般都准予離婚。

宣告死亡是指經利害關係人申請,由法院依照法律規定的條件和程式,判決宣告下落不明滿一定期限的公民死亡的民事法律制度。根據我國《民法通則》第二十三條規定:公民下落不明滿四年,或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從事故發生之日起滿二年的,利害關係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失蹤人死亡。

人民法院受理宣告死亡案件後,應當發出尋找下落不明人的公告,宣告死亡的公告期間為一年,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經有關機關證明該公民不可能生存的,宣告死亡的公告期間為三個月。公告期屆滿,人民法院做出宣告死亡的判決。夫或妻中的一方被宣告死亡的,婚姻關係自宣告死亡之日起自動解除。

需要強調的是,宣告失蹤或宣告死亡需要利害關係人提起,法院沒有權利也沒有義務主動宣告。利害關係人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及與失蹤人有民事權利義務關係的人,如失蹤人的合夥人、共有財產的其他所有權人等。

利害關係人申請宣告失蹤或宣告死亡沒有順序限制。被宣告失蹤的人重新出現或者確知其下落,經本人或利害關係人申請,人民法院還可以撤銷對他的失蹤宣告,但並不影響已經生效離婚判決的法律效力。

通過上述兩種途徑都能達到離婚的目的,但是在財產分配方面產生的法律後果有所不同。缺席判決離婚的,法院會依據婚姻法規定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最常見的就是平均分配夫妻共同財產;宣告失蹤的後果是失蹤人的財產依法由他人代管。人民法院應指定失蹤人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關係密切的其他親屬、朋友為其財產代管人。

宣告死亡的法律後果等同於事實死亡,因此被宣告死亡人的財產會作為遺產由合法繼承人依法繼承。

當對方下落不明時,夫或妻另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或者達到一定期限後,向法院申請宣告失蹤或這宣告死亡。在此種情形下,法院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和缺席審判的方式來處理案件,或按法律規定的程式宣告另一方失蹤或死亡,最終都能夠達到離婚的目的。不過在實際審判實踐中,當事人應當承擔舉證責任,儘量找出證據證明對方確實杳無音信,選擇對自己有利的方式,這樣才能得到公正的判決和正確運用法律。

一方玩失蹤,怎麼才能離婚

5樓:熊貓眼穿搭

回答親親您好❤️很高興為您解答問題

一方失蹤另一方要求離婚的,有以下兩種解決途徑:

1、可以先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該自然人為失蹤人,再起訴離婚;

2、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我國相關法律明確規定,如果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法院應當准予離婚。

根據2023年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十條規定,自然人下落不明滿二年的,利害關係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該自然人為失蹤人。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第四款規定,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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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樓:民生為本

可以選擇起訴到法院,通過訴訟離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

第三十二條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7樓:愛穿拖鞋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三十一條 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一方失蹤,另一方怎樣辦理離婚

8樓:永不暗淡的光

直接向法院起訴離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一百五十一條規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起訴至人民法院,只要求離婚,不申請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蹤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應當受理,對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達訴訟文書。」

依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第八十四條規定:「受送達人下落不明,或用本節規定的其他送達方式無法送達的,公告送達。自發出公告之日起,經過六十日,即視為送達。」

在法院規定的**時間內,被告不出庭,不應訴的,法院即可以缺席審理,缺席判決。

也就是說,不用宣告失蹤或死亡,一樣可以起訴離婚,一樣可以判決離婚。

9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一百五十一條「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訴至人民法院,只要求離婚,不申請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蹤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應當受理,對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達訴訟文書」之規定,你可以直接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離婚,但至於法院是否同意判決你和妻子離婚,則由法院依法根據你們婚姻的實際狀況來決定。

你也可以在起訴離婚前先向法院提出申請,申請你妻子為宣告失蹤人,在你妻子依法定程式被宣告為失蹤人後你再到法院起訴。此時,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第四款「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之規定,則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判決你和妻子離婚。

綜上,你可以直接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離婚,但為了更可能達到離婚目的,律師建議你最好先對你妻子提出宣告失蹤申請,待你妻子依法定程式被宣告為失蹤人後你再到法院起訴離婚。

縱橫法律網 貴鑄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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