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辭退還要罰款,我被公司辭退了應該要被罰款嗎?

2023-01-09 16:50:12 字數 4450 閱讀 8112

1樓:勞動法諮詢師韓飛

1、你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該用人單位支付你拖欠的工資、押金、經濟補償金、未籤勞動合同雙倍工資(入職的第2個月開始,最多11個月)、加班工資等;從你離職開始算,勞動仲裁時效為一年!

2、勞動爭議,有證明勞動關係的證據是關鍵,例如工作證或工作牌(最好蓋有公章)、工資卡交易記錄、工資條、有公司名稱的工裝、去地稅局列印並蓋章的個稅完稅證明、用人單位為你辦理的暫住證、考勤記錄、社會保險繳納記錄、派工單、同事證言(離職在職的都可以)、錄音錄影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或老闆簽字的的書面材料等;

3、申請勞動仲裁,立案時需攜帶仲裁申請書、身份證影印件、相關證據、用人單位的工商登記資訊或營業執照影印件(北京地區不需要提供登記資訊)!立案後,**,然後調解,調解不成仲裁委會下達裁決書;

4、如果請專業人士指點,勞動案件完全可以自己處理,一樣能勝訴,且勞動仲裁委不收費。申請勞動仲裁期間,不耽誤你去新單位工作!

5、法律依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2條、《勞動合同法》第10、46、47、82條!

2樓:

不管怎麼樣,一定有要公司給你出具書面的辭退證明(蓋章)。這個也是用工證明。以後申請勞動仲裁就是證據。

1、公司辭退你要支付經濟補償金,違法辭退的要兩倍支付經濟補償金。

2、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從第二個月起支付雙倍工資(最多11個月)

3、經濟補償金=補償時間×你離職前的12個月的平均工資(平均工資的演算法:是當月所有的應發工資數,就是扣個人保險及公積金以前的那個數。)

參見《勞動合同法》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3樓:律圖網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 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我被公司辭退了應該要被罰款嗎?

4樓:天傑地靈青島人

如果你是被公司無理由辭退,則公司涉嫌違法解除勞動合同,需承擔支付《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規定的二倍的賠償金的法律責任,即按照已提供服務的年限,支付每工作一年兩個月工資,不滿六個月一個月工資的賠償金。

如果你是因為嚴重違規違紀而被公司辭退的,則公司的法律依據是《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的規定,沒有經濟補償。且如果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需要承擔損失賠償責任。

5樓:左思雁

辭退肯定是有原因的,一般辭退都是因為違反了公司很嚴重的規章制度。比如很多單位都規定「酒後上崗,打架鬥毆,」都是會受到重大處罰的,甚至辭退,有些更正規的單位不僅辭退並且扣除所有工資。其實這些制度對個人來說有些委屈或者不服,但是反過來想一個公司如果沒有硬性的制度,那不亂套了,都喝酒上崗,都打架鬥毆,那後果不堪設想。

從法律上講打架鬥毆也是不允許的,會受到法律的制裁。所以一定要遵守公司的規章制度,做一個好員工,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做一個好公民。

6樓:春皓

公司辭退無權罰款的,罰款是行政機關依職權才依法律法規規定作出。公司只能依據合法制訂的管理制度對員工工資績效考核扣款。所以你可申請勞動仲裁。

我被公司辭退還要罰我款,這合理嗎?

7樓:

單位罰款是違法的,你可以向當地的勞動監察大隊投訴,必要時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8樓:匿名使用者

辭退和罰款的理由是什麼?罰款有沒有制度依據?這些都不講沒法判斷是否合理。

9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章 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第三十九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四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另公司有權對員工嚴重違反制度給予一定的經濟處罰,但不能超工資的20%,對員工在工作時人為損壞的器具或產品,制度中事先有說明的,可以要求員工賠償,但不能一次性從工資中扣出,只能分次從工資中扣出賠償完為止(賠償扣款之後的工資不能低於最低生活水平標準)。

公司違反了勞動合同法,你不但可以要回被罰的300元錢,還可要求公司給予賠償。按照合同法規定,入廠滿一個月必須簽訂勞動合同,未籤勞動合同的,單位以雙倍工資支付勞動者。

我被公司辭退了 還罰款 5

10樓:醉後的瀟灑哥

回二樓,廠裡難道沒有行政部嗎,不可能吧。

11樓:匿名使用者

告訴公司,你將向勞動部門申請仲裁,看他們還不還罰款,如果不退還,那就去申請仲裁。

現在公司辭退我還罰款兩千多,我該怎麼辦

被公司辭退還有工資麼?

12樓:江西九江葉律師

被公司辭退,可以拿到多少賠償金?

不服從安排公司要辭退罰款600屬於正常麼

13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要看是怎麼個不服從安排了 說較真點 公司讓你上班 你偏不去 那就很正常了。

公司讓你去犯法 那你不去就合情合理了。

如果真想較真 那就去勞動仲裁 不過 估計辭退還要罰款600 估計你這錯兒不小啊。

不支援把事情鬧大 和公司溝通好 辭退可以 沒造成損失的話 罰款就沒必要了。

14樓:匿名使用者

有合同說的條文就正常。

要是公司的規章制度有規定被辭退者要罰款200元的話,這樣的規定合理嗎??請高人指點,謝謝!!

15樓:麥在他鄉

公司的規章制度有規定被辭退者要罰款200元這是不合法的,僅僅是公司單方強加給員工的不平等條約。

16樓:深圳張勇律師

1,這個規定是不合法的,不能以此理由扣員工的工資。

17樓:lei寶_天使之城

這規定是不合法的,每個公民都有合法的權利,以不合適為由辭退員工於情於理都說不過去。最多他能說學歷不符合,或者說你不努力,違規等。所以這樣罰款是不合法的。

18樓:網友

公司沒有罰款的權利,這是違法的!公司只有要求彌補損失的賠償金的權利。

19樓:匿名使用者

公司罰款制度並不合法。如果公司想通過規章制度規範勞動者的行為,應當是通過扣除工資的方式,但也要符合法律規定。

另外,公司的規章制度必需經過職工代表大會通過,否則無效。

20樓:匿名使用者

不合法,公司沒有罰款的權利,你可以求助勞動保障部分。

一次工作失誤,但對公司沒有任何財產損失,已辭退,還要罰款嗎?

21樓:井儼雅暨明

你的情況。

應該是公司罰你款。

給別人看的,公司不在乎這麼點錢的。

據我所看到的。

對普通員工罰款。

都不會超過200元的,有時候是象徵性地罰一下貼出來的。

有時候一次原則上的錯誤都能導致被辭退,所以上班的時候千萬別犯錯誤。一次都。

不能犯,犯了馬上去補救,特別採購等方面。

你只是承擔了一部分上面人的錯誤,被連帶處罰了。

你要接受教訓,原則性錯誤。

不能犯,該稱的還是應該稱,她們不讓稱,你就向上頭反映,倉庫主管,生產副總,當然還有我,還可以向採購啊,配套啊。

反映一次。不能犯,犯了一次,被抓住,上頭被處罰,你也會被連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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