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還是不是我的?我有沒有權力使用這套房子?

2023-03-21 17:45:07 字數 1536 閱讀 2291

1樓:明慧還輕捷的瑰寶

一,不是的。雖然你們有協議,但沒有明確過戶期限。可以理解我適當的時候。為此你可以在適當的時候辦理轉戶手續。

二,也不是。目前房主應然是你,你們協議只是產權歸你女兒了,而你還有居住權在。協議並沒有說你沒有居住權。為此你女兒無權捻你出去。

2樓:匿名使用者

不是必須要過戶給她。

也不用搬出去。

你是你女兒的監護人,有權決定這些事情。

3樓:網友

你的住房屬婚前財產,不在離婚財產分配的範疇內。若前妻是以某種理由為脅迫將你的房產作為婚後共有財產處分,是違法的。若你自願另當別論。

你將住房贈與女兒也無履行任何法律手續,因此你也沒必要承擔這個義務。

只有你一個人對這套住房享有處分權,若女兒年滿18週歲後,依照法律你有權將女兒請出家門。

我有權要房子嗎?

4樓:網友

多理解你媽媽吧,你媽也是很不幸的,何苦為錢字傷了媽媽的心呢?如果你的經濟條件不好和你媽溝通你媽有能力也會幫助你的。

5樓:張立身

告訴媽媽,你會一直養他,讓他放心。

6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只要房產證上只有你的名字,你可以完全擁有。

7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寫你名字就是你的。不過你想想你母親,也不容易 什麼事都是憑良心去做。

和你母親一起住,那孩子依我性格 無視。。。呵呵1

我的房子不是我的??

我的房子還屬於我嗎?

8樓:匿名使用者

按照你所描述的情況,這套房產理應歸你所有。

個人建議:如果你想讓他搬走或更改相應產權手續,你可以先禮後兵,跟他再好好溝通一下,把你的情況說清楚,都是親人最好別弄的太僵。

如果他還不理解,你就說如果再不辦手續你就要把房子**了,我想一般人聽到這話都會急的;後面再怎麼操作都好辦。

還有你說的產權證之類的檔案都給他了,這個沒關係,如果他不還,你可以去房產管理局報失,因為產權歸屬人是你,你帶上身份證就可以補辦一份新的,這樣他那邊的檔案自然就失效了。

9樓:網友

憑影印件到房管局補辦福利分房的房產證(反正是你的名字,他不辦過戶是他的問題),補差上市費後,將房子便宜個2w賣掉,無需和前夫的弟弟商量。他不仁,你不義。

請問我有權要房子嗎?

10樓:法邦網專家

房屋有你份額,動遷補償款和安置房同樣可以主張所有權你對房屋及動遷補償款都是有權利要求分割的,假如確實協商不成,那隻好起訴解決來爭取你的合法權益。

能否獲得安置與你是否入贅無關,最主要的是你是否屬於該拆遷房屋的所有人。

你對土地和房屋有權利,可主張,多少要根據具體情況能否獲得安置與你是否入贅無關,土地證上有你你就有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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