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分地乙個人分多少,農村分地怎麼分

2025-05-02 20:55:06 字數 3954 閱讀 9189

1樓:寧寧說法

根據《土地管理法》規定農村村民宅基地標準:每人20至30平方公尺,3人以下戶按3人計算,4人戶按4人計算,5人以上戶按5人計算,擴建住宅新佔的土地面積應連同原有宅基地面積一併計算。移民宅基地標準按區的有關檔案執行。

農村宅基地管理辦法》第十三條: 農村村民實行一戶一處宅基地制度。 農村宅基地的面積按照下巧豎神列標準執行:

一)人均孝虧耕地不足一千平方公尺的平原或者山區縣(市),每處宅基地不得超過纖則二百平方公尺; (二)人均耕地一千平方公尺以上的平原或者山區縣(市),每處宅基地不得超過二百三十三平方公尺; (三)壩上地區,每處宅基地不得超過四百六十七平方公尺。縣(市)人民**可以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在前款規定的限額內規定農村宅基地的具體標準。 各地政策有差異,以當地規定為準。

2樓:漢夢玉袁葦

根據《土地管侍棚理法》規定,農讓談野村村民宅基地標準為:每人20至30平方公尺,3人以下戶按3人計算,4人戶按4人計算,5人以上戶按5人計坦喊算。擴建住宅新佔的土地面積應連同原有宅基地面積一併計算。

移民宅基地標準按區的有關檔案執行。

農村分地怎麼分

3樓:陳國勝

法律分析:農村分家時土地要按人口分。

農村分責任地,是按家庭人口數分的。分家時可以先量一下或者算一下家庭總的田地多少,然後按人口算分家後每戶田地多少,好與壞的田地進行搭配,然後分析配土地。如果有自留地也是這樣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十一條 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依法屬於村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經營、管理;已經分別屬於村內兩個以上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內各該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小組經營、管理;已經屬於鄉(鎮)農民集體所有的,由鄉(鎮)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經營、管理。

第十三條 農民集體所有和國家所有依法由農民集體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於農業的土地,採取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家庭承包方式承包,不宜採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可以採取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承包,從事種植業、林業、畜牧業、漁業生產。家庭承包的耕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至七十年;耕地承包期屆滿後再延長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屆滿後依法相應延長。

國家所有依法用於農業的土地可以由單位或者個人承包經營,從事種植業、林業、畜牧業、漁業生產。

發包方和承包方應當依法訂立承包合同,約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承包經營土地的單位和個人,有保護和按照承包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義務。

農村分地是按戶口本分還是按人分

4樓:於瑞

法律分析:是按戶分配。從嚴格意義上來講,土地並不屬於任何個人的,它的所有權人是村集體,因此要想在村集體所有的土地範圍內獲得分配的土地(承包方式),要求必須是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符合該條件都可以依法申請分配土地,而一旦因婚嫁、取得非農業戶口等原因遷出戶口的話,該人使用或承包的土地會被收回,重新分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第四條規定,國家依法保護農村土地承包關係的長期穩定。第二十條耕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

草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經***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批准可以延長。

農村分地是按戶口本分還是按人分

5樓:深圳婚姻茅晶晶

按戶分配。現如今我國農村實行的是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集體土地承包到每家每戶,以家庭為單位進行土地的種植及管理,所獲經濟收入由家庭自由支配。

法律依據:《確定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的若干規定》 第二十條 村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按目前該村農民集體實際使用的本集體土地所有權界線確定所有權。

根據《六十條》確定的農民集體土地所有權,由於下列原因發生變更的,按變更後的現狀確定集體土地所有權。

一)由於村、隊、社、場合並或分割等管理體制的變化引起土地所有權變更的;

二)由於土地開發、國家徵地、集體興辦企事業或者自然災害等原因進行過土地調整的;

三)由於農田基本建設和行政區劃變動等原因重新劃定土地所有權界線的。行政區劃變動未涉及土地權屬變更的,原土地權屬不變。

確定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的若干規定》第二十一條 農民集體連續使用其他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已滿二十年的,應視為現使用者所有;連續使用不滿二十年,或者雖滿二十年但在二十年期滿之前所有者曾向現使用者或有關部門提出歸還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根據具體情況確定土地所有權。

農村分地是按戶口本分還是按人分

6樓:

您好,很高興為您解答,是按戶口簿裡的現有人口,按戶確權的。 1、在確權登記頒證中,以已經簽訂的二輪土地承包合同和已經頒發的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書為基礎,以此次登記前最近的承包關係為依據,參照二調成果對土地面積進行校準。尊重農民意願,結合村組實際,在保持家庭承包權長期穩定的原則下,根據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意願,允許村組對承包地適時適當作調整。

2、對本集體經濟組織現有耕清畝滲地,在尊重農民意願的前提下,可以確權確股不確地,也可以確權確地。對因當年聯產承包出現產量高的土地以少頂多、產量低的土地以多頂少而造成實際耕種面積與賬證面積不符的,經承包戶認可後,可按實際耕種面積登記賬證。希望我的回覆對您有耐物所幫助,祝答脊您生活愉快!

謝謝!欄

農村分地錢是按什麼分的

7樓:劉瑞利

法律分析:徵用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三塊,一是土地補償費,二是安置補助費,三是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土地補償費歸村集體,一般來說,村集體提留土地補償費的20%-30%,其餘分配到農民個人手上,常見的分配方式有兩種,一種是誰家的地被徵收,土地補償費歸誰。

另外一種是在全體櫻豎手村民中平均分配,但不管採取哪種分配方式,都應當由村民會議討論決定。安置補助費按照誰安置支付給誰的原則,如果被徵地農民自願放棄安置,則將安置補助費支付給被徵地農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條 徵收土地應當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保障被徵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徵收土地應當依法及時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並安排被徵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

徵收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通過制定公佈區片綜合地價確定。制定區片綜合地價應當綜合考慮土地原用途、土地資源條件、土地產值、土地區位、土地供求關係、人口以及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等因素,並至少每三年調整或者重新公佈一次。徵收農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纖搜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對其中的農村村民住宅,應當按照先補償後搬遷、居住條件有改善的原則,尊重農村村民意願,採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貨幣補償等方式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並對因徵收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等費用予以補償,保障農村村民居住的權利和合法的住房財產權益。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應當將被脊嫌徵地農民納入相應的養老等社會保障體系。被徵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主要用於符合條件的被徵地農民的養老保險等社會保險繳費補貼。

被徵地農民社會保障費用的籌集、管理和使用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農村戶口可以分地嗎

8樓:滬深刑事貓哥

關於農村戶口可以分戶嗎的問題,是可以分戶的,但是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分戶的基本條件是:分戶人必須是獨立居住、獨立生活。

所謂「獨立居住」即有自己的獨立房屋(房產),「獨立生活」即經濟獨立、日常生活自理。 分戶細則: 1、一戶中如有兩個及兩個以上子女的,子女結婚後以整戶(配偶為農業戶口的,必須將戶口遷入要求分戶人的戶中)為單位分戶;如戶口裡只有乙個子女的不分戶; 2、夫妻離婚不分戶,只變更戶籍資訊中的婚姻狀況;如一方(戶主除外)再婚且有住房則以整戶為單位分戶; 3、分戶的人員須帶二代身份證、**、原戶口薄、村組同意分戶證明,到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分戶。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五條 戶口登記以戶為單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處的立為一戶,以主管人為戶主。單身居住的自立一戶,以本人為戶主。

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內部和公共宿舍的戶口共立一戶或者分別立戶。戶主負責按照本條例的規定申報戶口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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