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珍惜你
既然這樣可以不聽老闆的,不加班呀。
老闆強迫加班犯法嗎
2樓:李浩
法律分析:老闆強迫加班犯法。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四十一條 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態亮帶間,一般每日不得帆蘆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鍵弊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老闆強迫加班犯法麼
3樓:左紅敏
老闆強迫加班犯法。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仿孫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吵大首勞動法》 第四十一條 用人單位由於公升數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老闆強迫加班犯法嗎?
4樓:于傑
法律分析:老闆強迫加班犯法。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汪毀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或改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四十一條 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衫陵判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如何看待老闆強制要求員工加班?
5樓:職場人楊老師
強制要求員工加班是乙個複雜的問題,需要從多個角度來看待。以下是一些建議,幫助您理解和處理這個問題:法律和勞動法規:
首先,需要了解所在地區的勞動法規,包括加班時間、加班報酬等方面的規定。一些地區對於員山唯工的加班有明確的限制和要求,老闆必須遵守相關法規。員工權益保障:
員工的權益應該得到尊重和保護,缺伏不應該被強制加班,特別是超過法定工時的範圍。過度的強制加班可能會影響員工的身體健康和家庭生活,也可能導致工作效率和工作質量下降。溝通和談判:
如果老闆要求員工加班,員工可以嘗試與老闆進行溝通和談判。說明自己的情況和困難,並嘗伏唯攜試尋找共同的解決方案,例如分擔工作、調整工作安排等。權衡利弊:
有時候,臨時的加班可能是為了應對緊急情況或特殊專案,但如果加班成為常態,就需要權衡利弊。員工需要考慮加班對自己的身心健康和生活的影響,同時也需要看到加班對職業發展或公司前景的積極影響。尋求支援:
如果員工覺得自己處於不公平的加班壓力之下,可以尋求支援,包括向人力資源部門舉報,或者聯絡工會(如果有的話)尋求幫助。尋找新機會:如果員工覺得無法接受公司的加班政策,可以考慮尋找其他公司或組織的工作機會,尋找更符合自己價值觀和生活需求的工作環境。
老闆可以強制員工加班嗎
6樓:寧寧說法
一、領導可以強迫員工加班嗎
1、領導不可以強迫員工加班。法律規定,用人單位需要安排勞動者加班的,必須要與勞動者協商,且一般每日加班不得超過一小時。如果是必須要加班的,也必須是因為特殊原因,否則勞動者可以拒絕。
唯碼猛。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一條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二、
企業不應強迫職工加班加點嗎
企業不應強迫職工加班加點。用人單位應當嚴格執行勞動定額標準,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勞動者加班。此外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模扮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
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週至少休息一日。對企業違反法律、法規強迫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勞動者有權拒絕。
指橋。希望以上內容能對您有所幫助,如果您還有其它問題可以點選下方按鈕諮詢,諮詢專業律師。
老闆強制員工加班應該怎麼辦?
7樓:張藝躍
老闆強迫加班,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如果用人單位用暴力、威脅,或限制員工人身自由的方法,強迫員工加班,員工可解除勞動合同。如果用人單位強迫員工進行冒險作業,危及到員工人身安全的情況下,員工可立即解除與用人單位的勞動合同。
員工可以不事先通知用人單位。在勞動關係解除後,可以向用人單位要求賠償經濟補償金。【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第二款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敬賣和國勞動合同法(2012修訂)》第三十八條 【勞動者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亮閉逗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態李人單位。
強迫員工加班算違法嗎,公司強迫出差算違法嗎
強迫 變相 加班 勞動合同法 第65號令第三十一條規定 用人單位應當嚴格執行勞動定額標準,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勞動者加班。用人單位安排加班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勞動者支付加班費。強迫加班 處罰 勞動部 違反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行政處罰辦法 勞部發 1994 532號第四條規定 用人單位未與工...
老闆中午不讓員工休息,請問有什麼辦法可以?
幹出一番成績,讓公司離不開你。在你沒有價值之前,一定是你離不開公司。但是你一旦幹出一番成績之後,有價值之後,那麼一定是公司離不開你,一定要做乙個讓公司離不開你的那個人。如果你是可以代替的,可有可無的,那麼公司離開你之後也沒有什麼損失,一旦公司裁人的時候,一定會第一時間把你給踢出去。所以你一定要做到,...
飯店員工打架老闆有責任嗎?明白的進
如果員工是職務行為,則受害人可以要求單位承擔賠償責任。如果員工是個人行為,與工作沒有關係,則單位不需要承擔任何責任。有。消費者在你店進行消費,你即有保障其安全的義務,即便是別人把你的顧客打傷了,你也要承擔責任,況且是你店的員工!責任劃分原則 如果消費者沒有過錯,則你的責任承擔為百分百,如果消費者有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