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明卓講堂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和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在遇到勞動糾紛涉及賠償問題或者經濟補償問題時,基本是沒有區別的。
固定期限與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在解除合同時的基本條件、經濟補償和賠償的標準都相同,雙方唯一區別在於簽訂無固定勞動合同後不存在勞動合同期滿而終止這一法定形式。但是勞動合同期滿企業不再續簽一樣需要支付經濟補償,所以兩種實際區別並不大,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非是多了乙個法定期滿企業解除合同支付經濟補償這乙個相對省錢的解除方式。
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到期時,企業可以選擇不續簽終止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企業沒有勞動合同終止不續簽的手段,只能與員工協商解除,員工同意協商解除,則給付賠償可以廳碼賀解除,員工不同意協商解除,企業不能硬性解除。
在固定期限合同下,當用人單位不再想留用某個員工時,可以在勞動合同期滿時不再續簽勞動合同,只是支付經濟補償金就可以了。但在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下,要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必須要有法定理由,如果有法定理由就只支付經濟補償金就可以了,如果沒有法定理由那就要支付賠償金,即兩倍的經濟補償金。
擴充套件資料:在新勞動合扮派同法下,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在很多方面規定相同:
1、解除和終止的條件相同,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都可以在法定情形下解除和終止。
2、經濟補償和賠償的標準相同,依法解除勞動合同的,可以按照新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支付或不支付經濟補償金;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都是按勞動合同法規定的標準進行賠償。也就是說無固定期限合同在解除和終止條件、經濟補償方面與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一樣,所以企業沒必要想方設法規避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法律依據模畢: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
2樓:霸氣航行天下
非法解除要支付經濟賠償金,企業倒閉破產等要支付經濟補償金。
3樓:網友
按照工作年限,一年工齡補償一月工資。
我簽了無固定期合同,現家有事解除合同,廠方不同意,請問我該怎麼辦?我在單位十三年了,想拿點經濟補
4樓:網友
個人解除勞動合同不能獲取經濟補償金,經濟補償金是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時,給予勞動者的經濟補償。經濟補償金是在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後,用人單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給勞動者的經濟上的補助。
不應支付情形。
按照有關規定,用人單位可以不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的情形包括:①根據原勞動部《關於實行勞動合同制度若干問題的通知》的規定,勞動者主動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可以不支付經濟補償金。②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期限內,由於主管部門調動或轉移工作單位而被解除勞動合同,未造成失業的,用人單位可以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5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勞動者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我的勞動合同還是無固定期限的,現在他說廠子效益要把我裁下去我該怎麼辦
6樓:網友
公司這樣做不合法,到勞動局去找勞動仲裁,即使要離職也應該要求公司賠償。
根據《勞迅氏動合同法》
第四章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第四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佔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後,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
一)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二)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三)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
四)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裁減人員時,應當優畝模散先留用碼衡下列人員:
一)與本單位訂立較長期限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二)與本單位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三)家庭無其他就業人員,有需要扶養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單位依照本條第一款規定裁減人員,在六個月內重新招用人員的,應當通知被裁減的人員,並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招用被裁減的人員。
7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1、無固定期限與固譽逗孫定期限勞動合同員工被辭退的補償金標準是一樣;慶鏈。
2、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指派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這裡所稱的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按應發工資計算。
3、如果單位違法辭退,需要按上面的標準支付雙倍的賠償金。如果對我的解答還算滿意,答案並給好評吧,有什麼法律問題還可以進我的法律工作室找我諮詢,您的肯定是對我的最大鼓勵!
在廠工作16年籤固定合同,合同到期廠想終止合同,廠這樣做合法嗎?
8樓:金陵劍
不合法,除非你自己不想續簽合同了,否則單位應當與你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二)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
三)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9樓:網友
你好,工廠的做法不合法,歡迎進一步諮詢。
10樓:泥秀豔
到期了合法,沒到期不合法,除非你犯事了。
11樓:傷不起的愛情人
合法,你沒有填寫賠錢協議條款嗎。
無固定期合同被調離崗位不去怎麼樣賠償,廠裡職員調下生產線做員工?
12樓:網友
從《勞動合同法》來看,--無法賠償。他們正在用合同規定流程--辭退你。
13樓:網友
工作需要,廠裡叫你去那你就去那,不幹直接辭退,你還想有賠償,做夢去吧!
我在xx廠工作了6年零1個月籤的是無固定合同4個月前廠裡讓我轉籤合同因為在我廠有二種合同一種是總廠
14樓:
如果單位和你協商並經你同意解除勞動合同,那麼單位應當按照你滿6年不滿年的工齡支付你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如果你不同意解除勞動合同,那麼單位是不能解除的,否則你可以要求單位繼續履行合同,不要求單位繼續履行合同的,單位應當按照你滿6年不滿年的工齡支付你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的兩倍即13個月的賠償金。
總廠不繳納社保是違法的。繳納社保是用人單位的法定義務,不隨雙方的意願而免除,也不能以另發工資代替。所以總廠不繳社保補發1500元是違法的。
失業人員登記表不是法定程式的登記表,你可以拒絕簽字。只要單位解除勞動合同,那麼單位就應當向你開具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憑這份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就可以申領失業金。
籤固定期合同與籤無固定期合同的,如果自己辭職有得賠償嗎?分別如何賠
如果勞動者主動辭職的,用人單位是無需支付任何經濟補償金或者賠償金的 如果勞動者是依據勞動合同法第38條被迫辭職,用人單位是需要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的,按照每做滿一年支付一個月的工資。一 個人提出離職分三種情況 1 用人單位存在 勞動合同法 38條的情況,你書面提出解除勞動關係後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
我籤的是無固定期勞動合同公司要辭退我應怎麼賠償
你看是什麼原因,不服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到當地人社局申請勞動仲裁。建議先諮詢律師,是否解除勞動合同合法問題。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 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籤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自己離職可以拿失業保險嗎
這種情況在勞動合同法中並沒有明確規定,該條僅規定勞動者提出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必須提前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根據勞動合同法第條的規定,用人單位應當經濟補償金。至於失業金,沒有法律的相關規定,用人單位不一定要從用人單位辭職,所以與用人單位的勞動合同終止。但用人單位在工作期間必須補繳失業保險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