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突然衝出來被自行車撞到,行人突然衝出來被自行車撞到

2021-05-29 00:09:40 字數 3340 閱讀 1829

1樓:匿名使用者

事故責任由交警勘查現場後依法認定。根據你的介紹,較難認定你是全責。

電動車正常行駛中,一個行人突然從路邊闖出來,如果他被撞。責任在誰

2樓:博愛傑傑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道路

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建議立即報警解決。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

第四十五條 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應當做到程式合法、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適用法律正確、責任劃分公正。

第四十六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一)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擔全部責任;

(二)因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據其行為對事故發生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

(三)各方均無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過錯,屬於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無責任。

一方當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無責任。

省級公安機關可以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制定具體的道路交通事故責任確定細則或者標準。

3樓:沉默騎士

這個因素很多啦,比如,你電瓶車是在機動車道還是非機動車道,是否逆行,是否在十字路口類似的地段(路口要減速慢行),但是這些因素只能說不會讓你承擔全部責任,像你這樣的情況,如果不存在上面說的那些逆行什麼的,還要看你的車速是否過快, 有些路段限速到30公里的。。電瓶車最大油門是可以超過這個速度的。恩最後呢,這個責任的劃分應該不是一個人的,肯定是你一部分責任,他一部分責任,這個要看交警如何決定,要考慮很多因素。

4樓:新醬

需考慮各種因素,一般責任是由雙方承擔,看是哪方存在過錯,則承擔較大責任。

道路交通規則:

第四十五條 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應當做到程式合法、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適用法律正確、責任劃分公正。

第四十六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一)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擔全部責任;

(二)因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據其行為對事故發生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

(三)各方均無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過錯,屬於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無責任。

一方當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無責任。省級公安機關可以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制定具體的道路交通事故責任確定細則或者標準。

不定性因素:

行駛車道

車速是否遵守交通法規

是否在減速道

5樓:匿名使用者

我騎電動兩輪車在公路靠邊正常行駛!行至一個t字路口、突然、串出一輛自行車!來不急避讓闖上自行車的前輪!使騎自行車人甩倒在地而造成重傷怎麼賠償

請問電瓶車正常駕駛,行人突然從人行道跑出,之後撞到我的車了,我也因為衝撞被甩到一邊,當然我並未看到 50

6樓:灬瑞爺灬

沒必要,自己問心無愧就行。

7樓:李燚昊

人家要碰瓷,你就得受著。唉

8樓:水瓶小強大哥哥

碰瓷就不好說了,麻煩

正常行駛過程中行人突然衝出撞上我的車跌倒受傷,請問我該負什麼責任?

9樓:

你該負的就是民事責任了,簡單的說就是陪錢,協商解決,這個問題對方負全責。

請問我是騎電動車在非機動車道上正常行駛,有一個行人突然從綠化帶跑著衝出來,結果撞上了

10樓:坐在田上數星星

晚上好!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五十七條: 駕駛非機動車在道路上行駛應當遵守有關交通安全的規定。非機動車應當在非機動車道內行駛;在沒有非機動車道的道路上,應當靠車行道的右側行駛。

第六十二條: 行人通過路口或者橫過道路,應當走人行橫道或者過街設施;通過有交通訊號燈的人行橫道,應當按照交通訊號燈指示通行;通過沒有交通訊號燈、人行橫道的路口,或者在沒有過街設施的路段橫過道路,應當在確認安全後通過。

第六十三條: 行人不得跨越、倚坐道路隔離設施,不得扒車、強行攔車或者實施妨礙道路交通安全的其他行為。

具體聯絡到您的這件事,很明顯,行人的行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您不用負任何責任。

11樓:匿名使用者

行人全責,你應當無責。

詳情如樓上交通法。

12樓:匿名使用者

我是在右側行駛,還是在給人行道上行駛?

行人在自行車道上走,被自行車撞了,責任怎麼劃分?

13樓:多情如我儷霞

自行車道是指和馬路上特定規劃給騎自行車的過的一條路,一般3米左右,車道為紅色或者綠色,兩邊用白色單實線與其它車道分隔,部分自行車道有隔離欄分隔,具體看當地的情況。

根據國家交通法規定:自行車道為自行車專用,禁止機動車和行人進入、借道或佔用。所以說行人佔用非機動車道,無論發生什麼,都是行人的責任。我今天也遇到了這樣的困擾。

14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 責任在你 我查了一下關於《自行車與行人的交通法則》你可以看一下。 我國2023年5月1日開始實施的《中華人民共 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簡稱《安全法》)第76 條規定了減輕責任的條款:「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 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機動車一方承 擔責任;但是,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違 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機動車駕駛人已經採 取必要處置措施的,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責任。

」所 以,構成道路交通事故責任的減輕,必須具備兩個 條件:條件一,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違 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條件二,有證據證明機動車駕駛人已經採取必要處置措施。

我想這一條應該可以解決你的問題了。

15樓:匿名使用者

都不管就打**找督查連警察一起管,最看不慣亂開車的

16樓:匿名使用者

責任是你的,一般代步工具的責任會比行人大!

17樓:匿名使用者

民事糾紛,沒大事,請採納

18樓:匿名使用者

哇塞。。丁丁你還當真了額、、、、、

我騎著電瓶車正常行駛,行人從斑馬線上突然衝出,然後被撞了,我該負責嗎?

19樓:陽孩

我個人認為你騎車疏於觀察行人動向,導致行人被撞,至少承擔次要責任。

行人被電動自行車碰了,行人沒事,電動車車主受傷,行人有無責任,是否應該賠償電動車主

雙方都有錯,電動車無剎車還開得快是想出事的節奏,行人過馬路之前不確認也是原因之一,後果是車主因躲避行人負傷,行人從人道上出發應適當承擔一小部分醫藥費,大部分自作自受自出。有人行道嗎?你咋走非機動車道去了 過錯方應承擔責任,交警所判是正確的,行人是有少許責任的 別胡說了。的交警。我要投訴他 電動自行車...

行人在自行車道上走被自行車撞了責任怎麼劃分

自行車道是指和馬路上特定規劃給騎自行車的過的一條路,一般3米左右,車道為紅色或者綠色,兩邊用白色單實線與其它車道分隔,部分自行車道有隔離欄分隔,具體看當地的情況。根據國家交通法規定 自行車道為自行車專用,禁止機動車和行人進入 借道或佔用。所以說行人佔用非機動車道,無論發生什麼,都是行人的責任。我今天...

騎自行車可以過人行道麼?騎自行車的時候紅綠燈是看人行橫道的還是機動車道的

呵呵,許多人對此都不太瞭解,我給你介紹一下 第一,非機動車通過人行橫道必須下車推行,在推行的時候視為是行人,享有行人的絕對通行權,任何人不得侵犯。第二,自行車屬於非機動車,也屬於車倆,應當按照訊號燈通行。作為行人一般要看人行橫道訊號燈,如果沒有人行橫道訊號燈的,要按照車輛訊號燈通行。在本案中,如果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