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家公司不給開離職證明,怎麼辦,上一家公司不給開離職證明怎麼辦?

2022-01-02 19:35:46 字數 3610 閱讀 1612

1樓:華律網

單位不開離職證明可向勞動監察部門申訴、控告。《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規定: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第八十九條規定: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向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2樓:匿名使用者

方法:1、勞動者可以去當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

2、去勞動爭議仲裁部門申請仲裁,勞動局行政部門會責令用人單位改正違法行為。

原因:不為勞動者開具離職證明是違法的,如果因不開離職證明給勞動者造成損失的,用人單位承擔賠償責任。

關於離職證明:

1、離職證明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勞動關係的書面證明,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勞動關係後必須出具的一份書面材料。

2、離職員工可以向人力資源部申請填發離職證明書,人力資源部發出的離職證明書只證明離職員工的受僱日期、職位及其離職原因。一般被開除的職工是填發開除證明書而不填發離職證明書。

3、因為離職證明書沒有確定的交閱單位,所以不必寫收信人的姓名和地址,只須寫上開證明的日期。

可用途徑:

1、證明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經解除勞動關係;

2、證明按照正常手續辦理離職;

3、證明是自由人,可以申請失業金或應聘新的職位;

4、可以憑此轉你的人事關係、社保、公積金等等。

3樓:詢

這個問題,有辦法,開。

上一家公司不給開離職證明怎麼辦?

4樓:華律網

單位不開離職證明可向勞動監察部門申訴、控告。《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規定: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第八十九條規定: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向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5樓:韓飛律師

用人單位如果拒絕給勞動者出具離職證明,勞動者可以到當地勞動監察投訴該用人單位,要求出具離職證明。

用人單位有義務為勞動者辦理離職手續,結清工資出具離職證明。

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字,至少儲存二年備查。

請問原公司不同意離職,不給開離職證明,新公司要上班,要離職證明,我要怎麼辦了?

6樓:華律網

單位不開離職證明可向勞動監察部門申訴、控告。《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規定: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第八十九條規定: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向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7樓:西部牛仔

這個是公司的內部規定

按規定你是得提前一個月交辭職書的

合同到期,公司不給開離職證明,怎麼辦

8樓:華律網

單位不開離職證明可向勞動監察部門申訴、控告。《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規定: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第八十九條規定: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向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9樓:區樂仕

合同到期你可以重新續約或者你可以自行與單位解除合約的。可以依照勞動法規定事項執行。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10樓:無雨

合同到期後,勞動者不願意繼續簽訂勞動合同的,可以與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關係,用人單位在終止勞動合同後,應該15天裡給予勞動者辦理解除勞動合同關係手續和出具相關的解除勞動合同書和離職證明等,勞動者應該辦理好工作交接手續。

參照《勞動合同法》

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字,至少儲存二年備查。

如果原公司不給開離職證明怎麼辦?

11樓:華律網

單位不開離職證明可向勞動監察部門申訴、控告。《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規定: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第八十九條規定: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向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12樓:匿名使用者

那協議沒什麼法律效力。原單位如果不給你辦離職的話,你可以按照勞動法從現在起口頭和書面提出辭職申請,一個月後如果不批也算自動離職。

13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問題也是難,我朋友以前也遇到這個問題,最後那單位死活不給開,沒有辦法啊;

14樓:雨峰

與單位協商,協商不成去行政監察舉報,或者申請仲裁,

15樓:幹人事的張哥

公司不給開離職證明?這事由不得公司任性

16樓:廿哉

這並不是個很難的事情,很容易解決的。用最直接的辦法。不就是新單位要用嗎。

上一家公司不給開離職證明怎麼辦,上家公司不給我開離職證明,怎麼辦?

單位不開離職證明可向勞動監察部門申訴 控告。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五十條規定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第八十九條規定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向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由勞動行政部門...

現公司以入職時我未提供上家公司的離職證明拒絕為我開具離職證明,我有什麼辦法可以解決並拿到離職證明

這種理由完bai全是胡扯!你還du是去勞動仲裁吧,記得zhi準備好勞務合dao同 工資條 考勤卡 名版片 胸權 牌 工作服等可以證明勞務關係的證據,去相關部門列印出未繳納保險和公積金的證明,現公司拒絕提供離職證明的檔案 錄音或截圖。如果和公司有勞動合同就可以 上家公司不給我開離職證明,怎麼辦?單位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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