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工傷行政複議,工傷 行政複議

2022-02-02 06:32:06 字數 5281 閱讀 4438

1樓:匿名使用者

工傷中的行政複議,是指用人單位、工傷職工及其近親屬對人社局工傷認定決定或者不予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不服,用人單位對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的繳費費率不服,協議醫療鑑定和輔助機構認為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未履行協議,工傷職工或者近親屬對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的工傷保險待遇有異議,在法定時效內,向作出決定的機關所屬人民**或者上一級行政機關申請行政複議。

《行政複議法》

2樓:焰流

工傷行政複議是工傷行政相對人對行政主體作出的工傷認定或者核定的工傷保險待遇等具體行政行為不服,依法向行政複議機關申請複查該具體行政行為,行政複議機關依照法定程式對被申請的具體行政行為進行合法性、適當性審查,井作出行政複議決定的一種法律制度。

工傷行政複議是行政機關內部監督和糾錯機制,也是國家行政救濟機制的重要環節。工傷行政複議有特定的法定程式,無論是申請人還是行政機關,都須嚴格按照程式要求開展活動。在工傷行政複議中,受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用人單位是行政相對人,可以申請行政複議。

需要指出的是,由於用人單位對保險經辦機構所核定的工傷保險待遇沒有利益關係,所以用人單位不能對保險經辦機構所核定的工傷保險待遇申請行政複議。但是可以對工傷認定申請行政複議。申請人可以自己親自參加行政複議,也可以委託他人代為參加行政複議,但是需要向複議機關提交授權委託書。

工傷認定一般由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負責,對認定不服的既可以向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的上一級主管部門即該省勞動保障廳(局)申請複議,也可以向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所屬的該市人民**申請複議。當然,申請人不得同時向該省勞動保障廳(局)和該市人民**提出複議申請。根據《社會保險行政爭議處理辦法》的現定,對經辦機構核定其工傷保險待遇標準有異議的,可以直接向管理該經辦機構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申請行政複議,也可以先向作出該具體行政行為的經辦機構申請複查,對複查決定不服,再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申請行政複議。

在你申請工傷行政複議之前,先看下是否滿足申請行政複議的條件:(必須具備的兩個條件)

一是該行為是具體行政行為。

只有具體行政行為才能提起行政複議。如果是民事行為,則只能過民事糾紛解決渠道處理,比如調解、仲裁、民事訴訟等;如果是犯罪行為,則應當通過刑事審判處理。根據《工傷保險條例》和《工傷認定辦法》的有關規定,下列行為是具體行政行為,有關當事人可以提起行政複議:

(1)工傷認定

工傷認定是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作出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作為**機關,其什對具體當事人作出的工傷認定符合具體行政行為的條件。

(2)工傷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工傷保險待遇

《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按照***有關現定設立,具體承辦工傷保險事務。可見,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也是法律直接授權其從事公共管理職能的機構,其作出的有關工傷保險待遇的決定也屬於具體行政行為範疇。

二是法律允許對該具體行政行為進行行政複議。

並不是所有的具體行政行為都可以申請行政複議。但是,對於一般的涉及公民權益的具體行政行為應當允許申請行政複議。對工傷認定不服或者對經辦機構核定的工傷保險待遇有異議的,我國有關法律法規明確規定可以申請行政複議。

什麼是工傷行政複議

3樓:匿名使用者

工傷中的行政複議,是指用人單位、工傷職工及其近親屬對人社局工傷認定決定或者不予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不服,用人單位對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的繳費費率不服,協議醫療鑑定和輔助機構認為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未履行協議,工傷職工或者近親屬對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的工傷保險待遇有異議,在法定時效內,向作出決定的機關所屬人民**或者上一級行政機關申請行政複議。

《行政複議法》

4樓:焰流

工傷行政複議是工傷行政相對人對行政主體作出的工傷認定或者核定的工傷保險待遇等具體行政行為不服,依法向行政複議機關申請複查該具體行政行為,行政複議機關依照法定程式對被申請的具體行政行為進行合法性、適當性審查,井作出行政複議決定的一種法律制度。

工傷行政複議是行政機關內部監督和糾錯機制,也是國家行政救濟機制的重要環節。工傷行政複議有特定的法定程式,無論是申請人還是行政機關,都須嚴格按照程式要求開展活動。在工傷行政複議中,受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用人單位是行政相對人,可以申請行政複議。

需要指出的是,由於用人單位對保險經辦機構所核定的工傷保險待遇沒有利益關係,所以用人單位不能對保險經辦機構所核定的工傷保險待遇申請行政複議。但是可以對工傷認定申請行政複議。申請人可以自己親自參加行政複議,也可以委託他人代為參加行政複議,但是需要向複議機關提交授權委託書。

工傷認定一般由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負責,對認定不服的既可以向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的上一級主管部門即該省勞動保障廳(局)申請複議,也可以向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所屬的該市人民**申請複議。當然,申請人不得同時向該省勞動保障廳(局)和該市人民**提出複議申請。根據《社會保險行政爭議處理辦法》的現定,對經辦機構核定其工傷保險待遇標準有異議的,可以直接向管理該經辦機構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申請行政複議,也可以先向作出該具體行政行為的經辦機構申請複查,對複查決定不服,再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申請行政複議。

在你申請工傷行政複議之前,先看下是否滿足申請行政複議的條件:(必須具備的兩個條件)

一是該行為是具體行政行為。

只有具體行政行為才能提起行政複議。如果是民事行為,則只能過民事糾紛解決渠道處理,比如調解、仲裁、民事訴訟等;如果是犯罪行為,則應當通過刑事審判處理。根據《工傷保險條例》和《工傷認定辦法》的有關規定,下列行為是具體行政行為,有關當事人可以提起行政複議:

(1)工傷認定

工傷認定是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作出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作為**機關,其什對具體當事人作出的工傷認定符合具體行政行為的條件。

(2)工傷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工傷保險待遇

《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按照***有關現定設立,具體承辦工傷保險事務。可見,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也是法律直接授權其從事公共管理職能的機構,其作出的有關工傷保險待遇的決定也屬於具體行政行為範疇。

二是法律允許對該具體行政行為進行行政複議。

並不是所有的具體行政行為都可以申請行政複議。但是,對於一般的涉及公民權益的具體行政行為應當允許申請行政複議。對工傷認定不服或者對經辦機構核定的工傷保險待遇有異議的,我國有關法律法規明確規定可以申請行政複議。

工傷 行政複議

5樓:匿名使用者

不可以。

人社局作抄出工傷襲認定決定之

6樓:匿名使用者

你可以提起抗辯不認可。

縱橫法律網-江蘇鐘山明鏡律師事務所-呂厚虎律師

7樓:聶譽方

不行了,只要過了三個月90天,單位就沒有權利再申請複議或者起訴的了版,但是你要注意的是權,這個起計的日期並不是以你的工傷認定書上的日期來計算的,而是以你單位收到勞動局寄給他的工傷認定書的以單位簽收的日期計算的。要是單位拒絕簽收或者是故意的拖延簽收的,那說不定,他們就還沒有過了期限的了,為了保險起見,所以你可以去單位瞭解他們是什麼時候收到了工傷認定書的。只有瞭解清楚的,這樣你才能高枕無憂的放心的向單位索要賠償和待遇。

8樓:想哭想瘋想遺忘

1.填寫由勞復動保障部統一制定制的《工傷認bai定申請表》du2.勞動合同文字影印件zhi或其他建立勞動關係的有dao效證明3.醫療機構出具的受傷後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書)。 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當場或者在15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一次性告知工傷認定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

交通事故工傷,是指勞動者在從事職業活動或者與職業活動有關的活動時所遭受的交通事故傷害。構成交通事故工傷需符合三個條件:一是受害人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合同關係;二是受害人所受到的傷害與其職業活動有關;三是受害人因交通事故身體受到傷害。

工傷行政複議成功後怎麼辦

9樓:匿名使用者

1.已被認定為工傷且傷情穩定後,即可向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申請勞動能力鑑定,確定具體的傷殘等級。

2. 用人單位有繳納工傷保險,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領由工傷保險**支付的工傷待遇;同時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其餘工傷賠償。用人單位未繳納的,由用人單位全部支付。

3. 用人單位拒不支付的,勞動者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

工傷認定結果確定是工傷單位不承認要求行政複議是什麼意思

10樓:匿名使用者

工傷保險條例19條職工或者其近親屬認為是工傷,用人單位不認為是工傷的,由用人單位承擔舉證責任。

11樓:南海仙山

職工或者其近親屬認為是工傷,用人單位不認為是工傷的,由用人單位承擔舉證責任。

【第十九條】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受理工傷認定申請後,根據稽核需要可以對事故傷害進行調查核實,用人單位、職工、工會組織、醫療機構以及有關部門應當予以協助。職業病診斷和診斷爭議的鑑定,依照職業病防治法的有關規定執行。對依法取得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書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不再進行調查核實。

職工或者其近親屬認為是工傷,用人單位不認為是工傷的,由用人單位承擔舉證責任。

工傷行政複議的程式

12樓:匿名使用者

不服人社局工傷認定決定,可以在收到認定決定書60日內向上一級人社局或者人社局所屬人民**申請行政複議。

不服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的工傷保險待遇,可以在收到核定書60日內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所屬人民**或者上一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行政複議。

13樓:匿名使用者

新修訂的《工傷保險條例》55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請行政複議,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對工傷認定結論不服的…對經辦機構核定的工傷保險待遇有異議的。因此工傷認定及待遇方面複議不再是必經程式

14樓:豆豆學語

帶上工傷認定書、個人身份證、行政複議申請書到上一級勞動部門或者主管該勞動部門的**法制辦提出。個人不建議走工傷行政複議的程式,通常100%維持原決定而且經常超期,傷不起,直接去法院節省時間,改變決定大多數

15樓:匿名使用者

用人單位或者受傷工人不服工傷認定,都可以以勞動局為被告對方為第三人提起行政訴訟。

縱橫法律網 劉裕庭律師

工傷行政複議需要多久

16樓:嘆笑一世傾城

對方應當在60日內申請行政複議,全國統一。

勞動行政部門的工傷認定結論是具體的行政行為,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五十五條、《行政複議法》第九條、《行政訴訟法》第四十五條、第四十六條規定,用人單位或者工傷職工及其近親屬對勞動行政部門工傷認定結論不服,應當在工傷認定書送達之日起60日內向上一級勞動行政部門申請行政複議,或者在六個月內提起行政訴訟。

用人單位或者工傷職工及其近親屬對經過行政複議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複議決定不服,應當在收到複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什麼是行政複議機關?什麼是行政複議機構

釋出行政決議書的上一級機構。哪些是行政複議機關?將有關的工商局稅務局都可以作為行政複議機關進行新的複議。什麼叫行政複議?行政複議機關收到行政複議申請後,應當在五日內進行審查,對不符合本法規定的行政複議申請,決定不予受理,並書面告知申請人 對符合本法規定,但是不屬於本機關受理的行政複議申請,應當告知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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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工傷賠償就是工傷賠償,有異議提的是普通訴訟其次,就算是國家工作人員的工傷,也不能提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最後,如果是國家工作人員致人損傷,是屬於人身損害賠償的行政賠償。所以,你這個問題前後矛盾,無法回答 對工傷認定結論不服 能否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工傷保險條例 第53條第1項規定 有下列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