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兒離婚後被人殺害了,前夫不管不問,她小孩無需她扶養,她名下房產可以直接過戶我名下嗎?請求高人指點

2022-09-02 04:25:14 字數 3695 閱讀 6802

1樓:法律觀

按照我國繼承法第十條的相關規定,【繼承人範圍及繼承順序】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所以你也是有繼承權的,但是需要根據繼承法的規定進行分配,你和你的外孫都可以繼承一部分,因為你不是繼承全部,所以不能直接過戶到你的名下,而你的外孫因為還不到一歲,所以房產證上也需要有他的名字,也就是你和你外孫共同所有。

當然,如果你女兒有其他的遺產,和這個房屋等值或者高於房屋的價值,就要看法院如何劃分了,也有可能你外孫繼承其他財產,你繼承房屋的全部,那麼你才可以將房屋直接過到你自己的名下。

2樓:好律師網中律科技

依照在我國繼承法第十條的有關要求,【繼承者範疇及繼承順序】財產依照下述次序承繼:弟一次序:直系親屬、兒女、爸媽。

因此你是有繼承權的,可是必須依據繼承法的要求開展分派,你和你的外孫子能夠承繼部分,但是並不是承繼所有,因此不可以立即產權過戶到你的戶下,你的外孫子由於還不上1歲,因此房產證也必須有他的姓名,也是你和你外孫子相互全部。

或許,當你閨女有別的的財產,和這一房子等價或是高過房子的使用價值,就要看人民法院怎樣區劃了,也是將會你外孫子承繼別的資產,你承繼房子的所有,那麼你才能夠將房子立即過到你自個的戶下

3樓:天蟾如月

父母也是第一順序繼承人,因此可以的。但必須把她孩子的名字也登入在產權證上。也就是這個房產是你和女兒的孩子共有。

除非你女兒有等量的財產可供劃到她孩子的名下,形成繼承人之間資產置換。

4樓:鷺島小律

不可以的。離婚後,作為父母的你,自己她的孩子都是第一順位繼承人。

5樓:錦憶歡

不可以,你的外孫才是第一順位繼承人,除非經過外孫同意才行。

前夫死前房產一直沒過戶,我與前夫協議離婚,房產證是兩個人的名字,他的一半自願轉給女兒,女兒歸他扶養

6樓:

離婚協議上有前夫簽字,將他的一半房產給女兒,前夫死亡後可作遺囑繼承辦理過戶給女兒。

7樓:雲不再白啊

過戶給你自己名下就可以,具體流程必須諮詢一下律師

8樓:匿名使用者

找個律師諮詢一下!!或者找個買二手房子的諮詢一下!

我的一個朋友三年前和前夫離婚了,小孩子由她扶養,前夫負責每個月支付扶養費。

9樓:八三老人

如果對方無力支付撫養費,你很難主張權利。

10樓:幸福的呂小布

自己努力撫養唄,那麼多單親家庭不也過來了嗎?不要這在哭窮,富有是靠自己雙手得來的,不是靠嘴皮子要來的

11樓:相信自己

找個侓師諮詢一下就ok了

我跟前夫離婚了,女兒扶養權判給他,我出扶養費,但現在他們家人不讓我看女兒,怎麼辦

12樓:安巨集偉安瑩

可協商或起訴,要求探視權問題解決

13樓:匿名使用者

他們沒有權利剝奪你的探視權,最好協商解決,實在不行了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14樓:開心的羊

可以告他們,你是探視的權利

現在的女朋友是離婚過的,她跟前夫有個女兒,三歲,之前一直是她前夫扶養,現在女朋友的意思是想把小孩子 20

15樓:漠視陽光

你愛你的女朋友,為什麼不能好好對她的女兒呢!你當時和你女朋友好上的時候就應該想清楚

16樓:展翅雲

多接觸小孩,多和女友溝通

17樓:獅子座星座控

愛屋及烏,說明你還是不夠愛他,愛他就會接受他的一切

18樓:淡淡的痛

男人就要有一顆包容的心

妻子帶來她和前夫生的女兒,現又準備給我生孩子。我有扶養那女孩的義務嗎?如果有,具體規定是怎樣的?

19樓:湯姆克魯斯陳

哎。。。這種問題也真是棘手呢,。還是養吧。

愛你的妻子就得愛那個孩子啊。多好啊。還是個女孩。

等你以後老了她會很孝順的。前提是你得對她好呢。我覺著不是一件壞事啊。

當做自己ide孩子來養吧。雖然經濟負擔重了些。但是你和那個孩子相處的過程中也一定會學習到很多呢。

等孩子長大了,會孝順你的。

20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你們已經結婚,孩子屬你妻子名下,那麼你就有撫養女孩的責任和義務,當然其生父也有撫養義務,如果其生父不同意跟你改姓,那麼就要根據法院的判決了!

21樓:匿名使用者

愛情道路上從來不缺乏絆腳石 你沒有撫養那女孩的義務 但是有疼自己妻子的責任 你妻子一定很內疚 想要也給你生一個孩子 來彌補你 她現在一定也很難受 或者痛苦糾結 既然你們已經是夫妻了 這些東西你們應該去共同面對 你也要想你看到妻子的女兒很煩的時候 你妻子一定能感覺到 趁早解決這件事情吧 不然你們的婚姻也要量紅燈了

22樓:匿名使用者

不要想得太多;只要愛你妻子你就無條件當自己的孩子的撫養吧;你的妻子會更愛你;孩子也會看到你的好;雖然現在會負擔重些;到老了也會覺得幸福

23樓:玉壺

女兒是一門親戚,人心都是肉長的,你對她的好,她不會不知道的

24樓:匿名使用者

既然女兒跟著妻子,說明法院是判孩子歸母親撫養,那個女孩的父親只有義務撫養,在孩子18歲之前每月給生活費,父親也有探視的權利,主動權還是在母親手上。

25樓:匿名使用者

姓傻有那麼重要嗎? 在你接受並且知道她的以前 那麼就應該接受 不接受你們也走不到一起 既然接受你就應該承擔責任

26樓:匿名使用者

得看法院把那女兒判給誰了,如果判給你妻子了,你應該是有義務要撫養她的。

老婆是二婚,她的兩個兒子歸她前夫扶養,她當時和她前夫離婚時是淨身出戶,我們結婚時她竟然讓我給她前夫

27樓:匿名使用者

可能是可憐孩子唄!怕前夫對孩子不好

28樓:匿名使用者

幫前夫還債,這個理由肯定是有問題的,如果是為了孩子,大可明說。既然你錢已經給了,現在多想沒用。不過善意建議你的經濟不要給你老婆掌管,包括房和車最好也別輕易過戶給老婆。

如果你老婆為此跟你鬧彆扭,說白了就是看上你的錢,而不是你的人,不管是否騙婚,你都吃虧。所以婚前屬於你的財產還是不要過的她,等你們日子久了,磨合好了。到時她就算不提與錢有關的事,你也會放心大膽主動的給她管。

29樓:匿名使用者

他在坑你啊= = 再有下次就不要給了,這樣對你太不公平了,聽你的描素我都懷疑你這個妻子是不是在合夥和她前夫騙你錢啊= =不要打我,我就是這麼想的,你們已經結婚了,你們才是一家人,你應該告訴他要為這個家著想要為你著想吧?為什麼前夫欠的債要現任丈夫買單?沒這個道理吧?

30樓:胡可

世事紛繁,誰能一眼看清?她如果不是為還債再嫁,既是顧念舊子,人心若善,其情可憫。如果她此後心存感激,感情專一,盡心過日子,就沒什麼可責備的。

31樓:匿名使用者

可能為了孩子,要不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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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其用言語去解釋你做過的一切,不如默默地補償你所做過的一切。不管是什麼原因,已經對她造成了傷害。這時候任何語言都沒用,只會更招恨。有些道理,等她再長大點,閱歷多點,她自己就會懂了。不切身體會過,你說什麼都沒用。那我認為這個確實對女人是挺虧欠的呀,女兒肯定對你是有有點恨他恨意的吧,畢竟你們兩個人離婚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