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應屆生勞動合同和就業協議的問題。

2022-12-14 13:35:10 字數 4574 閱讀 8426

1樓:匿名使用者

1、勞動合同規定每週工作天,每週44小時,請問這合法嗎?

合法2、勞動合同規定參加社會保險,工傷保險和醫療保險,生育保險,沒有看到關於養老保險的規定,也沒有關於住房公積金的規定。

合法,你所聘用的企業是什麼性質的企業,現在很多私企和外企都是沒有公積金的,養老保險是國家規定要買的。既然買了生育保險養老就會在一起買。

3、在畢業生三方協議中的畢業生約定中應該寫哪些規定?如果把上述未闡明的條款寫在畢業生三方協議上,是否有效(據說三方協議在畢業報道後作廢)

協議的話2方簽了就生效,第三方只是做一個備份罷了,要不要都沒關係。但是任何協議單方寫都是無效的,甚至會導致本協議整個無效。

2樓:中國勞動網

你既然已經到公司報到,三方協議就等於完成了他的使命。到了用人單位後一切都是以勞動合同約定的為準,勞動合同的約定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用人單位為勞動制度參加社會保險是國家強制性法律規定,無論是否約定,用人單位都應當執行。住房公積金用人單位應當繳納,但是如果其不交,在法律執行上,力度往往是不夠的。

關於應屆生就業協議的問題

3樓:左左的豬豬

首先,你們公司要先將公司手上的那一份協議書還給你,你才能拿著兩份協議書去申請新的就業協議,才能和新單位簽約!如果原單位不還,你是沒辦法籤新單位的!

也就是說,違約金是一定要交的,但是交多少還是要協商,如果你不交,走了人,那麼用人單位可以直接找到學校,要求學校支付違約金,那麼學校自然不會放過你,最常用的辦法就是不在網上註冊的畢業證資訊,你大學4年拿到的證就成了假證,直到你交給學校你的違約金才給你登!

還有,學校會根據你的協議派發派遣證,報道證和戶口遷移,如果你不取消協議,你的所有的檔案戶口什麼的。都會被派去這個公司,到時候你會非常麻煩!

很多人都說協議書違約不用交違約金,不用交的代價是什麼?就是你放棄了所有的工作,應屆生的優勢,成了一個社會無業人員,這就是代價!

4樓:鼬之天照月讀

就業協議是《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的簡稱,它是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和用人單位在正式確立勞動人事關係前,經雙向選擇,在規定期限內確立就業關係、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而達成的書面協議,是用人單位確認畢業生相關資訊真實可靠以及接收畢業生的重要憑據。

如果簽訂的單位是國企、事業單位,那麼檔案就會由簽訂的公司接收,如果是民營企業、外企等,這些企業沒有接收權利,那麼檔案將由當地的人才交流中心接管。

其主要作用是在正式合同簽訂前保護學生就業的權益,防止就業單位違約,另外也對學生進行約束,避免隨意違約。

就業協議一般由國家教育部或各省、市、自治區就業主管部門統一製表,協議在畢業生到單位報到、用人單位正式接收後自行終止。

5樓:屠達汝芮靜

不影響,應屆生都是這樣,一切事情慢慢來。

6樓:示懌溥勇捷

影響不大啦,那個東西就是學校統計就業率的,不籤不會怎麼樣。

應屆生應該怎樣選擇就業協議和直接籤勞動合同?

7樓:匿名使用者

《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與勞動合同是用人單位錄用畢業生時所訂立的書面協議,但兩者分處兩個相互聯絡的不同階段,表現在:

1、《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是畢業生在校時,由學校參與見證的,與用人單位協商簽訂的,是編制畢業生就業計劃方案和畢業生派遣的依據,勞動合同是畢業生與用人單位明確勞動關係中權利義務關係的協議,學校不是勞動合同的主體,也不是勞動合同的見證方,勞動合同是上崗畢業生從事何種崗位、享受何種待遇等權利和義務的依據。

2、《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的內容主要是畢業生如實介紹自身情況,並表示願意到用人單位就業,用人單位表示願意接收畢業生,學校同意推薦畢業生並列入就業划進行派遣。勞動合同的內容涉及勞動報酬、勞動保護、工作內容、勞動紀律等方方面面,更為具體,勞動權利義務更為明確。

3、一般來說《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簽訂在前,勞動合同訂立在後,如果畢業生與用人單位就工資待遇、住房等有事先約定,亦可在《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備註條款中予以註明,日後訂立勞動合同對此內容應予認可。

4、《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是畢業生和用人單位關於將來就業意向的初步約定,對於雙方的基本條件以及即將簽訂勞動合同的部分基本內容大體認可,並經用人單位的上級主管部門和高校就業部門同意和見證,一經畢業生、用人單位、高校用人單位主管部門簽字蓋章,即具有一定的法律效應,是編制畢業生就業計劃和將來可能發生違約情況時的判斷依據。

關於應屆生的就業協議書以及勞動合同的問題,請大家幫幫忙,很急!!!

8樓:自在局中人

跟學校說好,把檔案發到你原籍的就業中心就行了。公司那邊你打了辭職走人就完了。又沒有什麼東西能約束得住你的。

9樓:匿名使用者

就業協議簽完就有效。有效期為合同時間。你簽了幾年年有效期就是幾年。

辭職要在一個月前和公司人力資源部打招呼,並寫辭職報告(看人力資源部如何要求,有的要寫有的不要寫)。

辭職的時候還要和公司簽訂一個解聘合同。拿著你的解聘合同到人才市場調你的檔案。這樣你的要案才能拿出來。

因為你的檔案已經在人才市場備案。只有你簽訂合同的公司才能調出來。別人(包括你本人)是沒有權力拿出來的。

合同上沒寫違約金走的時候就不用賠償了。

10樓:歲悟軒

在你畢業前就業協議書有效,現在你既然已經簽了,學校就會按照你的報道證幫你寄檔,而報道證是在本人知情並且完全憑自願來派,所以不用擔心學校會擅自寄檔。而公司那邊既然沒要求違約金,隨你意就是了。祝君好運!

關於勞動合同和應屆生 50

11樓:匿名使用者

應屆生是按年度分的,在本年度內畢業的學生不論就業與否,都屬於「應屆畢業生」的範圍內。即便已經就業的應屆生也可以參加公務員報名的(某些地方制定的土政策屬於個案)。 簽訂勞動合同是法律規定的一項重要程式,只要入職就要籤合同,同時要繳納五險一金,公司有責任為員工辦理用工登記備案手續,社保系統會顯示該人員為就業狀態。

12樓:匿名使用者

畢業當年就是應屆生,和其他無關。

關於畢業生勞動合同和就業協議[回答的好,追加到200+]

13樓:匿名使用者

首先,三方協議是一份你、你的學校、你的就業單位三方因你的就業而達成和簽署的一份協議,在學校起的作用就只是增加學校就業率(正如你所懷疑的),對你沒好處(如果你說想考的教師什麼的不讓籤三方協議是前提)。其次,如果就業了,是一定要籤勞動合同的,因為這是你和你的單位之間權利義務的一分保障。在你和你的單位之間發生糾紛時,它的作用是決定性的。

最後,你所疑問的不籤勞動合同直到什麼什麼時候,對你的將來檔案的儲存調取都不會有任何影響,畢業後的兩年內你如果在當地就業了,你的檔案拿到當地人才市場或者大學畢業生就業管理部門入檔;如果沒就業,拿回生源地人才市場或就業主管部門入檔。就這麼簡單,畢業之後,學校的話全是蒙學生的。畢竟這關係到學校領導升官發財,是很現實的東西,所有學校都一樣,所以也沒什麼可抱怨的。

祝你早日考上教師!

14樓:網友

廣東胡律師:

1、簽訂勞動合同是受《勞動法》保護,但三方協議的話就不受《勞動法》保護,只受《合同法》來約束;

2、簽訂勞動合同對你是有好處的,不然發生了勞動糾紛你只有三方協議是很難維權的;

3、你簽訂勞動合同對你將來考教師編制是不衝突的。

15樓:京城李律師

勞動合同和三方協議是不一樣的。

考編制教師,報名時「明確要求」不能簽訂三方協議,否則無效,沒有考試資格。因此,決不能籤。不籤三方合同只會影響學校的就業率。

勞動合同,不是為了工作而籤,對將來只有麻煩不會有利。

個人見解,僅供參考。

16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你確定要考編制教師的話,我感覺還是不要籤勞動合同 如果你同一個單位簽了勞動合同了 學校就業率高了 但會給你帶來一些麻煩的 簽完合同後,人事局要備案 下發派遣證等 如果你想解除合同 或辦改簽 或直接同那個單位解除 都需要辦手續 會很麻煩的 並且考編制教師,報名時「明確要求」不能簽訂三方協議,否則無效,沒有考試資格 因此必須謹慎 不用擔心檔案有什麼問題 現在檔案作用不大。

關於應屆畢業生就業協議的問題

17樓:匿名使用者

檔案和戶口落回家,報到證隨人,就業協議跟你現在的單位簽訂。那東西是沒什麼用!不過都這麼辦。

關於應屆畢業生籤就業協議的問題

18樓:創業的龍娟

沒有畢業之前簽訂的就業協議書是為了給學生一個保障,這個也是學校統計就業率的一個依據,你簽了協議沒有什麼違約金的,除非有附屬的協議,附屬協議你一定看清楚,弄明白,就業協議書本身沒有什麼違約。

19樓:網友

就業協議很重要的,關係到今後的檔案等。還有啥幹部身份等。這些你最好問問學校的就業辦。

20樓:匿名使用者

看單位懂不懂了,有些單位不懂畢業生協議書是什麼東西的,就不會籤,他們以為這是什麼合同什麼的,他們覺得沒必要。

但有些懂一些的,會籤的,有些還指定應屆的必須要有這東西。

管他行不行,試試再說。

沒有應屆生的就業協議,人才市場不能掛靠嗎?

這個,杭州人才網上就有該流程哦。不用就業協議,有勞動合同即可,不過有很多程式還是需要單位蓋章證明等。具體流程如下 普通高校畢業生在杭州市區落實就業單位的,憑畢業證書 接收地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確認的畢業生就業報到證 與用人單位簽訂的一年以上勞動 聘用 合同 戶口遷移證 同意落戶的證明和省 市社會保險經...

關於勞動合同中的附加條款,關於勞動合同附加條款

作為附加條款不違法,企業可以根據經營和生產情況適當調整工資,有很多企業都這樣,為了不欠員工工資。但產生相應成本變更又涉嫌霸王條款。你好,根據 勞動合同法 的規定,變更工作崗位一般需要雙方協商一致,並採用書面形式方可變更 但因為單位享有經營管理的自主權,實踐中,如果調整崗位是合理的,也會被認定為有效,...

關於解除勞動合同的賠償,勞動合同解除賠償

辭職是勞動者的權利,一般情況下,用人單位不得隨意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按照勞動法的規定,那個員工應該是過了試用期的。勞動法第二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 一 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