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夫妻共同財產的分配問題

2022-12-30 16:50:09 字數 1328 閱讀 8087

1樓:匿名使用者

《婚姻法》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十九條 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物權法》第九十七條 處分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以及對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作重大修繕的,應當經佔份額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體共同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間另有約定的除外。

《繼承法》第十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就這5萬元來說:

1、請你先按照上述法條判斷是否是夫妻共同財產;

2、若的確是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共同財產屬於共同共有,需要丈夫同意才能贈與該5萬元給女兒,否則女兒一元錢都不能得到。雖然按規定離婚或其中一方去世時,另一方可以有一般的份額,但是離婚或去世尚未發生,故該5萬元尚未分割,故母親不能將萬元贈與女兒。

3、若母親去世,沒有遺囑或遺贈扶養協議的情況下,按法定繼承處理,即按上述法條開始繼承。首先5萬元中母親有萬元的份額,這2.

5萬元作為遺產被繼承。父親(丈夫)、女兒、母親的父母(如尚健在)均分這萬元。

4、若女兒想要得到萬元,母親可以通過遺囑來實現。

5、若女兒想要得到5萬元,只能請求父親(丈夫)同意。

祝你早日解決問題。

2樓:匿名使用者

1、確是需要丈夫同意。

2、否則,母親只能將夫妻共有財產的一半也就是萬元給女兒。

法律條文較為複雜,參見《繼承法》。

3樓:律臨王巖律師

《婚姻法》規定,夫妻共同財產,如果沒有約定的,每人一半。不止包括錢。比如說,父母有一套房子價值10萬元,還有5萬元存摺,那麼父母的共同財產就是15萬元,母親完全可以把5萬元給女兒。

關於夫妻共同財產問題,關於夫妻共同財產問題

首先是可以寫雙方的名字的。只寫一個人的也是可以的。只要你們商量好了就可以。夫妻共同財產不是房產證上的名字來決定的,雖然現在是他們家拿的錢來貸款,但是以後只要能夠證明你也是在還貸的過程中參與了資金同樣是可以拿到你該有的那部分財產。並且如果房子你一分沒有出沒有貸款的買下來的,那麼只要這個房子是為結婚而準...

離婚夫妻共同財產如何分配,離婚夫妻共同財產怎麼分配

離婚不僅解除了夫妻之間的人身關係,也終止了夫妻之間的財產關係,自然要產生出對夫妻財產的認定和分割問題。根據我國法律,夫妻財產的分割主要有兩種形式 1 對約定財產的分割 離婚時分割夫妻共同財產,首先要看當事人是否對財產有約定,夫妻雙方對財產歸誰所有以書面形式或以口頭形式約定,雙方無爭議,且內容合法有效...

法律夫妻共同財產,法律夫妻共同財產???

隨便協議沒限制,只要乙方按約定支付甲方款項就可以,款項如果獲得的內都可以 協議主要雙方自容願 協商一致就可以 如果是協議離婚,雙方的離婚協議要在離婚時拿去民政局備案,這樣,一方不履行協議時,另一方可以要求對方按協議履行,去法院起訴不履行一方 這種私下商定的協議呢,是不通過婚姻法的,如果想通過這種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