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可以以不願意轉崗為理由辭退員工嗎

2023-03-08 16:30:10 字數 874 閱讀 2711

1樓:巧米樂

在勞動法上是允許的。公司業務調整,不需要通知你,更不需要你的同意。公司安排的業務,不需要問你喜不喜歡,想不想做。

一、用人單位依照勞動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第四十條 【無過失性辭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二、對於轉崗屬於勞動合同變更,雙方應該協商一致;

1、對於客觀情況發生變化的崗位調整,未能達成一致的,單位可以解除合同,並支付經濟補償金(一個月工資)。

2、 其他情況下,雙方未能達成一致的,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原合同,否則屬於違法解除合同,應當支付雙倍的經濟補償金。

三、經濟補償金,你可以拿到半個月工資的補償。

【經濟補償的計算】按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最高不超過十二個月。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2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 (如果不是故意刁難的話)

3樓:不草草了事

轉崗,屬於勞動合同內容的變更,應該協商重新簽訂勞動合同。公司以你不服從公司安排的情況解除你的勞動關係,應該支付經濟補償金。

男人以各種理由拖著不願意結婚,還要等嗎

請直接放棄這樣的男人吧!要麼是對自己的未來沒有信心 要麼就是對這份感情沒有到頭的決心 要麼就是還想找個更好的女人。總之就是不願意跟你結婚 給你名分。女人有多少的歲月經得起等待,從二十等到三十?錯過了最佳的生育時期,錯過了花期,結果等成了中年。一個愛你的男人,一定是願意給你想要的,無論是家庭 婚姻還是...

為什麼不願意上班的理由是什麼,為什麼不願意上班的十個理由是什麼

1.上班掙工資是傻瓜才做的事情 打工就是用時間換金錢,你不去上班就沒錢了。聰明的人建立一個能為他們隨時帶來收入的系 統,將時間做為投資。2.有限的經驗 上班工作換取經驗是一種謬誤。那隻能給你換來有限的經驗,大多數人只是在重複做相同的事 情,失去獲得更多經驗的機會。3.一輩子聽命於人 上班就像一個馴化...

為現在女孩不願意和男人分擔,不願意一起奮鬥

每個人的價值觀不一樣,還沒遇見那個有緣人,男孩子只要優秀 有擔當,不愁飛不來金鳳凰 不是不幫忙分擔,而是新婚姻法害的,女性本來就處於弱勢地位,自從新婚姻法出來以後,女性就更得不到保障了,為了分擔房貸,那你麼就算房產證上加了女方的名字,那麼離婚的時候房子也跟女方沒關係。凡事也不能說的那麼絕對 你說的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