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男方全款買房 登記後辦產權需要配偶到場嗎?

2023-03-17 19:50:07 字數 1319 閱讀 7790

1樓:黔中游子姚啟倫

你是婚前付款簽定合同的,屬於婚前財產,辦產權的時候不需要配偶到場。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七條 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

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十條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

處理。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

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2樓:清水芯

房產證的義務的開發商,購房者只要交納相應的稅費就行,不要求購房者親自到場;

2,你當然有權利沒有其他的名字,新的物權法和婚姻法婚前財產的保護;

3樓:雨中藍衣

你的房子你的婚前財產。不需要配偶在場。

4樓:13820206137薛

暈啊暈。這下你可以放心了。

5樓:藍色理想的理想

不需要啊。我暈啊。

這麼小氣的。嘎嘎。

男方婚前買房婚後辦理房產證

6樓:律臨王俊傑律師

法律分析:男方婚前購買的房產屬於男方的個人財產,離婚時不作為共同財產分割,但男方婚前買房,婚後共同還貸,婚前的部分屬於男方的個人財產,離婚時不予分割;婚後還貸的部分以及對應增值部分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原則上雙方平均分割,同時會依照照顧女方、照顧無過錯一方、照顧帶孩子一方有適當傾斜。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三)智慧財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一)一方的婚前財產;(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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