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與公司合同不到期提出辭職,已經在公司工作十年了,因為是辭職不能拿失業金,如果去新單位工作,合同

2022-01-11 02:21:40 字數 5887 閱讀 2920

1樓:神聊

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根據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和本人累計繳費時間確定:

(一)累計繳費時間一年以上不滿兩年的,領取三個月的失業保險金;

(二)累計繳費時間兩年以上不滿三年的,領取六個月的失業保險金;

(三)累計繳費時間三年以上不滿四年的,領取九個月的失業保險金;

(四)累計繳費時間四年以上不滿五年的,領取十二個月的失業保險金;

(五)累計繳費時間五年以上的,按每滿一年增領一個月的失業保險金,但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不得超過二十四月。

如果下次不是你主動辭職,是可以按累計後的交失業保險年限,領取失業金的。

2樓:芳春姚

太可惜了,如果在一個公司連續工作了十年,就等於前了無限期的勞動合同,公司不能辭退你,如果要辭退會給你一大筆補償金。除非你自己辭職,但是自己辭職,什麼補償都沒有。你要是去新單位工作,只要是舊單位和新單位都給你上了失業險的話,你就可以申請,手續會麻煩

3樓:板扎大叔

直接問律師,114或者網上找個律師事務所**問下

我在公司已幹滿十年,現在公司讓我簽了無限合同,是不是以後自己離職就拿不到失業金了,

4樓:shptvs馬克思

失業金和無限期合同是沒有關聯性的,如果失業了也是可以申請的。

若公司無合法理由辭退你,是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應每工作一年支付2個月工資作為賠償金。

若你主動提出離職,是沒有經濟補償金的。

若公司有違法原因或公司解除你的勞動合同,是有補償的。

無限期合同是無固定期限的合同的簡稱。

《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5樓:

不是無限合同,而是無固定期限合同。

這樣,單位不能以法律之外的原因解僱你,否則要賠錢。而且也不能合同到期,不再續聘你。

至於你的離職,就按照法規提早一個月申請就可以了。失業保險向來都不是給辭職人士的。

6樓:極品土豆豆

樓主理解錯了

失業金和無限期合同是沒有關聯性的,如果失業了也是可以申請的勞動法規定公司和勞動者前兩次簽訂勞動合同是有期限的,但是如果第三次還要和員工續簽合同的話就必須要籤無限期的,之所是無限期,其實主要是保護員工的利益,簽訂了無限期合同的員工是不能夠被公司辭退的,基本也就保障了鐵飯碗,但是如果員工想提離職的話,還是沒有影響的,只要按照規定,提前一個月提離職就可以了。其他的福利等,都是正常走。

如有幫助望採納o(∩_∩)o~

7樓:臨沂沙盤

這個屬於正式工的含義,知足唄!

合同未到期辭職是否可以領失業金!

8樓:用心感悟回答老師

根據《失業保險條例》第三章規定:

失業保險待遇

第十四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

(一)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三)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按照規定同時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失業人員符合《條例》第十四條規定條件的,可以申請領取失業保險金,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其中,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是指下列人員:

(一)終止勞動合同的;

(二)被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被用人單位開除、除名和辭退的;

(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三十二條第二、三項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

9樓:匿名使用者

失業金領取,必須是在已和單位解除勞動關係後,且非個人意願解除勞動關係才能領取,累計繳費達 到一年,你如果自己辭職或者合同到期個人不續簽,是不能領取失業金的。具體如下:

1, 能不能領

根據失業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規定: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一)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三)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2, 領多少:

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和本人按照規定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足5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2個月;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不足10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8個月;累計繳費時間10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24個月。重新就業後,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可以與前次失業應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併計算,但是最長不得超過24個月。領取月標準不同,要諮詢當地社保機構。

3,怎麼領

符合失業金領取條件的,一般60日內需要提供解除勞動關係的材料、身份證、戶口本、**等向參保地市社保機構申請領取失業金,失業人員經過失業登記和培訓之後方能領取到失業金。一般在辦理失業後次月領取,是打卡發放,按月在當地領取。具體程式由於各地辦理流程不一樣,建議你諮詢一下當地社保機構。

10樓:自來保

辭職了,可以能領失業保險金嗎?

11樓:蒿韋希漠

不可以領的,有兩種情況可以領:1合同到期辭職,2合同未到期公司開除,公司開除是可以領到失業金的

12樓:昆重帥師

主動辭職是不符合領取失業金的規定,再說你已經過了1年了,符合領取的也有60天的期限,超過期限了也不能辦理了

不管怎麼說,你都不符合領取條件的

合同沒到期,因個人原因辭職,可以領失業金嗎

13樓:韓飛律師

公司合同不到期讓寫因個人原因辭職是不可以拿失業金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四十五條 失業人員符合下列條件的,從失業保險**中領取失業保險金:

(一)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三)已經進行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第四十六條 失業人員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累計繳費滿一年不足五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十二個月;累計繳費滿五年不足十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十八個月;累計繳費十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二十四個月。重新就業後,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與前次失業應當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併計算,最長不超過二十四個月。

第四十七條 失業保險金的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確定,不得低於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

第四十八條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失業人員應當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從失業保險**中支付,個人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14樓:百度文庫精選

內容來自使用者:教育資料庫

15樓:天蠍tang寶貝

勞動者自己辭職是不能領失業金的。勞動者自己意願辭職的,不符合《社會保險法》:「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規定,因此不能從失業保險**中領取失業保險金。

《社會保險法》第四十五條 失業人員符合下列條件的,從失業保險**中領取失業保險金:(一)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三)已經進行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16樓:匿名使用者

不可以的,就算到期,不續簽也不可以

合同還沒到期,自己辭職,能領到失業金嗎? 30

17樓:韓飛律師

勞動者自己主動辭職的,是不能領取失業金的,是不符合領取失業金條件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四十五條 失業人員符合下列條件的,從失業保險**中領取失業保險金:

(一)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三)已經進行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第四十六條 失業人員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累計繳費滿一年不足五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十二個月;累計繳費滿五年不足十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十八個月;累計繳費十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二十四個月。重新就業後,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與前次失業應當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併計算,最長不超過二十四個月。

第四十七條 失業保險金的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確定,不得低於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

第四十八條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失業人員應當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從失業保險**中支付,個人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18樓:匿名使用者

按勞動法來說 自己主動辭職的是領不了失業金的 你一定要小心噢

合同沒到期,單位想要我主動辭職,可以領失業金嗎

19樓:濤聲海韻

如果是主動辭職,是不可以的。

員工失業,申請失業金,需要很多條件,首先應該非本人意願,在規定時間內,而且單位有按規定繳納社保。失業金辦理條件、申請程式和領取辦法:

根據《失業保險條例》第十七條規定: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和本人按照規定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足5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2個月;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不足10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8個月;累計繳費時間10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24個月。重新就業後,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可以與前次失業應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併計算,但是最長不得超過24個月。

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並同時按規定享受其他各項失業保險待遇:

(1) 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

(2)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3)已依法定程式辦理失業登記的;

(4)有求職要求,願意接受職業培訓、職業介紹的。

勞動者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具體包括下列情形:

(1)終止勞動合同的;

(2)被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3)因用人單位不按規定提供勞動條件,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4)因用人單位以暴力、脅迫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強迫勞動,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5)因用人單位剋扣、拖欠工資,或者不按規定支付延長工作時間勞動報酬,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6)因用人單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或者集體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工資,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7)因用人單位扣押身份、資質、資歷等證件,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8)因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9)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

離職後失業金領取程式:

用人單位為勞動者繳納失業保險後,勞動者離職後可以申請領取失業保險金,具體條件和程式如下:

①非本人意願終斷就業(即公司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並有求職要求(須提供用人單位辭退的證明)

②繳納失業保險金12個月以上

③公司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後60天之內前來辦理

一、參保單位出具兩份《解除(終止)勞動關係證明書》,一份交失業保險中心,一份交勞動保障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備案。

二、失業保險中心憑參保單位出具的《解除(終止)勞動關係證明書》對情況進行嚴格的調查核實(失業人員帶上與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確認無誤的發放2份《失業保險申領登記表》和1份《失業求職登記表》。

三、失業人員認真填寫好《失業保險申領登記表》的正面所有欄目,背面的計生關係接受單位意見處空格請到本人戶口所在地的計生關係接受單位蓋章。認真填寫好《求職登記表》。

注:戶口在城市的請到戶口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計生辦蓋章;戶口在農村的請到戶口所在地的鄉(鎮)計生辦蓋章。居委員、村委員、社群的計生辦章均不符合要求。

四、交納三張一寸的彩照和一份失業人員身份證影印件。

勞動者符合以上條件,即可到戶籍所在地或暫住地的區級勞動保障部門辦理領取失業保險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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