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情況會撤銷商標,哪些措施能夠防止商標被撤銷

2022-02-11 13:47:02 字數 6235 閱讀 7953

1樓:米馬商標網

商標局規定:三年不使用的商標會被撤銷。一般商標局不會刻意去查詢。

但已註冊商標連續三年沒有使用,任何人都可以向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提出撤銷註冊商標申請,國家商標局受理撤銷申請後,會發信通知註冊人提供法定期限內的使用證據,如未能及時提供,商標將會被撤銷。

2樓:龍商百科

商標被撤銷最常見的就是:

1、撤三。商標法規定,註冊商標成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稱或者沒有正當理由連續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可以向商標局申請撤銷該註冊商標。商標3年不使用,任何人都可以向商標局提起撤銷申請,然後由商標註冊人提交商標使用證據,如果提交不出來,商標局就會撤銷。

2、不規範使用註冊商標及改變商標註冊資訊。商標法規定,商標註冊人在使用註冊商標的過程中,自行改變註冊商標、註冊人名義、地址或者其他註冊事項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期滿不改正的,由商標局撤銷其註冊商標。

在什麼情況下,商標會被撤銷

3樓:華律網

我國商標法規定的商標撤銷分兩種情況,一種是指商標註冊人在使用註冊商標的過程中,自行改變註冊商標、註冊人名義、地址或者其他註冊事項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期滿不改正的,由商標局撤銷其註冊商標。另外一種商標撤銷的情況是註冊商標成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稱或者沒有正當理由連續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可以向商標局申請撤銷該註冊商標。可以看出商標撤銷,通常都是使用不當或淪為通用名稱。

商標被撤銷後,有關撤銷註冊商標的決定或者裁定,對在撤銷前人民法院作出並已執行的商標侵權案件的判決、裁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作出並已執行的商標侵權案件的處理決定,以及已經履行的商標轉讓或者使用許可合同,不具有追溯力;但是要強調的是,因商標註冊人惡意給他人造成的損失,應當給予賠償。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實施條例》第六十五條第四十九條 商標註冊人在使用註冊商標的過程中,自行改變註冊商標、註冊人名義、地址或者其他註冊事項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期滿不改正的,由商標局撤銷其註冊商標。註冊商標成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稱或者沒有正當理由連續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可以向商標局申請撤銷該註冊商標。

商標局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九個月內做出決定。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准,可以延長三個月。

4樓:智尚商標中心

原因1:連續三年不使用

有人問:為什麼之前註冊了一個商標,現在用得很好,為什麼別人還可以撤掉?

遇到這種情況應該是收到了商標局發的一份通知函,裡面的第一句就是,有人依據商標法第49條規定,以連續三年不使用為由撤你,我們簡稱「撤三」,這句話意思是說,別人是有法可依的,簡單來說,就是漢字也好,英文字母也好,組合來組合去也就這麼多,商標審查又是相同或近似不能註冊的原則。

總之,商標是稀缺資源,商標的有效期是十年,如果大家手上多囤幾千幾萬個商標,那真正需要用到商標的人就沒有辦法註冊了,為了讓稀缺資源有效地使用起來,所以才有了商標法第49條。《商標法》規定:「註冊商標沒有正當理由連續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可以向商標局申請撤銷該註冊商標。

」這就是我們通常所說的「商標撤三」。

「撤三」成功後,商標所有者將失去該商標的專有權。當然,如果想要申訴的話也是可以的,需要在規定時間內向商標局提交有效的商標"使用」證據,或者說明商標不使用的"正當理由」,如不可抗力、**政策性限制、破產清算等。

原因2:惡意搶注商標

所謂「惡意搶注」只是人們的通俗稱謂,按現行的《商標法》第三十一條的規定,即「不得以不正當手段搶先註冊他人已經使用並有一定影響的商標」。因此,「惡意搶注」就是申請人利用不合理或不合法的方式,將他人已經使用但尚未註冊的商標以自己的名義向商標局申請註冊。

對違反該規定的新申請註冊商標,在先權利人或者利害關係人可向商標局提出異議。對於已成功註冊的商標,自其註冊之日五年內,在先權利人或者利害關係人均可以請求商標評審委員會宣告該註冊商標無效。如果是惡意搶注,馳名商標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時間限制,可隨時請求商標評審委員會宣告該註冊商標無效

原因3:商標成為通用名稱

《商標法》規定:「註冊商標成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稱的,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可以向商標局申請撤銷該註冊商標。」

商標的重要功能是區分商品或服務**,因此《商標法》規定申請註冊商標必須具備顯著性。如果註冊商標被頻繁用於描述指定商品,導致其逐漸成為通用名稱,該註冊商標擁有的顯著性將大大減弱,因此會面臨被撤銷的風險

原因4:不規範使用,隨意變更字型圖案

《商標法》第四十九條規定:「商標註冊人在使用註冊商標的過程中,自行改變註冊商標、註冊人名義、地址或者其他註冊事項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期滿不改正的,由商標局撤銷其註冊商標。」

隨意改變商標的字型、圖案,這種常識性的錯誤,中小企業犯的最多。很多企業主觀的認為,商標是我的,想怎麼用就怎麼用。從《商標法》角度看,這種想法是錯誤的。

不規範使用商標,輕者會受到行政執法部門的行政處罰,導致商標專用權的喪失;重者,上述行為一旦構成侵權,不僅要承擔行政責任,還要承擔民事責任。

原因5:商標到期未續展

《商標法》規定:「註冊商標有效期滿,要繼續使用的,商標註冊人應當在期滿前十二個月內按照規定辦理續展手續;在此期間未能辦理的,可以給予六個月的寬限期。期滿未辦理續展手續的,登出其註冊商標。

」商標也是有保質期的,商標註冊成功後,有效保質期是10年,過期之後就商標將被撤銷!這就涉及到商標十年續展。《商標法》規定,註冊商標的有效期為10年,有效期一滿,還需繼續使用的,應當在期滿前12個月內申請續展註冊;在此期間未能提出申請的,可以給予6個月的寬展期。

寬展期滿仍未提出申請的,商標將被登出。

5樓:龍商百科

你好,一、商標使用不當撤銷

商標使用不當撤銷,是指註冊商標所有人違反合理使用註冊商標的義務,而其註冊商標由商標局予以撤銷的情形。

(1)、自行修改註冊商標的名稱、圖樣等

(2)自行修改註冊商標的註冊人名義、地址或者其他註冊事項

(3)自行轉讓註冊商標,連續三年停止使用註冊商標

(4)使用註冊是商標,其商品粗製濫造,以次充好、欺騙消費者

二、商標註冊不當撤銷

商標使用不當被撤銷,是指註冊商標所有人申請註冊商標違反商標構成的禁用規定,或者以欺騙及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商標註冊,而由商標局或者是商標評審委員會予以撤銷的情形。

(1)、註冊商標使用禁止使用的商標標識

(2)註冊商標使用欠缺顯著性的標識

(3)註冊商標以欺騙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註冊

(4)註冊商標複製、茅房或者翻譯他人的馳名商標

(5)**人濫用其地位取得商標註冊

(6)註冊商標含有地理標誌

(7)註冊商標侵犯他人的其他在先權利

三、商標爭議撤銷

爭議撤銷是指註冊保護在先的商標註冊人,可以對在後註冊商標在同一種或者類似商品上相同或者是近似商標提出爭議,並請求商標評審委員會裁定撤銷在後註冊的商標。撤銷註冊商標程式中商標評審委員會的評審程式,根據《商標法實施條例》第二十八條的規定,商標評審委員會受理當事人依據商標法第四十一條規定的註冊不當而提出的撤銷申請、第四十九條規定的因商標局作出的撤銷註冊商標決定而提出的複審申請。商標評審委員會依據事實,依法進行評審。

四、商標過期不進行續展撤銷

註冊商標是有有效期的,通常註冊商標的有效期是10年,我國現行《商標法》第四十條規定:「註冊商標有效期滿,需要繼續使用的,商標註冊人應當在期滿前十二個月內按照規定辦理續展手續;在此期間未能辦理的,可以給予六個月的寬展期。每次續展註冊的有效期為十年,自該商標上一屆有效期滿次日起計算。

期滿未辦理續展手續的,登出其註冊商標。「

同時根據《商標法》第五十條規定:註冊商標被撤銷、被宣告無效或者期滿不再續展的,自撤銷、宣告無效或者登出之日起一年內,商標局對與該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註冊申請,不予核准。

望採納!!!

6樓:米馬商標網

商標局規定:三年不使用的商標會被撤銷。一般商標局不會刻意去查詢。

但已註冊商標連續三年沒有使用,任何人都可以向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提出撤銷註冊商標申請,國家商標局受理撤銷申請後,會發信通知註冊人提供法定期限內的使用證據,如未能及時提供,商標將會被撤銷。

7樓:餘溫

商標被撤銷最常見的就是:

1、撤三。商標法規定,註冊商標成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稱或者沒有正當理由連續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可以向商標局申請撤銷該註冊商標。商標3年不使用,任何人都可以向商標局提起撤銷申請,然後由商標註冊人提交商標使用證據,如果提交不出來,商標局就會撤銷。

2、不規範使用註冊商標及改變商標註冊資訊。商標法規定,商標註冊人在使用註冊商標的過程中,自行改變註冊商標、註冊人名義、地址或者其他註冊事項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期滿不改正的,由商標局撤銷其註冊商標。

哪些情況下商標會被申請撤銷?

8樓:八戒智慧財產權

商標被申請撤銷的情形有三種,

(1)註冊商標被更改,不做登記

①商標註冊人自行改變註冊商標的文字或圖形,或自行改變註冊人名字、地址和其他註冊事項等

②商標註冊人自行轉讓商標

(2)爭議撤銷

①通過欺騙手段註冊商標

②侵犯了他人的在先利益

③不正當使用註冊商標

(3)三年不使用撤銷:連續三年停止使用商標,對此,任何人都可向商標局申請撤銷該商標

9樓:智尚商標中心

原因1:連續三年不使用

有人問:為什麼之前註冊了一個商標,現在用得很好,為什麼別人還可以撤掉?

遇到這種情況應該是收到了商標局發的一份通知函,裡面的第一句就是,有人依據商標法第49條規定,以連續三年不使用為由撤你,我們簡稱「撤三」,這句話意思是說,別人是有法可依的,簡單來說,就是漢字也好,英文字母也好,組合來組合去也就這麼多,商標審查又是相同或近似不能註冊的原則。

總之,商標是稀缺資源,商標的有效期是十年,如果大家手上多囤幾千幾萬個商標,那真正需要用到商標的人就沒有辦法註冊了,為了讓稀缺資源有效地使用起來,所以才有了商標法第49條。《商標法》規定:「註冊商標沒有正當理由連續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可以向商標局申請撤銷該註冊商標。

」這就是我們通常所說的「商標撤三」。

「撤三」成功後,商標所有者將失去該商標的專有權。當然,如果想要申訴的話也是可以的,需要在規定時間內向商標局提交有效的商標"使用」證據,或者說明商標不使用的"正當理由」,如不可抗力、**政策性限制、破產清算等。

原因2:惡意搶注商標

所謂「惡意搶注」只是人們的通俗稱謂,按現行的《商標法》第三十一條的規定,即「不得以不正當手段搶先註冊他人已經使用並有一定影響的商標」。因此,「惡意搶注」就是申請人利用不合理或不合法的方式,將他人已經使用但尚未註冊的商標以自己的名義向商標局申請註冊。

對違反該規定的新申請註冊商標,在先權利人或者利害關係人可向商標局提出異議。對於已成功註冊的商標,自其註冊之日五年內,在先權利人或者利害關係人均可以請求商標評審委員會宣告該註冊商標無效。如果是惡意搶注,馳名商標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時間限制,可隨時請求商標評審委員會宣告該註冊商標無效

原因3:商標成為通用名稱

《商標法》規定:「註冊商標成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稱的,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可以向商標局申請撤銷該註冊商標。」

商標的重要功能是區分商品或服務**,因此《商標法》規定申請註冊商標必須具備顯著性。如果註冊商標被頻繁用於描述指定商品,導致其逐漸成為通用名稱,該註冊商標擁有的顯著性將大大減弱,因此會面臨被撤銷的風險

原因4:不規範使用,隨意變更字型圖案

《商標法》第四十九條規定:「商標註冊人在使用註冊商標的過程中,自行改變註冊商標、註冊人名義、地址或者其他註冊事項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期滿不改正的,由商標局撤銷其註冊商標。」

隨意改變商標的字型、圖案,這種常識性的錯誤,中小企業犯的最多。很多企業主觀的認為,商標是我的,想怎麼用就怎麼用。從《商標法》角度看,這種想法是錯誤的。

不規範使用商標,輕者會受到行政執法部門的行政處罰,導致商標專用權的喪失;重者,上述行為一旦構成侵權,不僅要承擔行政責任,還要承擔民事責任。

原因5:商標到期未續展

《商標法》規定:「註冊商標有效期滿,要繼續使用的,商標註冊人應當在期滿前十二個月內按照規定辦理續展手續;在此期間未能辦理的,可以給予六個月的寬限期。期滿未辦理續展手續的,登出其註冊商標。

」商標也是有保質期的,商標註冊成功後,有效保質期是10年,過期之後就商標將被撤銷!這就涉及到商標十年續展。《商標法》規定,註冊商標的有效期為10年,有效期一滿,還需繼續使用的,應當在期滿前12個月內申請續展註冊;在此期間未能提出申請的,可以給予6個月的寬展期。

寬展期滿仍未提出申請的,商標將被登出。

什麼情形下可以撤銷商標註冊,什麼情況下可以撤銷他人的註冊商標?

您好,在中國,商標撤銷包括三種情況 1 因違反商標法而被撤銷。有三種情況 一是由於商標權人自行改變註冊商標的文字或圖形,或自行改變註冊人名字 地址和其他註冊事項等 二是自行轉讓註冊商標,或者連續3年停止使用註冊商標。對此,商標局有權撤銷該註冊商標。2 爭議撤銷。根據中國 商標法 如數個當事人所爭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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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況下會撤銷緩刑執行原判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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