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沒有籤勞動合同!哪些有力的證據才能證明是這公司的員工跟工齡呢

2022-03-06 09:53:42 字數 5737 閱讀 5428

1樓:蕭韞俎雯華

考勤記錄,他們會依法處理,工資單等去當地勞動部門投訴可蒐集工牌

2樓:楚人亂彈

可蒐集工牌,考勤記錄,工資單等去當地勞動部門投訴,他們會依法處理。

3樓:

上班考勤記錄。加工作證。工齡這個就得是諮詢勞動部門。

4樓:百姓的法律顧問

職工蒐集工資單,工作證,工作服 ,同事的證言等予以證明,協商不成,到 公司所在地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仲裁。

法律依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確立勞動關係有關事項的通知》

一、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但同時具備下列情形的,勞動關係成立。

(一)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主體資格;

(二)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各項勞動規章制度適用於勞動者,勞動者受用人單位的勞動管理,從事用人單位安排的有報酬的勞動;

(三)勞動者提供的勞動是用人單位業務的組成部分。

二、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係時可參照下列憑證:

(一)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三)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四)考勤記錄;

(五)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其中,(一)、(三)、(四)項的有關憑證由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係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髮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第五條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願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願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六條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與爭議事項有關的證據屬於用人單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單位應當提供;用人單位不提供的,應當承擔不利後果。

沒有簽定勞動合同的工作時間可以計算工齡嗎?

5樓:しまった_劊

沒簽訂勞動合同,並不代表不構成勞動關係,您可以蒐集其他證據證明存在事實勞動關係,要求單位將這幾年計算進去。

6樓:韓飛律師

沒有簽定勞動合同的工作時間是可以計算工齡的,沒有簽訂勞動合同與計算工齡是沒有直接關係的。

一、一般計算工齡,都是從‍自己在公司上班的第一天時間開始計算,沒有簽訂勞動合同,不代表雙方之間沒有勞動關係,你可以蒐集其他證據證明存在事實勞動關係。

二、如果用人單位沒有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應當從第二個月開始向勞動者支付雙倍工資。

公司以新的公司名稱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是否意味著老公司的工齡沒了?老工齡有12年,

7樓:金浩洋

你好,根據你的情況,我看法如下:

《勞動合同法》

三十三條 【用人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等的變更】用人單位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勞動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四條 【用人單位合併或者分立】用人單位發生合併或者分立等情況,原勞動合同繼續有效,勞動合同由承繼其權利和義務的用人單位繼續履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

第十條 勞動者非因本人原因從原用人單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單位工作的,勞動者在原用人單位的工作年限合併計算為新用人單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單位已經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新用人單位在依法解除、終止勞動合同計算支付經濟補償的工作年限時,不再計算勞動者在原用人單位的工作年限。

根據上面三條法律,分析如下:

一:若你的公司是被合併到其他企業的,那麼適用《勞動合同法》33、34條,想分辨是否合併很簡單,你知道去工商局查出原來的企業是否登出,是否進行過破產清算就行;

二:如果是登出後又重新成立的新公司,那麼你可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十條,要求繼續工齡。

至於過程怎麼操作就比較複雜了,沒有具體材料很難說清,你可以在當地找個律師諮詢,自己的合法權利一定要維護好,不用擔心找律師花很多錢,你們可以整個公司的人一塊找,合併為一個案子,這樣能省很多人力物力。

8樓:深圳劉勇

1,如果我簽了新合同,是否意味著老的工齡將作廢?——是的。

2,如果在簽訂新合同後,公司在幾個月後,或者1年期滿後解除合同,如何賠償或補償?——按新公司的工齡計算。

3,如果想繼續工作,遇到這樣的問題,我該怎麼辦?——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或在新勞動合同上寫明工齡。

4,聽說,我可以在1年內,有權要求老公司賠償?但是需要哪些條件?——老公司都不存在,告又有什麼用?

9樓:持法律之利劍

1、公司**應當是股權交易,只是股東層面的變更,與公司經營沒有關係。公司變更名稱是工商行政登記範疇事件,不影響公司權利義務的延續。公司法人是公司治理層面,法人變更不影響公司與員工關係。

2、你以工作12年,可以要求籤訂無股東期限合同,公司解除合同應徵得你的同意,否則違法,賠償具體案勞動合同法走。

3、大膽的籤,沒有問題。

4、沒有老公司新公司這個說法,公司沒有登出,法人資格是延續的,賠償你依據的事件是什麼,是你被辭退還是薪酬糾紛?均依據勞動合同法走。

請問公司現在開始簽訂勞動合同,之前一直沒有籤勞動合同的老員工在公司的工齡應該怎麼體現? 100

10樓:法工劉中原

您好,只要您有證據您的入職時間即可,因為沒有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所以用人單位還需要支付是一個月的雙倍工資,要看你的工作年限來定是否用人單位已經視為與您簽訂了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沒有籤勞動合同如何收集證明勞動關係的有效證據

11樓:芥末留學

在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的情況下,證明勞動關係方面的證據還可以是:

1、工資卡、工資存摺、工資條或其它工資發放記錄(最好有單位蓋章確認)、職工花名冊;2、用人單位為勞動者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3、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工牌」等能夠證明職務職位身份的證件;

4、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招用記錄;

5、用人單位的考勤記錄(考勤表、出勤卡等);

6、其他勞動者的證言;

7、其它能夠證明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存在事實勞動關係的證據。如載有勞動者名字的用人單位的各種檔案等。

在私人老闆這上班沒有籤勞動合同,有十年工齡是否可要求老闆幫買社保?

12樓:微風

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勞動者可以要求用人單位補繳社保,用人單位不繳納,勞動者可以到用人單位所在地的社保局進行投訴。

舉證證明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存在勞動合同關係, 通常需要的證據材料包括如下:

1,勞動者工作內容的證據,如電子文字,資料,公司相關的其他資料;

2,勞動者工作的相關標識,如工作信籤,員工牌,員工服裝等與公司相關的任何證明;

3,公司給勞動者的制度依據,最好是蓋章或印刷整套、冊的資料,比如員工手冊、財務制度,員工名冊等等;

4,公司正式員工或領導與勞動者交流的資料,比如工作安排、書面通知、電子郵件的通知等等;

5,勞動者可以嘗試與公司主管領導對話,然後錄音,並將領導的名字在錄音材料裡面體現,否則,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很難確認錄音材料的真實性;

6,勞動者可以通過人證,其他離開公司的員工的證言,證明勞動者在公司上班。

7,其他能與公司有關的材料(工作署名的檔案),均可作為證據使用。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係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髮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社會保險法》

第六十三條 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

用人單位逾期仍未繳納或者補足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向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查詢其存款賬戶;並可以申請縣級以上有關行政部門作出劃撥社會保險費的決定,書面通知其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劃撥社會保險費。用人單位賬戶餘額少於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要求該用人單位提供擔保,簽訂延期繳費協議。

用人單位未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且未提供擔保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賣其價值相當於應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財產,以拍賣所得抵繳社會保險費。

公司被收購後 新公司要求重新簽訂勞動合同,以前的工齡怎麼辦?

13樓:墨汁諾

一、張先生以前在a公司的5年工齡不受影響,與在新公司b公司的工齡連續計算。公司併購後,原公司的權利義務關係由併購後新設的公司承擔。由於公司合併涉及到公司股東、債權人以及勞動者等多方面的利益,因此應當對公司合併後的事務有所安排。

二、例如新設合併,應當對董事會如何設定,股權如何分配,原有勞動人員如何安置等等有所安排。工齡是無法否認的,張先生在公司工作了5年,有相關的社保繳費記錄,這就是工齡的證明,新公司不存在也不可能否認這個事實。

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三條規定:「用人單位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勞動合同的履行」。a公司被b公司收購,屬於投資人變更,原合同繼續有效,繼續履行。

b公司現在要求重新簽訂合同,應當視作合同變更,需要雙方協商一致。

擴充套件資料:

一、《勞動合同法》第三條規定,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守如下原則:

1、合法原則

勞動合同必須依法以書面形式訂立。做到主體合法、內容合法、形式合法、程式合法。只有合法的勞動合同才能產生相應的法律效力。

任何一方面不合法的勞動合同,都是無效合同,不受法律承認和保護。

2、協商一致原則

在合法的前提下,勞動合同的訂立必須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雙方協商一致的結果,是雙方「合意」的表現不能是單方意思表示的結果。

3、合同主體地位平等原則

在勞動合同的訂立過程中,當事人雙方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不因為各自性質的不同而處於不平等地位,任何一方不得對他方進行脅迫或強制命令,嚴禁用人單位對勞動者橫加限制或強迫命令的情況。只有真正做到地位平等,才能使所訂立的勞動合同具有公正性。

4、等價有償原則

勞動合同明確雙方在勞動關係中的地位作用,勞動合同是一種雙務有償合同,勞動者承擔和完成用人單位分配的勞動任務,用人單位付給勞動者一定的報酬,並負責勞動者的保險金額。

二、用人單位

需要簽訂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根據勞動法律、法規的規定,需要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包括:中國境內的企業法人,個體、合夥制非法人經濟組織;國家機關、事業組織和社會團體;特殊型別經濟組織,如租賃經營(生產)、承包經營(生產)的企業等等。

勞動合同沒有到期可以辭職嗎,籤的勞動合同還沒到期,可以辭職嗎

根據我國 勞動合同法 的規定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所以,如果勞動合同沒到期,可以和單位協商解除勞動合同,如果協商好了,就可以辦理離職手續。也可以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向單位提出辭職申請,到時候直接...

我今天被公司開除了,可是公司沒有籤勞動合同,我可以問公司要賠償嘛

可以的。首先,向公司索要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如果協商不成,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舉報。首先是什麼原因開除你,還有為什麼沒有籤勞動合同。公司開除你的原因是什麼?總要有個理由吧,如果是你違紀在先,給公司造成了一定的損失,公司做開除你處理,你是得不到賠償的。如果你無緣無故的被開除,公司又沒給你...

你好,公司沒有籤勞動合同,公司昨天突然要辭退我,我今天把工資結了。補助月工資,還能申請仲栽嗎

你好,就你描述的問題,律師答覆如下 首先,你們要確認和單位之間的勞動關係的事實,如 工資單,考勤記錄,工作過程中的檔案記錄。其次,確認勞動關係後,可以要求單位補繳社會保險,補發工資。第三,單位應當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提前一個月通知勞動者,否則應當支付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作為代通金。第四,不簽訂書面勞動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