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證扣分週期問題?駕駛證 扣分,週期是怎麼算的?

2023-02-13 18:25:06 字數 4166 閱讀 9250

1樓:匿名使用者

自然年。每年1月1日一到就清零。所以就你12月拿,出去開了被扣分最划算,沒過幾天就清零了。

2樓:漁小格

是以初次領證日期來算的,假如你是2023年1月1日拿的駕駛證到2023年1月1日就會清零的。

3樓:戰神

以初領日期來計算1年。

不是自然年。

4樓:給我一個微笑霞

記分週期是從駕駛證上的初次領證日期的日期為起算日,12個月為一記分週期。

假設駕駛證的初次領證日期為2023年1月30日,那麼在2023年1月30日~2023年1月30日為駕駛證的上一記分週期)有違法記分,而因在這個記沒有處理這個違章。

所以分值自動 累入2023年1月30日~2023年1月30日本記分週期,如果在2023年1月30日前將累入的違章記分處理,當2023年1月30日零時開始後,不滿12分的記分系統便將上一記分週期的分值自動清零。

如果2023年1月31後再作處理,分值便會自動累入2023年1月30日~2023年1月30日這一個記分週期。

以上日期為假設,請以你駕駛證的初次領證日期為記分週期的起、止日期,12個月為一個週期。

5樓:知道辦事大廳

若您在 2012 年 12 月 28 日之前繳納罰款則扣分是在 2012 年 12 月 28 日之前。

若您未及時繳納罰款,則在扣 2012 年 12 月 28 日之前分的同時,將扣分遞延至下一年,直到繳清罰款為止。

根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公安部令第 123 號)第 55 條。

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週期為 12 個月。

滿分為 12 分。

依據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的嚴重程度,一次記分分值為:12 分、6 分、3 分、2 分、1 分。

根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公安部令第 123 號)第 56 條。

對機動車駕駛人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罰與記分同時執行。

機動車駕駛人一次有兩個以上違法行為記分的,應當分別計算,累加分值。

根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公安部令第 123 號)第 59 條。

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週期內記分未達到 12 分,所處罰款已經繳納的,記分予以清除。

若當期有罰款未繳納的,記分轉入下一記分週期。

《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公安部令第 123 號)

6樓:知道

交通違章扣分週期怎麼計算的。

7樓:翻斗車

只要你是在12月28日之前處理了的違章扣了分過了28日就恢復滿分了,從初領證日期算滿一年為應該週期。

8樓:玉杵搗藥

違法行為發生在2023年11月,記分當然要記2023年12月28日以前的。

9樓:匿名使用者

算以前的,但是今年起新規定駕照只要有扣分就要去年審的。

10樓:網友

扣分等到下一週期滿12分處理行嗎。

11樓:匿名使用者

說實話,可能是我人太笨了,這個積分週期我到現在也沒看懂,鬱悶。

駕駛證 扣分,週期是怎麼算的?

12樓:匿名使用者

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累積記分週期(即記分週期)為12個月,滿分為12分,從機動車駕駛證初次領取之日起計算。

13樓:匿名使用者

第一,這個分值不能買賣。

第二,屬於違法。

第三,違章記錄越多,對你以後自己買車上保險會有一定的影響,保險單上會註明長期開此車的駕駛員的名字。

第四,記分週期為1年,是以年審日期為準。

第五,儘量不要往這方面想,沒有好處,換來的錢能幹啥呢!!!

14樓:匿名使用者

分數是從你駕駛證上的日期算的 你駕駛證比如是5月1號拿的證,到第二年就還是5月1號。關於你想賣分得情況,你就別想了,我曾經也想過,但是不放心,去交管隊問了這事,本來我也存在懷疑,證件影印件和身份證都給了買分的人,以後不就每年他都能用了?萬一做了違法的事了呢?

既然能用我們駕駛證扣分,他指不定會怎麼做呢,哪天一看駕駛證扣完了還不知道咋回事呢!所以問交管隊,他的回答和我想的基本差不多···

15樓:匿名使用者

就你領證的那一天算起咯! 應該是不能賣的。

16樓:匿名使用者

,每個記分週期(一般是從你初次領駕駛證的日期算起12個月內)交通違法記分都不滿12分(只要不滿12分,下一個記分週期自動歸零),.

如果自己不開車可以賣掉11分,一分80---120元不要超12分了。

根據《機動車駕駛員交通違章記分辦法》中的規定:

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週期內累積記分達到12分的,應當在十五日內到【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或者【違法行為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受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的教育。機動車駕駛人接受教育後,車輛管理所應當在二十日內對其進行科目一考試。

考試合格積分給予消除。

17樓:知道辦事大廳

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累積記分週期為 12 個月

(1)從《機動車駕駛證》初次領取之日起計算。

(2)駕駛人初領證日期至轉年同日前一天為一個交通違法記分週期,如駕駛人初領證日期為 2018 年 7 月 1 日,那一個交通違法記分週期為 2018 年 7 月 1 日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

(3)換證後新的「有效起始日期」便是《駕駛證》新記分週期的開始日期。

一、《駕駛證》分值

(1)滿分為 12 分。

(2)依據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的嚴重程度,一次記分的分值為: 12 分、6 分、3 分、2 分、1 分五種。

(3)第一次記滿 12 分至 24 分,駕駛人只需參加科目一考試合格即可清除交通違法記分。

(4)兩次及以上記滿 12 分或同一週期累計 24 分以上,駕駛人每次須考科目一和科目三後由交管部門歸檔清分。

二、《駕駛證》清分週期

(1)《駕駛證》的清分時間是《駕駛證》上的發證日期,每年在發證日期那天系統自動清分,從「《駕駛證》的初次領證日期」起算,一年為一個記分週期,如此類推不斷地迴圈。

《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

駕駛證扣分的週期是多久?

18樓:薑絲有

駕駛證全稱為機動車駕駛證,又作「駕照」,依照法律機動車輛駕駛人員所需申領的證照。

駕駛機動車需要一定的駕駛技能,缺少這種技能的如果隨意駕駛機動車,就有可能發生交通事故,一般人無證不能上路行駛。但對於已具備安全駕駛技術的人他們在道路上駕駛車輛,這種允許的證件就是「駕駛證」。這說明駕駛證是一種「許可證明」。

駕駛車輛的許可是通過駕駛證的核發來實現的。這表明了獲取駕駛證是一種具有一定格式的行為,必須有專門機關來核發。在國際上,對駕駛證的定義為:

「為了駕駛汽車,主管當局發給的許可駕駛車輛的證明檔案」。

駕駛證記分週期問題

19樓:匿名使用者

16年的違章扣滿分一直沒處理,現在去處理也要等處理結果完了也就是考試合格了,才開始計三年後才能申請增駕的,不是按違章時間計算,是按處理完畢計算的。

駕駛證記分週期問題

20樓:網友

記分週期肯定是你現在駕駛證上的日期啊。而且你這實習期扣分 延長實習期一年呢。

21樓:友望未來

一個積分週期是看你c1駕駛證初領日的。

駕駛證的扣分週期 怎樣算?

22樓:網友

以你駕駛證上的核發日期為準,每年的這個日子,交管系統網格也自動對記分不足12分的駕駛證記分進行清零;

對於記分已達12分及以上的,駕駛員需要重新參加科目一(理論)考試並取得成績合格後,才予以清零.

駕駛證記分週期問題 50

23樓:fxfx愛瘋了

一個週期12分!你扣了9分!但沒交罰款!等於沒處理!會被記到下個週期的!處理違章行為是以交了罰款為主的!所以到了後任然只有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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