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法 辭退

2023-09-07 09:50:08 字數 3486 閱讀 3113

1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勞動法,勞動者與用人單位要簽訂勞動合同,是否辭退要依法解決!

2樓:網友

按照勞動合同法,符合下述情況,則辭退合法:

一)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的;

二)勞動者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三)勞動者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四)勞動者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五)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六)勞動者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單位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七)勞動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八)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九)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十)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十一)用人單位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十二)用人單位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十三)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

十四)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3樓:輝堯邴文石

1、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

不管籤沒簽勞動合同,第一天上班開始,就建立了勞動關係,勞動關係成立,就有補償金。而且並不是乙個人的問題,而是有很多人。

2、試用期最長6個月,而你已經工作了7個月,已經超過了試用期。

3、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4、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建議使用第3條要求經濟補償。如果按第4條,用人單位可以說勞動工作量只有7個月,那麼就很難得到經濟補償金。

如果理由合法,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如果辭退理由不合法,“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

首先,公司與你解除勞動合同的方式為勸退,但現在只要傻瓜才會聽從公司的安排而主動辭職。

你應該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去當地勞動保障部門去起訴公司。

如果勝訴,你服務滿2年零11天,則公司需要支付你五個月的經濟補償金。

參照勞動合同法規定:

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公司沒有合法理由進行非法解除勞動合同的)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4樓:

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從第二個月起支付你雙倍工資,補交社保,支付經濟補償。關鍵一點就是證據,需要你和用人單位有勞動關係的證據。至於工作了多少時間,可以用“舉證責任倒置”的原則,在仲裁或訴訟時由用人單位出具,因為每個人到乙個地方工作都應該填寫入職表。

這樣也就證明了你的工作時間,發工資你也要簽字,工資發放表也應由用人單位出具,這就證明了你每月的收入狀況。

舉證責任倒置”在勞動法領域廣泛存在。《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六條規定:“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

與爭議事項有關的證據屬於用人單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單位應當提供;用人單位不提供的,應當承擔不利後果。”第三十九條第二款規定:“勞動者無法提供由用人單位掌握管理的與仲裁請求有關的證據,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單位在指定期限內提供。

用人單位在指定期限內不提供的,應當承擔不利後果”。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13條特明確規定:因用人單位作出的開除、除名、辭退、解除勞動合同、減少勞動報酬、計算勞動者工作年限等決定而發生的勞動爭議,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確立勞動關係有關事項的通知》中規定:“工資支付憑證、社保記錄、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考勤記錄由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

建議你看一下《勞動合同法》和《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你才能知道用人單位到底在那些方面侵犯了你的權益,也才能更全面地維護你的合法權益,會使你一生受益。

5樓:法人治理

委託律師申請勞動仲裁,但因你已經在原單位退休,享受養老保險待遇,故仲裁請求中無法請求社會保險待遇。最主要的能夠獲得15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另外未訂立書面合同,如果沒有超過1年仲裁時效的話,可以獲得11個月雙倍工資。

6樓:匿名使用者

退休後勞動關係就轉為了勞務關係。退休前的勞動關係糾紛在一年內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勞務糾紛可以直接提起訴訟。

7樓:陽光綠蘿夢

1、未簽訂勞動合同根據勞動法規定可以得到11個月雙倍工資;

2、目前你的狀態已屬於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的情形;

3、勞動仲裁勝算比例非常高,合同期間的所有福利都可以索回,只要你收集相關工作證明。

8樓:恰似安然

單位的行為是不合我國法律規定的,依照我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一)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模坦定的其他情形。

即在哺乳期內,單位不得單方面解除敏碼餘勞動合同。如果單橋滾位這麼做,你可以向當地勞動仲裁或監察部門投訴,以維護自己的正當合法權益。

9樓:山野柴胡

女職工 圍產三期 勞動合同 自動延續】勞動部《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指褲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勞部發〈1995〉309號第三十四條規定:勞顫扒動者在醫療期、孕期、產期和哺乳期內,勞動合同期限屆滿時,用人單唯洞簡位不得終止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的期限應自動延續至醫療期、孕期、產期和哺乳期滿為止。

10樓:匿名使用者

那你就告訴他你的原因啊,或著是告訴你的老闆。

勞動法辭退 10,勞動法 辭退

您好!根據您提供的情況,我提出以下意見供參考 第一,申請調解。發生勞動爭議的,當事人可以到下列調解組織申請調解 一 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 二 依法設立的基層人民調解組織 三 在鄉鎮 街道設立的具有勞動爭議調解職能的組織。自勞動爭議調解組織收到調解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未達成調解協議的,當事人可以依法申...

勞動法辭退

廣東胡律師 補充回答 你現在在扯這個入廠時間被逼寫已經沒有意義了。你們這個情況自己主動離職是得不到經濟補償的,除非廠裡炒你們或放你們假不給你們發當地最低薪資標準的話,你們才可以去進行勞動仲裁。辭職是得不到補償的。合同上的錯誤,可以要求公司更正,但也沒法以這個為理由要求公司賠償。除非公司有過錯,如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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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我市的做法。1 勞動合同未籤,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可以從第二個月開始要求二倍工資差額的賠償,最多一般賠付11個月。不過有個時效問題,如果你是2002年10月應聘入職,03年3月繳納社保。如果有證據證明是入職,則開始起算二倍工資差額,算11個月,而時效是從你在勞動部門維權那天開始算往前推12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