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中把工作祕密分為幾類

2021-03-19 18:22:37 字數 5594 閱讀 3345

1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一百零七條規定,本條例已於2023年1月1日起廢止。

也並沒有對祕密進行分類。

公務員分為哪幾類?

2樓:路人

公務員職位按職位的性質、特點和管理需要,劃分為綜合管理類、專業技術類和行政執法類等類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對於其職位特殊性,需單獨管理的,可增設其他職位類別。

國家公務人員應具備的素質:

1、必須具有遠大的共產主義理想、堅定正確的政治方向。

2、堅持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密切聯絡群眾,堅決維護人民群眾的利益。

3、堅持求真務實的工作作風,解放思想,實事求是,一切從實際出發,勇於開拓前進。

4、模範遵紀守法,樹立清正廉潔的公僕形象。

5、刻苦學習,勤奮敬業,不斷加強知識積累和經驗積累。

擴充套件資料《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十二條公務員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1、模範遵守憲法和法律;

2、按照規定的許可權和程式認真履行職責,努力提高工作效率;

3、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接受人民監督;

4、維護國家的安全、榮譽和利益;

5、忠於職守,勤勉盡責,服從和執行上級依法作出的決定和命令;

6、保守國家祕密和工作祕密;

7、遵守紀律,恪守職業道德,模範遵守社會公德;

8、清正廉潔,公道正派;

9、法律規定的其他義務。

3樓:職場心機婊

公****是公務員主管部門組織的擔任主任科員以下及其他相當職務層次的非領導職務公務員的錄用考試。都考什麼內容?

4樓:匿名使用者

公務員分為綜合管理類、專業技術類和行政執法類等類別,國家對於具有職位特殊性,需要單獨管理的,可以增設其他職位類別。

公務員,就是公務員,不分種只是根據不同的崗位,考試是分幾種類別考試有a類b類c類總的來說你把《公共基礎知識》《行政職業能力測試》《申論》都複習好你想靠哪類就靠哪類,前提是你要符合報考條件!

公務員基本上為綜合管理類和行政執法類。希望幫到你

5樓:中公教育

您好,很高興為你解答!

公務員是在**和地方各級國家行政機關中行使行政權的人員。我們可以這樣理解,公務員都是國家行政機關人員,但國家行政機關人員不全是公務員。

因為國家行政機關不包括立法機關、協商機關、檢察機關、審判機關、軍事機關等國家機構,所以人大代表、政協代表、檢察官、法官、軍人等等都不是公務員。在西方國家,「公務員」一般是指通過非選舉程式而被任命擔任**職務的國家工作人員。公務員一詞最早譯自英文「civil servant」,其原意是「文職人員」。

英國的公務員一般是指**中常務次官以下的所有的文職人員。他(她)們經公開考試擇優錄用,不與內閣共進退。經選舉或政治任命的工作人員不是公務員。

法國從**到地方的所有公職人員統稱為公務員。包括三大類:一類是國家公務員;另一類是地方公務員;還有醫療衛生機構的公務員。

德國的公務員包括一般職公務員和特別職公務員。前者適用於聯邦公務員法;後者不適用聯邦公務員法,如總理、國務祕書、部長等。日本的公務員分為國家公務員和地方公務員。

這兩類公務員又有「一般職」和「特殊職」之分。一般職公務員經公開考試優錄用產生;特殊職公務員經選舉或政治任命產生。前者適用公務員法,後者不適用公務員法。

美國公務員的念概念界定複雜,與公務員含義較相近的是「**僱員」。大致包括職類公務員、非職類公務員和軍事人員三部分。我國2023年制定了《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建立了公務員制度。

根據《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的規定,在我國,國家公務員是指各級國家行政機關中除工勤人員以外的工作人員;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以下簡稱《公務員法》)的規定,我國公務員是指依法履行公職、納入國家行政編制、由國家財政負擔工資福利的工作人員。

為您解答來自知道團隊:寧夏中公教育,希望我的回答能幫助到你,望採納

6樓:匿名使用者

國家公務員 省公務員 市公務員 縣公務員 鄉鎮公務員

7樓:藍色憂鬱之星

按編制來分公務員分為行政編制和企業編制。

8樓:郭寶興賈瑞清

行政執法類、公共管理類、專業技術類

公務員紀律分為哪幾種型別?各型別分別有哪些具體規定?

9樓:中公教育

(一)政治紀律

公務員是代表國家的工作人員,是國家法律的忠實執行者和捍衛者。因此,維護國家的政治穩定和根本利益是公務員必須履行的義務,也是對公務員政治上的最基本的要求,這是由我國行政機關及其公務員的性質決定的。作為公務員,必須擁護**的政策和法律,與**保持一致,只有這樣,才能夠保證公務執行的正確性和有效性。

《公務員法》對公務員應該遵守的政治紀律做了具體規定,這就是不得散佈有損國家聲譽的言論;不得組織或者參加旨在反對國家的集會、遊行、示威等活動;不得組織或者參加非法組織;不得組織或者參加罷工。

公務員作為行政權力的執行者,他們的一切言行都必須站在**的立場上,如果不負責任地散佈有損國家聲譽的言論,是與公務員的身份不相符合的。「散佈有損國家聲譽的言論」,是指有意向他人傳播對國家聲譽或形象具有攻擊性、誹謗性的言論,詆譭國家聲譽,這種言論可能是口頭的,也可能是文字的。規定公務員不得散佈有損國家的言論,有利於**政策的執行和維護安定團結的政治局面。

公務員同其他公民一樣也有集會、遊行、示威的權利,但公務員作為**工作人員,在行使這些權利時應以維護**正常運轉、維護公務秩序為前提,不得以反對國家為目的。

國家公務員作為公民,享有結社自由這一公民的基本權利,但不能參加國家法律明令禁止或被依法取締卻仍在進行活動的組織。由於公務員是行使國家行政權的主體,肩負著維護國家正常運轉和維護公民合法權益的重要使命,為了保證國家機關的正常運轉,《公務員法》還明確規定,公務員不得參加罷工。

(二)工作紀律

工作紀律就是公務員在執行公務過程中所必須遵守的行為規範。公務員工作紀律的內容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不得玩忽職守、貽誤工作。如果公務員玩忽職守、貽誤工作,勢必會影響公務的及時處理,打亂行政管理工作的正常秩序,如果後果嚴重,還可能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所以必須嚴格禁止此類行為發生。

(2)不得拒絕執行上級依法作出的決定和命令。服從上級的決議和命令是公務員必須遵守的最基本的工作紀律和要求,是保證國家機關係統正常運轉的必然要求。但這一規定與原《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不同,《公務員法》特別增加了「依法」二字,也就是說,公務員必須不折不扣地執行上級決定和命令的前提,是該決定或命令是上級依法作出的;如果是上級違法作出的,則公務員有權拒絕執行。

關於這一點,《公務員法》第五十四條單獨對公務員的有限抵制權問題進行了闡述:「公務員執行公務時,認為上級的決定或者命令有錯誤,可以向上級提出改正或者撤銷該決定或者命令的意見;上級不改變該決定或者命令而要求立即執行,公務員應當執行該決定或者命令,執行的後果由上級負責,公務員不承擔責任;但是,公務員執行明顯違法的決定或者命令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

(3)不得壓制批評、打擊報復。根據我國《憲法》的規定,公民有權對任何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提出批評和建議,並受到法律的保護。不論是社會**、人民群眾的批評,還是下級公務員對上級提出的建議,都可以幫助、督促行政機關的工作人員更好地執行公務。

因此,對採用高壓手段打擊報復的公務員,必須施以處分。

(4)不得弄虛作假,誤導、欺騙領導和公眾。實事求是是我們黨的優良傳統,也是公務員必須奉行的職業道德和工作準則。弄虛作假,誤導、欺騙領導和公眾,就會干擾領導機關的決策,同時損害公眾對**的信任,削弱**的執政基礎。

因此,此類行為必須嚴加懲處。

(5)不得洩露國家祕密或者工作祕密。這是作為公務員的起碼條件,也是對公務員的基本要求之一;保守國家祕密還是每個公民應盡的法定義務。《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祕密法》規定:

「一切國家機關、武裝力量、政黨、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公民都有保守國家祕密的義務。」工作祕密主要是指為了工作需要,在特定時間內不對外公開,只限一定範圍內人員知悉的事項。如果洩露國家祕密,會使國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損失;如果洩露工作祕密,會給國家行政機關的工作造成被動的局面。

(6)不得在對外交往中損害國家榮譽和利益。由於公務員的特殊身份,公務員在外事活動中必須忠於祖國,堅決維護國家的榮譽和利益,樹立國家的良好形象。

(7)不得曠工或者因公外出、請假期滿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由於公務員從事的國家和社會管理工作具有穩定性、連續性的特點,這就要求公務員始終如一地保證自己的出勤。

(三)廉政紀律

「為政者,乾淨為清,不貪為廉」,這是傳統的對「廉」的定義。廉政紀律就是要求公務員作到廉潔奉公、勤政為民的行為準則。它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的內容:

(1)不得**、行賄、**或利用職務之便為自己和他人謀取私利。廉潔自律是對每個公務員提出的一個基本要求,因此,對那些**、行賄、**或利用職務之便謀取私利的公務員,給予處分甚至刑事制裁是完全有必要的。這裡應說明的是:

「謀取私利」必須是公務員利用了自己工作上的職權,如果獲得利益與自己的工作職權沒有關係,就不屬於這裡規定的情況。

(2)不得違反財經紀律,浪費國家資財。這不僅是公務員的法律義務,也是衡量公務員道德水準的重要標誌。由於公務員的特殊身份,他們掌握著大量的國家資財,用於各項管理活動,因而發生公務員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甚至構成犯罪。

所以,《公務員法》將此類行為列入公務員紀律的範疇,用處分等手段加以約束和控制。

(3)不得濫用職權,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公務員在執行公務中,許多公務直接涉及到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所以,任何濫用職權的行為都是對人民利益的不負責任,都勢必在一定程度上對國家的法制建設、對人民的利益、對當事人的利益造成損害。

但在實際當中,濫用職權的事件卻時有發生。孟德斯鳩早就斷言:「一切有權力的人都容易濫用權力,這是萬古不易的一條經驗。

」德國史學家邁內科也認為:「一個被授予權力的人,總是面臨著濫用權力的**,面臨著逾越正義和道德界限的**。」因此,必須用法的形式來對此類行為加以規範和制約。

(4)不得從事或者參與營利性的經營活動,在企業或者其他營利性組織中兼任職務。公務員代表國家機關直接行使各項職能,來組織和領導經濟建設。如果他們在工作之餘經商、辦企業或參與其他營利活動,容易分散精力,影響本職工作,而且在處理有利害關係的工作中容易產生腐敗,很難秉公辦事。

《公務員法》第四十二條規定,公務員在非營利的社會團體和事業單位兼職,應經有關機關批准,並不得領取兼職報酬,但在企業或者其他營利性組織中兼職是不被允許的。

(四)道德紀律

公務員除了要自覺遵守其作為公務員的特有的紀律外,還必須在遵守社會公德和職業道德方面起應有的示範帶頭作用。公務員道德紀律的內容,包括以下兩個方面:

(1)不得參與或者支援色情、吸毒、賭博、迷信等活動。公務員作為國家法律的執行者,當然不允許參與到色情、吸毒、賭博、迷信等國家法律明令禁止的活動當中,也不能支援此類活動。這些活動如果發生在公務員身上,會嚴重侵蝕國家機體,影響國家機關及其公務員在人民群眾中的形象和威信。

(2)不得違***公德、職業道德。公務員是國家重要的人才資源,公務員的社會公德和職業道德決定著國家的誠信指數和管理能力。在一定意義上講,公務員的公德心和職業道德是構建現代國家機關體系的重要內涵。

另外,《公務員法》還有一條紀律內容:不得違反紀律的其他行為。這條規定的目的是防止掛一漏萬。

前十五條具有較強的針對性,對公務員在行使國家許可權過程中可能發生的,危害性較大或者人民群眾反映較強烈的行為做了具體規定。但公務員應當遵守的紀律並不以這十五條為限,所以在最後做了一條包容性廣泛的原則性規定。

國家公務員是否還能考國家公務員,考國家公務員的要求

2016國家公 公告 現役軍人 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 在職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 單位 工作人員,不能報考。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 單位 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

國家公務員招考公告包括哪些內容,國家公務員公告裡都包括哪些內容?

你好,2015年國家公 招考公告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一 招錄機關 招考職位 名額和報考資格條件 二 報名方式方法 時間和地點 三 報考需要提交的申請材料 四 考試科目 時間和地點 五 其他須知事項。希望我的回答能夠幫到您,如果滿意就採納哦 您好,中公教育為您服務。您好,2015年國家公 報名時間今天截...

國家公務員教材都有些什麼,國家公務員教材和山東公務員教材有什麼不同?

您好,中公教育為您服務。筆試1 內容。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兩科。有關情況詳見 機關及其直屬機構2014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共科目考試大綱 報考中聯部 等部門日語 法語 俄語 西班牙語 阿拉伯語 德語 朝鮮語 韓語 等7個非通用語職位的人員,還將參加外語水平考試,考試大綱請在相關招錄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