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歲月無聲音了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下屬的勞動監察大隊,對勞動領域除社會保險費徵繳之外進行執法檢查(社會保險費徵繳權已由《社會保險法》授權給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包括劃撥社保費的行政強祥李腔制執行權),當然也包括監督單位嚴格執行帶薪年休假制度。
**中的監管不力,其實錯怪勞動監察大隊了。監管不力的最大原因是勞動監察員人手不足。以上海為例,全市只有500餘名監察員,一般每個區縣不超過20名,其中辦案的只有十幾人,剩餘的人員審理所辦的案件,執法力量相當薄弱。
有些區縣的勞動監察大隊十幾個監察員要面對2萬多家企業,還不包括眾多的個體工商戶。
其次,謹衫監管不力的原因是勞動監察大隊的執法權不完整,無行政強制執行權。除單位主動整擾飢改外,所有的強制執行都要到法院申請,由法院強制執行。也就是勞動者被侵犯的勞動權益,除單位主動整改外,都要在司法程式中實現。
行政程式不能完全為勞動者維權,還要司法程式(一審、二審),時間漫長。
隨著欠薪入刑司法解釋的施行,雖然勞動監察實現了從行政到司法的連線,但是因人員數量和執法許可權所困,勞資關係目前還是比較緊張的。
業內人士)編者答:
人員不足、執法權受限,是勞動監察大隊無法發揮全部監管作用的理由。非常感謝這位自述業內人士的讀者來信,對本版一週前《帶薪休假成浮雲是執行不力》的評中評提出了意見和解釋。跟執法權比起來,我們比較關注人手不足這一問題,畢竟大多數案例在監管介入後,都能迅速取得進展。
其實類似的說法我們也早有耳聞,不必說勞動監察大隊,警力、稅務人員、幼兒園師資,甚至醫生、律師等,幾乎每乙個公共行政或公共服務行業都在抱怨人手不足。也許這是乙個普遍問題,但是在短時間內無望改善的預期下,怎樣來對接群眾期待?顯然,「表示很忙」是說不過去的。
可行的方案是:藉助群眾力量,讓群眾參與監督;藉助**平臺,積極宣傳自身作為,**典型案例;當然最重要的,是轉變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 (施平)
2樓:不令梓
忙。每個勞動隊伍都有自己的工作內容和大激職責,工作中沒有閒人,而且社會上勞動仲裁案件多神仿含遊笑,工作人員各個處理,很忙。
勞動監察大隊和勞動仲裁哪個快
3樓:滬深刑事貓哥
勞動監察大隊是隸屬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事業單位,具體承辦局各執法單位提請需要實施行政處罰的案件。勞動仲裁一般是勞動局裡虛含面設定的勞動人事爭差做笑議仲裁委員會所處理。按照法律的規定,勞動爭議案件首先必須進行勞動仲裁,雙方對仲裁結果不服,符合特定條件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下列勞動合同無效或者部分無效:(一)以欺詐、脅胡掘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二)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三)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對勞動合同的無效或者部分無效有爭議的,由勞動爭議仲裁機構或者人民法院確認。
勞動監察大隊和勞動仲裁哪個快
4樓:熊貓一起說法
勞鎮慎動監察屬於行政機關,比較快。先到監察部門投訴,再到勞動仲裁部門仲裁。
向勞動監察大隊投訴僅限於一些相對簡單的案件或小案件,無需繳費。勞動仲裁程式比較複雜。它需要支付仲裁費、收集證據、**盤問、聽證,然後作出裁決。
裁決與法院判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勞動監察大隊投訴不影響勞動仲裁申請,可根據勞動爭議的實際情況決定。
勞動監純旅羨察大隊受理舉報、投訴,查處用人單位的違法行為,向勞動監察大隊舉報、投訴,勞動監察大隊行使行政權力,依法查處;發生爭議做拍時勞動仲裁申請與用人單位之間,勞動監察大隊無法解決,是維護自身權益的一種行為。
勞動仲裁委員會和勞動監察大隊
5樓:高敬傳
法律分析:(1)法律行為不同。勞動監察屬於行政執法,作出勞動監察處理決定是勞動行政部門的具體行政行為;而勞動仲裁則是一種準司法性質的活動,作出的裁決屬於一種國家授權的仲裁機構對發生勞扮巖動關係雙方當事人具有約束力的行為。
2)工作職責不同。勞動監察由勞動行政部門依法對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執行勞動法律、法規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是依照法定的行政職權主動進行,不需要相關人提出請求;而勞動仲裁機構則是受理勞動關係當事人申訴的勞動爭議案件,需先提出仲裁申請,仲裁委才能受理案件,仲裁部門不主動介入。
3)法律地位不同。在勞動監察過程中,勞動行政部門同接受襪缺核監督檢查的單位和個人之間是行政管理關係;而在勞動仲裁的所有程式中,仲裁機構是一種「中間人」,不作為當事人而處於告掘「第三者」的地位。
4)法律後果不同。在勞動監察過程中,勞動監督機關一經作出處理決定,立即發生法律效力,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立即執行。有關當事人不服處理決定的,可以提起行政複議或行政訴訟,在申請複議或行政訴訟期間,不影響決定的執行。
而勞動爭議仲裁機構作出的裁決,並不立即發生法律效力,而是處於效力待定狀態。當事人對勞動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在法定期限內向人民法院起訴,只有法定期限屆滿,雙方當事人不起訴的,仲裁裁決書才發生效力,有關當事人向法院起訴,也不是以仲裁機構為被告提起行政訴訟,而是以勞動爭議的另一方為被告提起普通的民事訴訟。
5)執法手段不同。勞動監察既包括事後矯正,也包括事前預防;而勞動仲裁則屬於事後矯正。
6)勞動監察和勞動仲裁的目的都是為了保證國家勞動法律、法規的貫徹執行,確保勞動關係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穩定。兩者不僅不排斥,而且可以通過相互配合起互相補充的作用。
勞動仲裁院和勞動監察大隊
6樓:潘涵法務
勞動監察大隊和勞動仲裁區別如下:勞動監察大隊屬於勞動行政部門,隸屬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具體承辦局各執法單位提請需要實施行政處罰的案件;勞動仲裁是勞動局裡面的勞動人坦森事爭議仲裁委員會按照讓族畝當事人的申請進行仲裁活動,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前置程式。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九條。用人單位違反國家規定,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拖欠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的,勞動者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勞動行政部門應當依法處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十七條。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按照統籌規劃、合理佈局和適應實際需要的原則設立。省、自治區人民**可以決定在市、縣設立;
直轄市人民**可以決定在區、縣設立。直轄市、設區的市也可以設立乙個或者若干個勞動爭議仲穗祥裁委員會。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不按行政區劃層層設立。
勞動仲裁大隊是幹嘛的
7樓:寧寧說法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下設的勞動仲裁科主要職責是;
1、做好勞動爭議仲裁工作,處理用人單位因開除、除名、辭退職工和職工辭職、自動離職發生的爭議。
2、處理因執行國家有關工資、保險、福利、培訓、勞動保護的規定發生的爭議。
3、處理因履行勞動合同、集體合同而發生的爭議,以及法律皮氏悶法規規定的其他故意;指導街鎮勞動爭議調解工作。
4、做好本轄區企業、個體經濟組織和與之形成關係的勞動者,對雙方訂立的勞動合同進行鑑證。
5、負責本區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與之建立勞動合同關係的勞動者,對雙方訂立的勞動合同進行鑑證。
6、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勞動仲裁部門屬於單位所在地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以前的勞動局)管轄。
燃彎 勞動仲裁法律制度具有一定的優越性,包括:
快捷:是指用仲裁的方法解決爭議,程式簡便,時間比較短。勞動爭議需要快速處理,當事人一般都不願意在糾紛處理上花費很長時間和很多精力,仲裁正好適應了這一要求。
專業性強:參加仲裁的仲裁員是來自勞動和法律方面的專家,具有處理勞動爭議的豐富經驗,有利於提高仲裁辦案質量。但是,仲裁裁決書發生法律效力後,當事人不履行仲裁裁決的,仲裁機構不能強制執行,只能由當事人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以上就是關於勞動仲裁方面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對您有所幫助。如果您不幸遇到一些比較棘手的法律問題,而您又有委託律師的想法,我們有許多律師可以給你提供服務,並且我們還支援線上指定地區篩選律師,並且都有相關律師核瞎的詳細資料。
申請勞動仲裁需不需要去檢查大隊
8樓:大王普法
關於申請仲裁時要不要勞動監察的問題作出解答:
申請仲裁時不用去勞動監察大隊投訴,具體看什麼糾紛,選擇正確的進行。
勞動監察。1、勞動監察一般在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旅彎局內,勞動監察投訴不收費;
2、投訴時,需要你攜帶本人身份證,如果有與這家公司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據,可以一起帶著,比如工作拆凳悶牌、工作證、勞動合同等;沒有證據也一樣投訴;
3、到勞動監察投訴時,在那寫乙份投訴申請即可,勞動監察有**;
4、一般勞動監察在60天內處理完畢。當然能否處理,也要看你當地勞動監察的執法力度。
5、其餘不懂的,可以看《勞動監察條例》。
勞動仲裁:1、去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原勞動局)內的勞動爭議仲裁委,申請勞動仲裁,立案時需攜帶:仲裁申請書2份、申請人身份證影印件1份;相關證據影印件和證據清單2份;用人單位的工商登記資訊(北京地區不需要提供登記資訊)。
2、提交材料後,5個工作日仲裁委給予立案,然後給雙方舉證期,給對方答辯期;然後**審理,之後對雙方進行調解,調解不成仲裁委下達裁決書;勞動仲裁60天內結案;對於裁決書不服,勞動者可以起訴到法院;
3、可以不請當地律師**,請專業人士提供遠端指導服務並寫勞動仲裁申請書、證據清單等法律文書。並粗滲且申請勞動仲裁期間,不耽誤勞動者去新單位工作。
市勞動保障監察支隊怎麼樣,勞動保障監察大隊是幹什麼的?
勞動監察一般都是男的,承擔企業職工討要工資,勞動保障執法工作,其實還不錯,沒有那麼忙,主要工作就是面向企業執法,屬於人力資源局主管,參公,我是人力資源局機關的 應該可以,我一個同事就考那去了,你說的時哪個市 啊?勞動保障監察大隊是幹什麼的?1 勞動保障監察大隊是勞動保障行政機關依法對用人單位遵守勞動...
我申請了勞動仲裁還能去勞動監察大隊投訴嗎
當然可以,勞動仲裁只是解決了你與用人單位的問題,而不是解決了國家機關與用人單位的行政處罰問題,因此,不衝突,用人單位違法的,勞動部門照樣可以對其處罰!你好!我的意思是對用人單位的違法行為 用人單位違法,勞動部門可以處罰它 你還可以向勞動部門投訴,但你與用人單位的勞動糾紛 如工資 社保等問題 因仲裁委...
勞動監察大隊投訴和勞動仲裁有什麼區別
一 性質不同 勞動監察是勞動爭議的行政處罰程式,有行政處罰權 勞動仲裁是勞動爭議的司法處理程式,沒有行政處罰權。二 處理的物件不同 勞動監察處理的是用人單位 職業介紹機構,不處理勞動者 勞動仲裁既可以是用人單位也可以是勞動者。四 受理時效不同 勞動監察的受理時效是二年 違反勞動保障法律 法規或者規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