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工作6年,工作每天11小時,上班打磕睡,現公司發書面警告,可公司員工手冊規定,最多口頭警告

2021-04-18 05:06:28 字數 699 閱讀 5390

1樓:正氣長春

每天工作11年小時,其行為是違反勞動法的,如果造成打磕睡,責任不在你,用人單位不能給予你處分,如果用人單位因此而辭退你,你可以得到6個月的工資賠償。

2樓:峰峰機電

你的要求合乎法律,長時間工作、違章處罰等這些行為可以要賠償。不符合實際版,因為現在大多權數企業尤其私企還執行不到位,因為不賠償打官司的費用太大,而且打完官司你就必須要離開公司了。這件事沒必要,口頭警告和書面警告的區別不太大,只要不罰錢就行。

還有玩笑的一句:是偶爾的一次睡覺還是經常睡覺

3樓:刑事案件諮詢

一般公司主動辭退你是有賠償的

求一份完整公司員工手冊

我在外資廠裡工作接近六年,到今年3月份累計收到3份書面警告信,按照公司規定可以辭退我

4樓:

一般來說,員工手冊規定的是單位制定的規章制度,如果與法律沒有衝突,是有法律效力的。

公司這樣做違反了《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不能當做解僱、不給予補償金的理由。

5樓:匿名使用者

既然公司可以辭退你,拖一點點時間,那都沒有太大問題。補償談不上。

但是這個前提是,你真的收到公司的警告信,同時該 警告信所說的內容是真實的。要不然你同樣可以獲得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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