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用工出現工傷怎麼辦,臨時工發生工傷怎麼辦

2023-03-01 05:00:06 字數 5022 閱讀 6375

1樓:鎖兒

用工單位要承擔賠償責任,可要求用工單位在事故發生之日起一個月內向勞動局申報工傷。用人單位規定時間內不予申報工傷,勞動者可自事故發生之日起一年內自行向勞動局申報工傷。

臨時工發生工傷怎麼辦

2樓:舍予

不管是臨時工還是正式員工,出現了工傷都是需要去做工傷鑑定的,鑑定了再去申請工傷賠償,同時,公司需要支付醫藥費跟誤工費的,其他的費用等鑑定外由工傷保險支付的。

3樓:王志亮律師

回答親,你好,日結臨時工如果發生工傷,所享受的待遇和正式職工是一樣的,並且現在勞動法裡也沒有臨時工這個概念,因此你可以向工傷勞動部門申請工傷認定,要求享受工傷待遇。 2.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八條之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傷認定申請表;

(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包括事實勞動關係)證明材料;

(三)醫療診斷證明或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職業病診斷鑑定書)。

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

工傷認定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工傷認定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申請人按照書面告知要求補正材料後,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受理。

3.申請工傷認定需要去你單位所在地的勞動部門。

4.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之規定,用人單位應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30日內,為職工申請工傷認定,如單位不給職工申請的,工傷職工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1年內,自己到單位所在地勞動部門申請工傷認定。

5.因為各地區在具體操作上有所不同,所以建議你在申請前撥打12333諮詢一下你們當地勞動部門。

提問日結臨時工沒有合同,包工頭不出醫療費,應找那個部門。

提問日結沒合同工傷眼睛瞎了一隻按法律,怎麼補償?

有個承包工程工頭,有個同事叫我去做日結工,工傷該找誰補償?

回答你好,這個大概是十級傷殘,你先去人社保障局去舉報這個情況,然後按照要求做傷殘鑑定,最後應該要去起訴包工頭的。至於具體能賠多少,這個的根據法院的判決,因為裡面還有責任劃分。早點先去人社部門舉報,然後做傷殘鑑定吧!

臨時工人工傷如何處理

4樓:匿名使用者

1.首先要到當地勞動部門申請工傷認定,這個很關鍵,也是所有問題的前提,不申請工傷認定,一切都是白搭,如果單位不申請的話,職工個人就必須在受傷之日起一年內申請;

2.如受傷被認定為因工受傷,拿到有勞動部門出具的工傷認定決定書後,醫藥費由用人單位全額墊付,停工留薪期內(工傷**、**期間)工資按原待遇發放。停工留薪期內需要護理的有單位負責,住院期間伙食補助費按你們當地標準發放;3.

等傷情穩定後可以申請勞動能力鑑定,鑑定工傷等級,然後按照傷殘等級向用人單位索要傷殘賠償;4.有什麼不明白的,可以追問或直接撥打12333諮詢一下當地勞動部門!

5樓:匿名使用者

找當地勞動部門申請工傷認定,如果單位否認你是他的職工,可能要先在當地勞動仲裁部門申請勞動關係仲裁,仲裁後,再進行工傷認定。

臨時工工傷,需要怎麼賠償?

6樓:華律網

這個問題比較寬泛,涉及到賠償的範圍、程式、主體等方面。首先說一下賠償的範圍,主要包括:醫療費、住院伙食補助費、交通、食宿費、輔助器具費用、停工留薪期工資、停工留薪期護理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勞動關係解除的,涉及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發生工亡的,還包括被撫養親屬的撫卹金。

其次說一下賠償的程式,這相對來說比較漫長,發生工傷後,用人單位應該在一個月內向勞動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如果單位不申請的話工傷者一定要在事故發生之日起一年內向勞動部門提出申請。工傷認定後,在醫療終結或醫療期滿之後,由縣以上勞動鑑定委員會進行傷殘等級鑑定。

根據鑑定結果,計算賠償標準。最後再說一下賠償的主體,如果單位繳納過工傷保險,除停工留薪期的工資及一次性就業補助金需要公司支付外,其他專案一般都是由工傷保險支付的;如果單位未替勞動者辦理工傷保險開戶的,所涉及的所有賠償應全部由單位承擔;如果單位替勞動者辦理過工傷保險登記只是未繳納保險費用的,勞動者發生工傷後能及時補繳的,相關費用由社保和公司協商承擔。

臨時工工傷未認定該怎麼辦?

7樓:韓飛律師

一、工傷未認定,就不能享受工傷鑑定結論所應當享受的權利,也沒有辦法要求公司承擔起一次性工傷就業補助金,社保部門應當承擔的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等自己應有的權利;

二、如果你發生工傷以後,公司不積極配合你去做工傷鑑定,受傷者的近親屬以及有成立工會的公司的工會工作人員都可以在法律規定的時間內,給勞動者去做工傷鑑定,工傷認定;

三、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按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應當由省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的事項,根據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辦理。

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

8樓:問法網姜律師

建議申請認定,否則日後索賠起來對你不利,工傷認定書是索賠的依據,事故發生後一個月內單位不申請工傷認定的,你以及你的直系親屬,可以在一年內申請認定,再根據認定的結果工傷索賠。

9樓:顧鼎輝

最好本人自己去,實在沒法去的話寫份委託書,至於工傷認定的時間是從發生之日起一年內,帶上病歷卡、診斷證明,還有工商註冊證明和兩份單位工友的證明(簽名、按印、身份證影印件),證明你的受傷經過,當然單位承認事情的話,直接單位蓋個章或者單位出面申請就更好了。

10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關係證明,兩個證人證言,單位註冊資料到工商就可以列印住院病歷,門診病歷,醫院的診斷證明書,自己申請不要超過一年的期限,最好是自己,否則要寫委託書,自己去什麼事心裡有數!要協商的話最好心裡對自己的傷情有個大概的認識,能憑几級還有別怕單位,在不行走法律,但是時間會長點!

11樓:山野柴胡

【工傷認定】《工傷保險條例》規定: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勞動保障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用人單位未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一年內,可以直接向單位所在地勞動保障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傷認定申請表(當地勞動部門領取);

(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包括事實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

(三)醫療診斷證明書(包括門診病歷、急診病歷、住院病歷的影印件);

勞動保障部門收到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六十日內作出《工傷認定書》,並通知單位和職工或親屬。職工憑《工傷認定書》可以申請工傷傷殘鑑定和享受工傷待遇。

臨時工的工傷應怎樣處理及解決

12樓:匿名使用者

申請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鑑定,按鑑定結論主張工傷保險待遇,與用人單位發生糾紛申請勞動爭議仲裁。

工傷認定是社會保險行政部門依據法律的授權對職工因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是否屬於工傷或者視同工傷給予定性進行行政確認,是職工遭受事故傷害後享有工傷保險待遇和發生爭議通過法律途徑獲得救濟的前提條件。

勞動能力鑑定是勞動者因工負傷後,勞動鑑定機構根據國家鑑定標準,運用有關政策和醫學科學技術的方法、手段對工傷職工傷殘程度和喪失勞動能力程度進行綜合評定,是給予受傷害職工保險待遇的基礎和前提條件。

勞動者遭受工傷事故傷害,應當先向用人單位工傷保險統籌地區人社局申請工傷認定,所在單位應當在事故發生的30內申請,工會、工傷職工及其近親屬可在一年內提出認定申請。申請工傷認定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1、《工傷認定申請表》;

2、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

3、醫療診斷證明等。

工傷認定並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申請(一般設立在同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請勞動能力鑑定應當填寫《勞動能力鑑定申請表》並提交:

1、《工傷認定決定書》原件和影印件;

2、有效的診斷證明、按照醫療機構病歷管理有關規定影印或者複製的檢查、檢驗報告等完整病歷材料;

3、工傷職工的居民身份證或者社會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和影印件;

4、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規定的其他材料。

根據鑑定結論,主張工傷保險待遇。不同的傷殘等級,獲得的補償不同。主要的補償是:

醫療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就業補助金、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資、住院伙食補助費、護理費、傷殘津貼等。

與用人單位工傷保險待遇發生爭議,是勞動爭議,向用人單位所在地或者勞動合同履行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爭議仲裁。經仲裁裁決,裁決書發生法律效力,用人單位不履行裁決書規定的義務,申請人民法院執行。

如果勞動者沒有勞動合同,申請工傷認定所在單位不簽字蓋章,不能確認勞動關係,無法申請工傷認定,可以先申請勞動仲裁確認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存在勞動關係。經過勞動仲裁確認存在勞動關係後,再申請工傷認定。

13樓:匿名使用者

首先現在沒有臨時工的說法,只有非全日制用工,他們的工作時間勞動合同法中有規定的, 第六十八條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時計酬為主,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小時,每週工作時間累計不超過二十四小時的用工形式。

然後要確定臨時工的身份,如果他們是在別的單位有保險關係的,你可以按照正常的工傷申請流程申請(但有個問題,他是在你們的工作場所出的工傷,但是在別的單位買的工傷保險,這個可能要與勞動局磋商一下)

如果沒有工傷保險,那就要看你們與當事人協商,國家在非全日制用工這塊暫時沒有具體規定,你們可以從人道主義的角度來考慮,也可以參考一下當地的工傷管理制度。

14樓:匿名使用者

我是律師,就你所述,到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免費的。

臨時工工傷未認定該怎麼辦,臨時工工傷怎麼認定 老闆不簽字蓋章證明勞動關係咋辦

一 工傷未認定,就不能享受工傷鑑定結論所應當享受的權利,也沒有辦法要求公司承擔起一次性工傷就業補助金,社保部門應當承擔的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等自己應有的權利 二 如果你發生工傷以後,公司不積極配合你去做工傷鑑定,受傷者的近親屬以及有成立工會的公司的工會工作人員都可以在法律規定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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