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是先蓋章還是先簽字?

2023-02-27 08:35:05 字數 4372 閱讀 8036

1樓:呂艾

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應該從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

勞動合同上應該蓋有用工單位蓋章和勞動者簽字。

勞動者千萬不能在沒有寫具體條文上的勞動合同上簽字。

還有用人單位必須蓋章,勞動者必須親自簽字,必須單位和勞動者各持有一份。

誰先蓋章,誰先簽字不重要。

《勞動合同法》第十六條,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並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字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

勞動合同文字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2樓:周大洋的度娘

都要!先簽字!再蓋章!

簽定勞動合同時是否要員工先簽名後才蓋公章

3樓:你路過我身邊

簽定勞動合員工簽名和蓋公章需同時辦理的。

《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企業建立了勞動關係的書面檔案;是進入新企業報到後,第一份需要勞動者親自簽字確認的書面檔案;是每個勞動者依法獲得保護自身利益的有效證件,更是企業依此管理員工和兌現承諾的依據。因此,應當予以高度關注。

《勞動合同》基本上是由企業事前草擬好的一個「格式化」的檔案,只是因崗位不同、工作標準不同、責任不同、勞動者的能力不同等等,在具體填寫時,一些資料和文字描述有所不同而已。

《勞動合同法》第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時,應當如實告知勞動者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以及勞動者要求瞭解的其他情況;用人單位有權瞭解勞動者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勞動者應當如實說明。」

4樓:李永輝律師

沒有具體的要求,只要最終簽訂了合同就可以了。如果單位不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是要支付雙倍工資報酬。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應當給員工一份,不給員工的,也是要受行政處罰的。

5樓:匿名使用者

好像是沒有規定的,但是簽署後應該是一式三份的,你自己會一份的到時候看看就可以了。

6樓:上海l律師

1、應當是同時辦理。

2、簽名與蓋章同時。

3、並且合同單位與員工及勞動部門各持一份。

在員工簽署勞動合同時,是先蓋章,還是先簽字?

7樓:匿名使用者

正常先簽字後蓋章。

勞動合同,是指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

勞動合同的內容可分為兩方面,一方面是必備條款的內容,另一方面是協商約定的內容。

按照法律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的勞動合同除上述7項必須具備的條款內容外,還可以協商約定其他的內容,一般簡稱為協商條款或約定條款,其實稱為隨機條款似乎更準確,因為必備條款的內容也是需要雙方當事人協商、約定的。

8樓:手機使用者

詳解用人單位簽字或者蓋章與勞動合同的效力問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六條 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並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字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關於用人單位在勞動合同文字上簽字或者蓋章與勞動合同的效力問題的理解。

一、相關原理。

根據此法律規定,用人單位簽字或者蓋章均可。至於如何簽字或蓋章,沒有具體的法律規定,只能從一般的法理來解釋。

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雙方簽訂的,因此用人單位的簽字或蓋章只要能代表該用人單位即可。二、勞動合同有效的情形:

1.法定代表人簽字加蓋公司公章。

2.法定代表人簽字。

3.經授權的相關人員的簽字,該授權經過公示。

4.蓋公司公章。

1.上述簽字或蓋章只要具備其一即可。

2.未具備以上簽字或蓋章,後來經過以上簽字或蓋章追認補正的,勞動合同有效。

3.相關章指除公司章以外的其他章,一般包括公司人事章、公司合同章、公司勞動合同章、公司其他部門的章等。

三、以下情形存在法律風險:

1.僅有非法定代表人簽字。

2.僅有未經授權的相關人員的簽字。

3.僅有經授權的相關人員的簽字,但該授權未經過公示。

4.僅有非公司公章。

5.僅有未經授權的公司相關章。

1.存在法律風險指可能使勞動合同無效,但具體還要看各地勞動仲裁部門及法院的認定。為避免法律風險,律師不建議採取這些形式。

2.存在法律風險的情形下可以通過二中的方式進行追認補正。

勞動合同是先蓋章還是先簽字?

9樓:藺谷冼飲月

無所謂先後,根據情況來定,但是到人社局備案的時候,必須簽字和公章都要有。

10樓:姓泓惠爰

你應該先拿去讓員工簽字,因為如果勞動合同簽訂的時間超過一個月,就有雙倍工資的風險。你可以先讓員工簽字,並寫上日期。這樣的話,員工就不會因為不和他籤勞動合同而要求雙倍工資了。

將員工簽好的合同儲存好,等方便的時候再蓋上章就行了。在沒蓋章之前,勞動合同是無效的,但也並不會有什麼風險。

11樓:功擾龍露

勞動合同是先蓋章還是先簽字,沒有法律規定必須先簽字或者先蓋章,只要雙方簽字或者蓋章即可生效。

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建立勞動合同需要按照《勞動合同法》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需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

《勞動合同法》

第十六條 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並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字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

勞動合同文字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12樓:來生再續

在我國,對於簽字或蓋章其實都是一樣的,合同其實只要簽字或蓋章都是生效的。在我國任何一部法律裡面對於合同都是規定,簽字或蓋章,而沒有強行要求籤字-和-蓋章。只是在民間甚至在官方機構裡面實踐做法是要求你簽字-和-蓋章,但如果你只是簽字-或-蓋章,在我國仍然是有法律效力的。

勞動合同文字里面,一般做法都是先讓員工簽字之後再加蓋用人單位的公章。

13樓:n已

法律沒有強制規定,勞動合同只有等雙方都簽字或蓋章後才生效。

在我國勞動合同法中對於合同簽字蓋章的順序沒有明確的要求,但是為了保險起見,還是建議勞動者保持先簽字後蓋章的順序,這樣可以避免合同空白隨意填寫而引起的糾紛,能最大程度的保證勞動者的利益不受侵犯。

沒有經過簽字蓋章的勞動合同不具有任何法律意義,就和沒簽訂勞動合同一樣,對雙方都起不到約束的作用,可是一旦你在勞動合同中籤了字,只要用人單位補上公章就能讓合同生效。所以在簽訂勞動合同時,你最好全程跟進,督促人事部門儘快完成勞動合同中的所有程式,並拿到自己的那一份合理的儲存。

勞動合同是先蓋章還是先簽字?

14樓:匿名使用者

當然是先簽字後蓋章了。

15樓:巨松

先簽字。不過單位不蓋章不生效。

勞動合同是先蓋章還是先簽字?

16樓:慕容瑩華汪菲

一個是簽字和蓋章一個都不能少,另外兩個是二選一舉例說:

現實生活中,人們經常會簽訂各式各樣的合同,在合同最後經常有「簽字」「蓋章」的字樣,而「簽字或蓋章」與「簽字、蓋章」是有很大區別的。

首先看一下「簽字或蓋章」,這個非常容易理解,簽字或者蓋章對於合同的生效,二者之間是選擇關係,要麼簽字要麼蓋章。

再來看一下「簽字、蓋章」的含義,這個頓號的作用是並列詞語之間的停頓,其前面的「簽字」與後面的「蓋章」系並列片語,即表示簽字與蓋章時並列關係,只有在簽字與蓋章均具備的條件下,該協議方可生效。

所以,簽訂合同時一定要注意兩者之間的區別。

怎樣分辨先簽名後蓋章和先蓋章後簽名

17樓:七臺河李陽平

只要是真實意思的表示,先後(先簽名與先蓋章)同具效力。蓋印章與簽名同屬於確認程式,在效力上確認上沒有程式先後的明確區別,在同一檔案中可以是兩者同具有,也可以是僅具有答名或只具有蓋章,都產生效力。但在實際生活中有一個一般的行為作法是先簽名後蓋章,這是因為一是簽名後蓋章操作上方便些,二是有「騎壓印」之意。

18樓:斯迪克_雷霆

個人意見,分辨的意義不大,不過,如果簽名和蓋章有重合的地方,還是可以很容易鑑定出來的,甚至不用鑑定,紅印章、黑墨水,肉眼就能看出來誰先誰後了,不過如果沒有重合,除非兩者相差時間很久,否則,估計是鑑定不出來的。

19樓:百小度

這個很難,就是簽訂也未必能鑑定得出,

勞動合同是先簽字還是先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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